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3月18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珠海市推进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23-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加强海岛供电和通信保障。加快启动外伶仃岛海底电缆建设,推动外伶仃电厂升级改造,规划建设桂山岛、大万山岛及东澳岛10kV线路和配电变压器,完善电网网架,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推进海岛储能设施建设,推广分布式光伏建设,提升电力能源应急能力。鼓励在海岛新建5G通信基站,实现有居民海岛信号全覆盖。
原文如下: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推进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珠府函〔2023〕22号)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珠海市推进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23-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鹤洲新区筹备组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5日
珠海市推进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方案
(2023-2027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海洋强省的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于海洋强市的战略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产业第一,坚持向海图强,充分发挥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特色优势,构建高质量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海洋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将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建设成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区,为珠海建设现代海洋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原则。
创新引领,开放赋能。坚持“科技兴海、创新强海、开放活海”,用足用好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深化与港澳海洋科技合作,引领万山创新发展。积极对接横琴、前海、南沙等重大开放平台,推进海洋领域改革创新,激活海洋经济新动能。
产业第一,持续投入。以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为切入点,全力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珠海高质量发展新的重要增长点。坚持“加大投入、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保持向海图强、向海而兴的战略定力,加大持续性政策扶持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资源,聚焦万山重点海岛建设、产业发展等领域。
明确导向,汇聚合力。坚持“共赴深蓝、共创未来、共建共享”,旗帜鲜明传递经略海洋的信心和决心,鼓励引导广大市场主体及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吸引大湾区创新创业群体集聚,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建设万山、筑梦海洋。
突出重点,有序开发。坚持“开发一个、成熟一个、做旺一个”,明确开发时序,近期围绕桂山、外伶仃、东澳、担杆、大万山、三角6个重点海岛集中开发。无居民海岛突出生态优先,以保育为主,适时推进保护性开发。
(三)发展目标。
围绕打造“大湾区海洋开发综合试验区”总定位,坚持建设“世界级海洋海岛休闲旅游目的地、大湾区蓝色经济发展新高地、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理想地”三大发展定位,塑造“魅力群岛、梦想蓝海”发展形象,打造年轻人向往之地、梦想之地。
实施海洋产业振兴、海岛设施提升、海洋开放合作、海洋生态治理“四大行动”,促进万山产业能级、承载能力、开放水平、生态环境实现“四个跨越”。到2027年,以海洋渔业、海洋海岛旅游、海洋新兴产业为主的现代海洋产业持续迈上新台阶,产业规模达到450亿元;海岛基础设施和海上交通体系实现新提升,海岛基建累计投入实现倍增;粤港澳海洋开发合作开创新局面,成为大湾区海洋经济圈重要平台;海洋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成功塑造“绿美万山”“和美海岛”示范名片。
二、开展海洋产业振兴行动
(一)发展壮大现代海洋渔业。
以万山海域、外伶仃海域两大国家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为总抓手,加快建设深水养殖区、渔港经济区、渔光互补区,聚焦远洋捕捞、深海养殖、渔港经济、休闲渔业“四大业态”,构建“3+3+3+1”海洋渔业发展格局,打造捕捞“三个梯队”,推进养殖“三项工程”,建设渔港“三大中心”,拓展海钓“全产业链”,推动海洋渔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争取到2027年,万山海洋渔业产值达到120亿元。
1.支持本地捕捞企业壮大。加快东港兴远洋渔业基地建设,推动2023年底前建成投产。支持东港兴远洋公司用足远洋渔船指标,形成20艘规模的远洋捕捞船队。用足用好1万吨金枪鱼捕捞配额,进一步提高金枪鱼回运返销比例。支持海淼、大麟洋等本地渔业企业转型升级,开拓捕捞业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2.吸引优质捕捞企业集聚。引进具有竞争力的远洋捕捞龙头企业、知名远洋渔业公司,打造设施先进、装备精良的现代化远洋渔业船队。鼓励远洋渔业企业开展过洋性渔业捕捞,加大新渔场开发力度。(责任单位:市招商署、鹤洲新区筹备组)
3.探索联动澳门发展远洋捕捞。借助澳门国际化资源,探索建立远洋渔业合作机制,争取扩大远洋捕捞配额,探索共建远洋捕捞船队和远洋渔业基地。(责任单位:市委台港澳办、市农业农村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4.推进深海养殖平台建设。鼓励市属国企参照青岛“国信1号”,建造1-2艘智慧渔业大型养殖工船,对标烟台“耕海一号”建设1-2个大型智慧渔业综合体。支持市属国企积极投资和推进大型深远海渔业养殖平台投放,争取建成10个左右深水抗风浪智能养殖平台。(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5.推进鹤洲南渔光互补项目建设。推动鹤洲南“渔光互补”与生态观光综合示范区项目2023年落地建设,打造全球最大渔光互补项目,推动渔业与光伏、休闲旅游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6.推进养殖智慧管理平台建设。加快建设万山渔业养殖智慧管理系统,将重点海水养殖装备平台全部纳入监管,规范提升海水养殖管理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7.打造海产品深加工中心。依托洪湾渔港,引进培育海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设冷链仓储加工基地,打造特色海产品加工产业园,与斗门预制菜产业园联动发展。建立联动港澳的水产品进出口贸易新通道,大力发展鲜活、冰鱼、预制品和水产期货供应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8.打造海产品交易中心。出台支持海产品交易中心发展政策,吸引国内外捕捞渔船、渔运船和远洋渔船到洪湾渔港交易,吸引大型商贸物流企业进驻,推动洪湾海产品交易中心发展壮大,争取年交易额达到30亿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9.打造渔港消费中心。在洪湾渔港规划建设渔人码头、渔港风情街等特色综合体,培育发展渔港观光、海鲜消费、海洋科普、钓具展销等业态,促进渔旅商融合发展,打造渔港消费中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10.构建海钓全产业链。科学绘制万山海钓地图,规划布局鹤洲南特色垂钓区、三角岛观赏垂钓区、大万山矶钓专业赛区及外伶仃深海船钓区,打造国家海钓基地。完善海钓服务配套,打造洪湾渔港海钓出发基地、大万山岛海钓服务基地,完善海钓培训、导钓、保险、安全救护等配套服务,培育壮大海钓赛事运营、组织、裁判、教练等服务业态。探索定制钓具装备制造5.0产业新空间,吸引钓具装备制造企业集聚。依托洪湾渔港风情街,培育海钓装备消费、展示等业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二)提质发展海洋海岛旅游产业。
围绕6个重点海岛,坚持“因岛制宜、一岛一品、全域旅游”发展理念,着力做好海岛整体开发策划,打造红色研学、海上运动、浪漫婚庆、亲子度假、海岛文创“五大旅游品牌”,加强海岛旅游营销推广,推动万山旅游特色化、高端化、国际化发展,打造年轻人向往之地、梦想之地。争取到2027年,万山海岛旅游年接待游客达到2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超过30亿元,人均旅游消费实现倍增。
11.推进海岛整体开发策划。推动6个重点海岛旅游业特色化发展,加快打造以红色研学、渔家风情、音乐文化、游艇帆船等为特色的桂山-三角人文休闲旅游岛群,以婚庆、旅拍、商务、海钓、攀岩、军旅等为特色的东澳-大万山主题休闲旅游岛群,以亲子休闲、海岛观光、海底潜水、沙滩露营、生态科普等为特色的外伶仃-担杆生态休闲旅游岛群,争取尽快形成国际级精品旅游岛群。全力推进星级景区建设,推动桂山岛、大万山岛分别创建4A、3A级旅游景区。发展邮轮、游艇旅游,开拓串岛游路线,打造串联大湾区主要城市、岛屿的黄金旅游路线,探索发展海岛夜游路线。(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12.打造红色研学品牌。推动桂山岛做实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积极打造“追寻革命足迹、传承红色基因”万山线,串联万山海战遗址、桂山舰烈士陵园、文天祥广场等一系列主题资源,重点开发“重温海战、缅怀先烈”“铁血丹心、家国情怀”“国之重器、奉献精神”红色研学品牌,打造全国闻名的红色旅游示范岛。广泛吸引大湾区中小学生开展红色研学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探索建设港澳青少年学生研学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委台港澳办、市教育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13.打造海上运动品牌。以海钓、帆船、潜水为引领,重点发展海上运动,吸引更多海上运动爱好者及年轻休闲人群集聚。扩大海钓运动影响力,推动“万山论钓”引入分站赛、总决赛模式,引进海钓积分打榜机制,积极承办全国海钓联赛、世界海钓锦标赛等国内外知名海钓赛事,鼓励举办各类小型休闲海钓赛事活动。积极推广帆船运动,积极承办国家、省级帆船帆板运动赛事,争取创办国际性海上运动品牌赛事,争取将“九洲杯”帆船赛等打造成粤港澳重要海上赛事,谋划建设桂山帆船帆板中心、外伶仃岛群海上运动基地。大力培育潜水运动,开发以潜水观光、海洋探奇为特色的旅游产品,优化潜水培训、大众体验体系,探索承办潜水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14.打造浪漫婚庆品牌。以东澳岛为主体,打造“蜜月天堂、奢华浪漫”主题形象,建设具有浓郁浪漫生活气息的旅游度假型海岛旅游目的地。打造东澳岛蜜月山公园为集休闲观光、婚庆旅拍、商业购物、观光缆车为一体的多元化婚庆主题公园。开发海岛婚礼、婚纱摄影、蜜月服务等海岛婚庆特色产品,个性化打造私密婚庆海岛、私享蜜月度假海岛、私人定制高端旅拍等创新产品。(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15.打造亲子度假品牌。依托外伶仃岛和担杆岛优异的海天环境、自然生态优势,探索开发文创、童话、梦幻、探索、友情等主题的家庭游乐和亲子体验项目。完善旅游设施亲子服务功能,启动担杆列岛海洋自然公园建设可行性研究,研究在三角岛周边海域增设白海豚观赏区,谋划打造东澳岛海洋主题公园、外伶仃岛山顶石景公园、采石场遗址娱乐主题公园等。(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16.打造海岛文创品牌。筹办万山海岛旅游节,策划举办万山美食节、海岛音乐节、海洋嘉年华等系列文化旅游活动,打响海岛特色文化品牌。办好万山妈祖诞、东澳大王诞等传统民俗文化节,推动与美食、电音、网红直播等流行文化融合,提高万山传统民俗文化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大海洋海岛文化创意开发力度,鼓励创作万山题材的文艺作品,支持举办有关创意文化活动,讲好万山故事。支持开发更多海岛周边产品和特色手信,打造珠海“城市礼物”,提升文化旅游附加值。(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17.加强海岛旅游营销推广。加强万山海岛旅游宣传推介,在全国性广播电视融媒体平台及省级融媒体平台开展“万山群岛”品牌广告营销,推广“湾区门户、秘境万山”旅游形象。广泛使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小红书旅游博客、百度首页展示界面等渠道,采用创意广告、互动游戏、地面推广、软文植入等形式开展新媒体营销。加大淡季市场的广告投放,精准开展面向广大内陆客群的广告营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三)培育发展海洋新兴产业。
深度发掘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国际锚地等平台资源,加快培育发展锚地经济、海洋科技、海洋新能源、海洋金融“四大新兴业态”。争取到2027年,万山海洋新兴产业规模翻两番。
18.拓展锚地经济。积极拓展船用燃油及液化天然气(LNG)加注业务,培育壮大以油品交易为核心的航运服务。依托珠海自贸联动发展区万山片区政策创新优势,以桂山岛为主体,谋划建设保税油存储、转运和加注基地,同步拓展油品调和、保税维修等业务。探索发展船用物料和物品供给业务等海事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万山海关、鹤洲新区筹备组)
19.壮大海洋科技。加快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珠海)建设,推动海洋科研院所、军工企业和创新创业企业集聚。更好发挥南方海洋实验室、中山大学海洋学院等科研院所优势资源,探索产学研合作新模式,培育开发海洋装备测试、海洋生物医药等高附加值的新业态。依托唐家港码头地块,谋划建设万山海洋科技产业园,发展无人船、智能监测浮标、深海潜器、深海传感器等海洋智能装备产业。探索建设海底大数据中心数据舱和配套装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创新局、市财政局、市委军民融合办、鹤洲新区筹备组、南方海洋实验室)
20.发展海洋新能源。积极发展海洋潮汐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动大万山岛兆瓦级波浪能试验场及波浪能海岛独立电力系统示范基地项目建设,着力打造1-2个海洋新能源利用示范岛,推动海洋新能源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创新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21.探索海洋特色金融。支持金融机构为万山海岛开发、重大能源和基础设施、科技设施平台和渔业装备平台等项目建设提供投融资服务。培育发展航运金融,开展航运融资、船舶融资租赁等业务。研究发展蓝碳金融,争取开展蓝碳市场交易试点。(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鹤洲新区筹备组)
三、开展海岛设施提升行动
聚焦万山6个重点海岛,持续加大海岛民生基础设施投入。实施“海上畅行工程”,推动港口码头、海上交通、海岛交通“三大提升”,加快构建陆岛一体互通、快捷畅达的交通网。开展“海岛惠民工程”,进一步加强海岛住房、商业、用水、供电通信、民生配套“五个保障”,有效提升海岛民生保障水平。争取到2027年,重点海岛承载能力显著提升,累计投入不低于30亿元。
22.优化港口码头建设。完成唐家港客货运站场工程项目建设,加快外伶仃岛石涌湾陆岛交通客货运码头防波堤工程建设。研究在洪保十片区、金湾机场、鹤洲北高铁枢纽附近增设客运码头,并推动开通直达万山群岛的客运航线。结合各海岛客轮码头,加快改造建设桂山岛、外伶仃岛游艇码头,研究扩改建邮轮停靠码头。优化海岛各类码头资源配置,争取整合推出更多的军民两用码头,研究开通岛内短途航线。(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委军民融合办、鹤洲新区筹备组)
23.完善海上交通体系。继续推进万山陆岛交通公交化,提高万山陆岛交通航班客座率。推动开通唐家港到万山各主要海岛航线,推动增加万山海岛与广州、深圳、中山、东莞等地的客轮班次,全面形成与大湾区主要城市联通的“海上公交”网。积极推动桂山岛一类口岸重新开放,恢复与香港、澳门的客运航线。(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万山边检、万山海关、珠海海事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24.升级海岛交通设施。建立健全海岛景区公共交通服务体系,规范整合管理海岛观光电动车,科学规划公交线路、景点专线、站点。构建安全舒适的慢行交通系统,推进海岛绿道建设,在条件适宜的海岛研究投放共享观光自行车。研究在东澳岛和外伶仃岛建设观光栈道、缆车,满足游客多元游览需求。(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25.加强海岛多元住宿供给保障。着力提升海岛接待服务能力,有序发展高端酒店、主题酒店、特色民宿等多元化住宿体系,重点推进东澳岛万豪度假酒店、阿丽拉酒店、华发东澳酒店和大万山岛华发安岚酒店、蓝州酒店项目建设。加强海岛公共住房保障,加快桂山岛、外伶仃岛、东澳岛南沙湾片区及南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确保如期提供不少于1340套住房。推进海岛城市更新,改造加固危旧房屋,引进特色民宿品牌,整合盘活村属集体、村民自有闲置物业。(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26.加强海岛商业服务配套保障。加快海岛游客服务中心、文化艺术中心、海岛中央饭堂等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科学规划打造海岛特色风情街,布局一批海岛小型剧院、书吧、博物馆、海洋体验馆等小而美的消费体验配套设施。升级改造海鲜市场、海鲜街、美食街,打造特色餐饮消费区。(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27.加强海岛供水和污水处理保障。加快外伶仃海水淡化项目、大万山岛大水坑水库分级扩容工程、东澳岛南沙湾污水厂扩建工程建设,全面提升海岛供水及污水处理能力。探索借助社会资本和可靠技术,谋划在主要海岛投资建设海水淡化项目及污水处理设施,到2027年实现200万人/年的水资源承载力。(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28.加强海岛供电和通信保障。加快启动外伶仃岛海底电缆建设,推动外伶仃电厂升级改造,规划建设桂山岛、大万山岛及东澳岛10kV线路和配电变压器,完善电网网架,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推进海岛储能设施建设,推广分布式光伏建设,提升电力能源应急能力。鼓励在海岛新建5G通信基站,实现有居民海岛信号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珠海供电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29.加强海岛民生配套保障。提升海岛医疗服务水平,推动东澳岛卫生服务中心升级改造。推动海岛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增加老年健康服务供给,开展村镇托育代管服务。开展海岛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加强就业创业人员职业教育,提高海岛就业质量。(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农业农村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四、开展海洋开放合作行动
发挥万山地处“香港-深圳-澳门-横琴”海洋经济圈中心的独特地理优势,积极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建设,加强与港、澳、深对接合作。争取到2027年,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海上地理中心”,与横琴融合、与港澳衔接、与深圳联动的海洋经济开放合作局面初步形成。
30.加强与合作区产业对接。全力支持服务合作区建设,促进文旅、大健康产业协同发展。对接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建立与合作区旅游一体化发展机制,共同打造海洋主题的旅游产品体系和丰富多彩的精品旅游线路,协同合作区、联动澳门共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推进与合作区元宇宙产业创新合作,拓展海洋领域元宇宙应用场景,建设万山“海上元宇宙超级试验场”。支持合作区企业在万山建设海洋医药培植基地、海岛疗养院、康养酒店等,共建大健康产业链。(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商务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31.深化对港澳旅游合作。推动开通直达港澳的旅游专线,打造串联港澳、“一程多站”的旅游线路,推动与港澳旅游深度融合。赴港澳开展招商推介活动,引进港澳企业参与万山旅游开发。依托港澳开拓国际旅游市场,积极吸引国际客源。加强与港澳会展合作,协同港澳联合承办高端海岛会展论坛。(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32.推动粤港澳游艇自由行落地。协同合作区积极推进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政策落地实施,研究制定港澳游艇更加便利的海关查验措施,打造粤港澳游艇旅游消费目的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珠海海事局、万山海关、鹤洲新区筹备组)
33.推进粤港澳海洋创新合作。探索对接港澳共建海洋科技创新平台,推进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海洋研发机构,促进海洋生物、海洋信息、海洋智能装备、海洋新能源等领域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积极引进港澳海洋人才,探索推动港澳旅游、航运、物流等领域专业人士便利执业政策在珠海自贸联动发展区万山片区实施试点。探索谋划与港澳合作发展鹤洲南区域。(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发展改革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34.拓展与深圳海洋合作。积极对接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加强与深圳海洋科技、航运物流、航运金融、海事服务、海洋碳汇等领域合作。发挥好万山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的优势作用,支持深圳科技创新企业和机构在万山开展测试实验、建设海洋测试场和海上研究基地。(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五、开展海洋生态治理行动
牢固树立和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守住万山优良的海洋生态底色,积极落实“双碳”发展战略,全面打造“绿美万山”“和美海岛”。争取到2027年,万山主要海岛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污水集中处理率和达标排放率均达100%,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35.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大对珠江口中华白海豚、担杆岛猕猴自然保护区保护力度,推动在三角岛周边海域设立禁捕区。强化红珊瑚保护工作,加大对庙湾红珊瑚的保护力度,研究划定红珊瑚保护区。严格控制海砂资源开采。(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鹤洲新区筹备组)
36.加强无居民海岛保护。加强无居民海岛生态保护与利用管理,做好岛体、岛礁、海湾、岸线、植被等生态保育。做好无居民海岛安全管理,科学设置警示标识标牌,消除安全隐患。以创新思路解决无居民海岛历史遗留问题。(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军民融合办、鹤洲新区筹备组)
37.推进海域海岛生态治理。争取省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专项资金支持,开展海岛沙滩整治修复、岸线景观改造、海堤建设及岸线加固等工程,推进东澳岛、大万山岛锦塘湾、桂山岛海豚湾、外伶仃岛小石嘴及三角岛等美丽海湾建设。坚持生态优先、做好保护原则,推动牛头岛更好地开发利用。推进海岛矿山边坡修复,加大海岛废弃采矿积水坑治理。加强海洋污染防治,有序清理侵占航道的养殖活动,持续开展对养殖和渔船停泊区域海洋环境修复治理。科学处置海岛垃圾,对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实行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38.积极发展海洋碳汇。探索开展海水养殖增汇、海洋微生物增汇,提升万山海域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开展“蓝碳”标准体系、海洋碳汇核算技术方法及标准等研究,建立“蓝碳”调查评估技术体系,全面摸清本土海洋浮游生物、大型藻类、贝类、红树林、珊瑚礁等蓝碳资源,建设万山海洋牧场碳汇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六、保障措施
39.加强统筹领导。成立市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研究解决万山海洋经济发展涉及到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要问题,统筹协调海关、边检、海事等有关驻区部门,推动落实本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市有关单位及鹤洲新区筹备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统筹,推进工作创新,纳入部门工作计划,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40.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聚焦万山6个重点海岛,围绕产业发展、旅游配套以及海岛供水、供电、通信、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公共服务等民生保障,高水平谋划一批打基础、强功能、立长远的项目,不断充实项目储备库,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动工、早见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41.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加大市级财政对万山重点海岛开发、产业发展的持续性政策扶持力度,到2027年,市级财政按照“先有项目后有预算”的原则,在确保财政资金绩效的前提下,每年安排不少于5亿元集中投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各项涉海财政资金对万山的专项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42.创新投融资方式。支持设立市海洋产业发展投资基金,重点投向万山海岛开发、海洋经济发展等领域重点项目。支持鹤洲新区筹备组通过运用贷款贴息、以奖代补、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发展现代海洋经济。(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43.加强用地用海保障。在建设用地指标上适当倾斜,对万山重要基础设施、民生和旅游休闲项目的建设用地指标予以优先保障,支持调回2009年至2018年期间万山被调剂的建设用地规模。积极争取省主管部门支持,优化用海审批流程,探索集约用海新模式,开展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创新无居民海岛市场化出让制度。支持对桂山渔港、中心洲对开海域、牛头岛深湾港区、桂山岛保护区内七湾岸线外等生态红线进行调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44.强化海岛物业综合利用。开展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国企相关海岛物业资源整合,鼓励综合实力强、海岛开发经验丰富的市属国企统筹管理和开发利用相关物业。加强与中国融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沟通协调,推进相关海岛军产处置利用。(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委军民融合办、鹤洲新区筹备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