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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推进智能微电网建设(3)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2023/3/10 18:05:02  我要投稿  

专栏9 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工程

1.广泛开展生态文明教育科普活动。定期开展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等开放式活动。(区生态环境局)

2.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加强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活动宣传力度。(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

3.打造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示范典型。创建一批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示范典型。(区发展改革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教育局、区住房和建设委、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区商务局)

4.绿色产品集中推广活动。推动绿色产品商家联合电商平台,定期组织绿色产品宣传推广,引导绿色消费。(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

5.重点企业碳达峰行动。在能源消耗量、碳排放量较大的电力、建材、橡胶、电池等行业,鼓励重点企业开展碳排放达峰研究,编制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企业碳排放峰值目标和达峰路线图。(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6.开展组织碳达峰碳中和学习培训。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好专题学习、研究交流、调查研究、学习考察和新媒体平台等方式,深入开展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区委党校每年在主体班次内设置相关课程,持续助力领导夯实理论素养。(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

(十)试点有序推动碳达峰行动

坚持试点先行,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在园区、重点领域开展绿色转型试点工程,加快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1.组织开展绿色公共机构试点。鼓励在热水需求大的公共机构开展“太阳能光热+电辅助热源”取暖技术试点,满足建筑采暖和生活热水需求。在机关、学校等场所设置回收交投点,加强废旧办公电器、硒鼓及废旧家具等资产循环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开展实施“公物仓”管理制度。常态化组织开展“光盘行动、机关先行”主题活动,严格落实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选取一批节能空间大的公共机构开展能源费用托管试点示范。加强节约型机关试点建设,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制定节约能源资源实施方案。有序推进节水型机关创建,加快全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节水改造进度。到2025年,北辰区公共机构用能结构进一步优化,用能效率显著提升,在2020年的基础上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碳排放下降7%,力争80%以上的处级及以上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建成一批节能低碳的绿色公共机构典型试点。(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组织开展重点领域绿色转型试点示范。开展北辰区经开区绿色低碳转型试点,支持企业建设光伏、光热、地源热泵和智能微电网,加强工业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充分回收利用余热资源、废气资源和可再生资源。加强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试点建设,打造以电能为中心的“互联网+智慧能源”绿色能源智慧园区。有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以工业园区、社区街镇为基本单元,分类分批推动创建,到2025年,围绕工厂、园区、学校、医院、社区、乡村、景区等创建不少于100个“无废细胞”。开展乡村电气化水平提升试点工程,加快推广光伏发电、电气化灌溉、电力物联网等绿色低碳技术。开展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建设,引导数据中心提高绿色能源利用比例,推动老旧数据中心实施节能改造。谋划一批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积极引导建材、印刷、水泥等行业重点用能企业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开展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建设,加快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创建。到2025年,全区绿色制造单位达到35家。(区生态环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委网信办、开发区、国网天津城东供电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10 碳达峰试点建设工程

1.加快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建设。持续推进节能市场化机制运用,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鼓励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加快推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推广建筑电气化节能改造和智能控制,实现能源管理一体化控制。(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打造产城融合示范区绿色能源智慧园区。将以电能为中心的综合能源供应作为产城融合示范区核心区主要的能源供应形式,着力推进智慧能源楼宇、智慧能源社区、智慧能源工厂、智慧能源小镇等综合能源示范工程的建设,全面打造绿色能源智慧园区。(开发区、国网天津城东供电分公司)

3.开展青光村生态庄园全电景区建设。编制“青光村生态庄园全电景区”建设方案,应用光伏发电、电温控、电排灌、电气化育种育苗等电气化技术,建设农业电气化大棚,推进乡村电气化,促乡村振兴。(区农业农村委、青光镇)

4.建设氢能物流试点。依托华电重工、中船重工集团718所,扩大重型货车、冷链物流车等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建设智慧氢能物流网络。(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

四、加强合作

(一)加强京津冀区域交流合作

深度融入京津冀产业一体化,积极引进绿色电池、太阳能光伏发电和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用复合材料风电叶片等龙头项目,形成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特色基地。依托陆路港、大北环货运铁路、空港、海港优势,加快中兴环保智慧仓储物流园项目建设,打造汇集研发、孵化、国际贸易、生产、物流于一体的电商产业园区。加强与中国农业科学院、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等科研院所的研发合作,开展现代种业、现代农业装备、生态环保等领域关键技术研发,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协同健全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机制。积极参与建立京津冀生态共建共享协商制度,协调处理涉及区域生态建设等相关问题,推进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联合京冀规模化、协同化布局氢能产业。(区发展改革委、区合作交流办、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融入绿色“一带一路”建设

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产能合作,鼓励装备制造企业在东南亚、中亚、非洲、拉美等地布局生产基地,参与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水泥设计院等单位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绿色基建、绿色物流等领域合作,提高境外项目环境可持续性。依托绿地全球贸易港和中东欧特色小镇等载体,探索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进口商品直销网点,实现保税展示、体验、销售和完税一体化模式。依托绿色新能源装备产业主题园区、中兴创新科技产业园、中船重工集团718所新材料工程技术中心等载体,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理念,开展节能环保领域国际合作。(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国际绿色经贸合作

持续加大“引进来”力度,扶持欧盟产业园发展壮大,引进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绿色能源、绿色建筑等优质外资项目,打造外商投资洼地。鼓励外资企业加强绿色技术研发,推动LG、弗兰德等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增强企业研发能力。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绿色低碳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开展绿色环保相关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申请境外专利,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鼓励和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海外仓”模式开展出口业务。发挥信保功能,帮助绿色外贸企业与天津信保公司对接,为小微出口企业提供政府平台保单服务。(区商务局、区合作交流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金融工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加大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力度,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加强绿色金融工作的整体协调、有序推进,不断提升金融服务、管理水平,提升绿色服务能力。积极与国际金融机构以及各类商业银行合作,鼓励我区战略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企业和项目参与绿色低碳转型跨境融资金融服务。(区金融工作局、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政策保障

(一)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

严格执行市统计局制定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加强基础数据统计、核算、计量、评估体系建设。支持区内企业结合自身特点选择适用的碳排放核算方法学,建立健全碳排放计量体系。探索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应用,提升统计核算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区统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法律法规标准

严格执行《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天津市清洁生产促进条例》《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等市级条例及规章。严格执行最新绿色建筑、节能审查后评价等地方标准。鼓励区内相关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和建设委、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财税价格政策

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涉及技术、项目、产业的财政支持力度,争取国家低碳转型基金、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支持,加大绿色低碳产品政府采购力度。加强对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合同能源管理等方面税收和政策优惠。推进居民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落实供热计量价格政策。落实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差别价格、阶梯价格政策,引导节约和合理使用水、电、气等资源和能源。落实激励约束性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完善农业生态补贴制度,健全耕地、林地、湿地等生态补偿政策体系。探索建立绿色低碳项目库,落实企业绿色评级、投资项目评级指南或办法,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促进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委、区金融工作局、国网天津城东供电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大力发展绿色低碳金融

积极落实市级金融政策要求,推进绿色金融工作机制落实落细,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项目的扶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持续深化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租赁、绿色基金或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支持金融机构在区内建立绿色支行、碳中和网点。鼓励金融机构充分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信贷资金供给。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碳中和债券、转型债券等,推动气候友好型企业上市融资。加大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及专业化担保对工业、农业、新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及基础设施等项目发展的支持。推进绿色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归集、更新绿色项目融资需求、建设进度、环境效益、环境信用等信息,提高金融支持绿色项目的精准度。推动辖区内金融机构加强环境信息披露能力建设,提升金融机构自身环境风险管理水平,健全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区金融工作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

按照全国和我市碳排放权市场任务要求,加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监测计划、排放核查、配额清缴和交易情况等工作监督管理,明确重点排放单位主体责任,建立碳排放管理责任清单,将符合条件的重点排放单位全部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按照全国和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要求,推动其做好碳排放报告和履约工作。鼓励重点排放单位按规定购买经核证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完成履约清缴工作。按照天津市用能权交易机制,有序推进区内企业用能市场化交易。大力发展市场化节能方式,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全产业链招商制度

建立项目绿色低碳准入机制,做大增量、做优存量,全面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依托北辰产业资源和力量,围绕高端装备、生物医药、中医药、新能源、轻工、新材料、汽车与新能源汽车、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绿色石化等9条产业链,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招商活动,加强招商对接活动频次、力度,实施精准招商,引导相关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创新链、资金链企业入驻北辰。(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合作交流办、区委网信办、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实施方案的组织落实,健全工作机制,负责全区碳达峰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全力推进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工作统筹、做好与市级碳达峰工作的衔接,定期调度有关部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碳达峰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起责任,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加快推动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等重点领域制定实施方案,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监督考核

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估。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碳达峰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要依规依法进行约谈、实行通报批评和问责处理。(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天津市北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主要指标分工表

附件

天津市北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主要指标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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