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强化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重要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是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保障人民利益的重要物质基础,一定要管好用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坚持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着力构建起与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优势相适应、组织动员优势相衔接、集中力量办大事制度优势相配套的中国特色国有资产监管新模式。
(一)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形成“三统一、三结合”的国资监管职能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准确把握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资委党委作为党中央工作部门的职责定位,深入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把全面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和负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统一起来,有效推动管资本与管党建相结合、履行出资人职责与履行国资监管职责相结合、党内监督与出资人监督相结合,切实做到全面履职、高效履职。
国务院国资委始终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认真履行中央企业出资人职责,加强规划投资、产权管理、考核分配、改制重组、资本运营、财务监管、监督追责等各环节的监管,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一企一策”实施授权放权,充分激发企业改革发展活力动力。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要求,国务院国资委加快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印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把监管重点放在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上来。优化监管方式,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加大授权放权力度,通过法人治理结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更好地促进和保障国有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
国务院国资委大力推进党的建设,指导中央企业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全面完成“党建入章”,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二)持续优化监管方式,充分发挥 “三化”监管优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国资委通过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准确把握职责定位、持续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经过不断探索完善,逐渐明晰了“三化”监管的方向。
加强专业化,突出监管的针对性、专业性。国务院国资委不断强化具有国有资产出资人特色的全链条、全方位监管,积极探索、创新有别于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公共管理部门的监管方式,不断完善规划投资、预决算管理、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等制度,通过加强公司章程管理、规范董事会运作、委派股东代表等方式行权履责,有效实施科学监管。
加强体系化,突出监管的全面性、系统性。国务院国资委把稳增长、抓改革、强创新、促发展、防风险等多重监管目标统筹起来,积极协同构建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加快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监管。
加强法治化,突出监管的合法性、合规性。国务院国资委在法治轨道上加强国资监管工作,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权履职,通过建立健全国资监管法规体系和工作体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深化法治央企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国资委持续加强制度建设,相继出台《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涉及规划投资、产权管理、董事会建设等多个方面。深入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建立健全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超过145件,截至 2021年底,国务院国资委现行有效规章27件、规范性文件217件。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为法治化监管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
(三)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
国务院国资委统筹推进国资国企发展改革监管和党的建设工作全局,切实落实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快构建国资监管“一盘棋”,推动国有资本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合理流动、优化配置,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监管环境。
国资监管职能转变有序推进。按照管资本为主的要求,多个省市国资监管机构调整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全面规范出资人履职事项及工作流程,加快实施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提升监管效能。
权责清单不断调整完善。全国37个省级国资委全部出台权责清单,多地开展权责清单动态修订工作,探索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清单,有效完善出资人监督体系。
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取得突破性进展。当前省级国资委集中统一监管比例已达到99%。许多地方通过脱钩划转、整合重组、清理关闭等方式,基本实现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
全国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全面推进。推动建立中央、省、市三级国资监管机构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建成全国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
(四)优化监督体系,不断强化监督合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国资委服务保障国资央企发展改革大局,调整配置出资人监督力量,在强化规划、财务、产权、考核等业务监督基础上,组建成立综合监督局统筹负责国有资产综合监督工作,组建成立监督追责局归口承担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职责,形成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督机制,构建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的出资人监督闭环。
贯通各类监督,提高监督效能。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出资人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各类监督力量有机贯通、协同配合,不断增强问题线索共享、督促整改协同、责任追究协同等方面的监督合力。
强化责任追究,打造监督闭环。国务院国资委从零起步确立了国有企业出资人违规追责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制定《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国资委令第37号),以及问题查处、移送办理、责任约谈、损失报告等配套制度。从无到有建立了“全覆盖”的违规追责工作体系,中央企业建立覆盖各级的“纵向贯通”追责体系,国资委构建综合监督、业务监督、责任追究的“横向协同”,形成了“一纵一横”全覆盖的违规追责工作体系。从弱到强提升了经营投资责任约束和责任意识,对违规经营投资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追责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违规追责的震慑和合规经营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国有资产监管权威性不断提升。从点到面发挥了以追责促落实、促整改、促发展的监督效能,坚持责任追究是手段不是目的,注重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把追责成果转化为促进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合规经营和高质量发展的监管效能。
六、积极履行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彰显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使命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必须做强做优做大。”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牢牢把握人民至上价值追求,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在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进乡村振兴、质量强国建设、国际化经营、绿色低碳转型、抗疫救灾、重大任务保障等方面的社会贡献力度持续加大,积极履行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2021)》披露,连续13年国有企业100强的社会责任发展指数领先于民营企业100强和外资企业100强,产生积极广泛的社会影响。
(一)贯彻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
中央企业在贯彻落实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的国家区域发展重大战略上作表率,以实际行动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协调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区域重大战略,深入开展央地协同合作,积极落实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要求,有序推进央企总部搬迁,在打造特色明显、优势互补的区域产业生态和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方面持续发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累计签署战略合作项目3849项,参与雄安新区项目超过900个。
(二)全面决胜脱贫攻坚,大力推进乡村振兴
中央企业把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把自身专长特长同受援地区资源禀赋紧密衔接,立足地方所愿、群众所需、企业所能,扎实推动受援地区拔掉穷根、受援家庭稳定脱贫、受援群众勤劳致富,实现了“产业有效益、群众有收入、企业有回报、地方有发展”的良性循环,助力受援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发生了重大变化,充分彰显了中央企业“国家队”“顶梁柱”的责任担当。党的十八大以来,累计投入和引进各类资金超过千亿元,承担各类结对帮扶任务1.2万个、派出帮扶干部超过3.7万人,定点帮扶的246个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脱贫摘帽。
(三)积极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央企业积极践行质量强国战略,全面推进质量提升,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助力提升产业、行业整体质量水平。质量提升体系不断完善。中央企业普遍制定了明确的质量战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不断健全质量工作机构和机制,广泛实施卓越绩效模式、质量管理体系、精益管理、质量小组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不断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获得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占全国60%,获得中国质量奖组织奖占全国39%。质量提升成果不断涌现。中央企业质量领域核心技术自主研发能力和集成创新能力显著提升,获得质量技术奖占全国超60%,荣获我国首个国际质量创新大赛一等奖。质量提升基础不断夯实。中央企业干部职工质量意识和水平大幅提高,质量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生产和服务一线质量改进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关注质量,人人提升质量”的良好氛围愈发浓厚,获得“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奖占全国超60%,获得国际质量管理小组金奖占中国区获奖总数近75%,获全国质量奖“杰出质量人”和“质量工匠”的人数分别占全国21%和50%,获得中国质量奖个人奖占全国75%。
(四)持续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水平
目前,中央企业在全球18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的机构和项目超过8000个,海外员工达到125万,境外资产总额近8万亿元。“十三五”期间,中央企业实现的海外营业收入超过24万亿元,利润总额接近6000亿元,对外投资收益率达到6.7%。中央企业参与建设“一带一路”沿线项目超过3400个,打造了中老铁路、希腊比雷埃夫斯港、蒙内铁路、匈塞铁路、巴西美丽山特高压输电项目等一批标志性工程,参与建设的中欧班列也成为贯通亚欧大陆的“钢铁驼队”。高铁、核电等一批高质量产品走出国门,有力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走出去。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中央企业积极助力全球抗疫,大力支持全球减贫事业,在海外履行社会责任成效显著,实施的惠民工程也促进了所在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积极促进对外开放,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五)立足可持续发展,加快绿色低碳转型
2021年,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中央企业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把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纳入到国资央企发展全局,在中央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中,突出绿色低碳发展,大力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加强“两高”项目的管控力度,提升碳排放管理能力。中央企业积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部署,全面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大力推进重点行业减排降碳,严控高耗能、高排放和过剩产能项目投资,2021年中央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比2012年下降约33%。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逐步建立碳排放管理体系,积极参加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下降75%、54%、74%、56%。推动能源转型升级,不断提升煤炭清洁能源高效开发和利用水平、清洁能源发展规模和质量,中央企业平均供电煤耗降至298克/千瓦时,电网新能源利用率超过97%,在能源保供攻坚战中发挥重要作用。提升生态环保治理力,积极参与生态修复治理,电网企业持续推进“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实施北方12省份“煤改电”10千伏及以下单体工程9200多项,35千伏及以上电压配套工程350余项;中国三峡集团等有关中央企业在长江大保护中发挥重要作用。
(六)在应对历次重大突发事件中勇挑重担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中央企业闻令而动、逆行出征,迅速建成火神山、雷神山医院,不计代价转产扩产防疫物资,千方百计强化基础保障,积极发挥优势科技抗疫,全力服务国家抗疫大局。2022年以来,针对疫情散发多发形势,中央企业大力支援香港、吉林、上海等地抗疫斗争。面对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中央企业不讲条件、冲锋在前,全力以赴投入抗灾救灾和应急救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1年河南等地发生洪灾,中央企业抢修受损道路、转运受灾群众、做好应急保供、捐款捐物支援灾区,为地方抢险救灾作出了央企贡献。
(七)高水准完成国家重大活动和重大任务保障
近年来,中央企业承担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等重大任务保障,充分彰显了国资央企“大国重器”的责任担当。中央企业坚持科技、绿色办奥理念,高效率完成冬奥会竞赛场馆建设,努力建设低碳场馆,打造了一批符合国际最高标准、得到国际相关组织充分认可的工程项目,主动探索创新填补了多项国家空白。具体而言,中央企业如期完成12个冬奥竞赛主场馆中的10个场馆的参建/改造任务,高质量完成冬奥会竞赛场馆建设,承建京张高铁、京礼高速、崇礼铁路、太锡铁路配套综合管廊等冬奥会工程,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积极承担舞台、空中设施、地面显示系统等多个项目的技术任务,提供智慧电网、清洁能源、5G通信等服务保障,高水平做好冬奥会相关工作。
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筑牢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坚固防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指导中央企业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全方位筑牢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安全底线。
(一)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发挥依法治国表率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动法治央企建设目标落实落地。截至2021年,88家中央企业在董事会明确推进法治建设专门委员会,90家中央企业将依法治企要求纳入考核评价体系,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重要子企业设置比例超过90%,法务人员达到3.2万人,专业化率超过80%。“十三五”期间,中央企业累计处理重大法律纠纷案件近2万起,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超过3300亿元。
1.统筹推进依法治企,强化中央企业法治工作
宏观层面,做好顶层设计。国务院国资委先后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七五”普法规划、《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着力破解中央企业法治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每年召开中央企业法治工作会议,对加快推进法治央企建设作出统一部署和安排。
中观层面,加强指导推动。引导中央企业制定法治央企建设实施方案,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建立法治央企建设进展情况统计通报制度,定期进行汇总通报,对后进企业“一对一”开展帮扶指导;建立重大法律风险报告和提示制度,针对共性风险及时印发提示函,持续提高企业风险应对能力。
微观层面,推动学习交流。积极探索“一堂、两库、三平台”工作机制:“一堂”是指法治讲堂,定期邀请专家针对企业法治建设热点问题进行授课,通过视频形式覆盖所有中央企业和省属国有重点企业;“两库”为法治建设优秀案例库和法律人才库,推动资源共享、成果共用;“三平台”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发挥网站、微信、简报等平台优势,实现法治建设宣传交流线上线下全覆盖。
2.完善一流法治标准,引领一流法治建设
以建设“法治央企”为导向,推动中央企业积极打造“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一流法治企业,明确提出部分企业法治工作率先达到世界一流水平的目标,重点强化“五个一流”。
一流的法治理念。从主要领导到普通员工,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把依法合规、不逾红线作为经营管理的首要前提和基本衡量标准,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
一流的治理机制。以公司章程为统领,推进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治理结构更加规范,依法决策机制健全,风险管控精准到位,企业经营管理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
一流的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党委(党组)顶层谋划、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总法律顾问全面领导、法务管理机构主责推动、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的法治建设管理系统,不断汇聚依法治企工作合力。
一流的业务能力。打造一支精法律、通业务、懂管理,能与世界一流企业法务人员同台竞技的高素质法治工作人才队伍,助力中央企业不断提升全球范围内的规则话语权、行业引领力和价值创造力。
一流的价值创造。推动中央企业法治工作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全程参与企业改革,助力重大专项,促进品牌价值提升,有效应对外部变革,确保改革发展各项任务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
(二)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发挥风险防控关口作用
面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务院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组建中央企业风险管控工作小组,建立完善中央企业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长效管控机制,从严抓好债务、投资、金融业务、安全环保等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有效提升中央企业抗风险能力。
1.完善管理机制,提升中央企业经营风险管控能力
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规则》等,指导中央企业科学合理设置突出反映所属行业及本企业特点的风险量化监测指标,建立健全重大经营风险年度评估及季度跟踪监测工作机制,强化重大经营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提升重大经营风险防控工作科学性和精准性;进一步规范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对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的工作职责、报告范围、报送流程、成果运用、纪律要求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督促指导中央企业建章立制,排查风险,主动报告重大风险事件,及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央企业按照国资委相关文件要求,不断完善经营风险管理体系,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程序标准,企业经营风险防范体系更加精简、规范和系统化。
2.严控债务风险,筑牢中央企业债务风险“防火墙”
国务院国资委深入推进中央企业降杠杆减负债防风险专项行动,通过严控资产负债率、严控债券发行、严控非主业投资、严控高风险业务、严控高风险企业等一系列措施,有效筑牢了中央企业债务风险的防火墙。
点面结合,严控负债率。分行业确定负债率的警戒线、管控线,一企一策确定负债率的年度目标,保持整体债务水平的稳健可控。点上严管高风险企业,对于负债率过高、流动性紧张的企业纳入重点管控名单,实施特别监管,推动高负债子企业回归正常负债水平。截至2022年6月,中央企业整体资产负债率65%,债务风险可控在控。
长短结合,长期抓资金安全,短期防债券违约。中央企业严禁超越财务承受能力盲目举债投资,强化集团资金集中管理,严控非主业投资预算;短期防债券违约,对企业债券占带息负债比例,短期债券占全部债券比例实施分类管理。
防禁结合,严防风险积累,严禁高风险业务。进一步加强金融衍生品、信托、基金、担保等金融业务的日常监测和专项检查;对开展融资性贸易的露头就打、严肃问责,全面清理“空转”“走单”贸易业务。
3.坚持安全生产,守牢中央企业安全发展底线
国务院国资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督促指导中央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为主线,从严从紧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要求,部署推动中央企业安全生产提升年行动,着力推进思想认识、责任落实、重点领域安全管控能力、本质安全水平等再提升。狠抓环保设施、石油化工、建筑施工、矿山等重点领域,岁末年初、复工复产、汛期等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双轮驱动依法合规经营,发挥风险监督约束作用
1.大力推进中央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国资委不断加大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推进力度,印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指导企业着力打造事前制度规范、事中动态监管、事后监督问责的全覆盖、全链条的合规管理体系。
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全部中央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合规委员会,将合规管理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统筹推进。普遍制定管理制度,88家中央企业出台重点领域专项指引,90%的中央企业及时按照合规要求优化制度体系。
运行机制不断完善。逐步建立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监督部门组成的合规管理“三道防线”,定期开展风险排查和预警,及时处置风险。工作基础逐步夯实,建立健全合规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合规管理负责人和牵头部门,70多家中央企业在业务部门和一线项目设立合规联络员,全系统专兼职合规管理人员超过3万人,对逐步提升管理水平、切实防范风险、保障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合规文化初步形成。领导合规意识不断增强,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签订合规承诺书,亲自参加合规宣誓,68家中央企业制定合规手册,开展全员培训,持续强化合规意识,努力培育合规文化。
2.不断健全完善中央企业内控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内控体系。中央企业初步构建起符合出资人监管特色的中央企业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体系,内控、风险及合规的一体化管理能力稳步提升。强化集团管控,明确中央企业主要领导人员是内控体系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加强内控体系有效执行。聚焦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国有资本运营重要环节以及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加强重要岗位和关键人员在授权、审批、执行、报告等方面的权责管控;在投资并购、改革改制重组等重大经营事项决策前开展专项风险评估,并将风险评估报告作为重大经营事项决策的必备支撑材料,对超出企业风险承受能力或风险应对措施不到位的决策事项不得组织实施。
强化内控信息化刚性约束。将信息化建设作为加强内控体系刚性约束的重要手段,推动内控措施嵌入业务信息系统,推进信息系统间的集成共享,实现经营管理决策和执行活动可控制、可追溯、可检查,有效减少人为违规操纵因素。
突出“强监管、严问责”。以监督问责为重要抓手,通过加强出资人和企业监督评价力度,强化整改落实和责任追究工作,形成“以查促改”“以改促建”的动态优化机制,促进中央企业不断完善内控体系。
八、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巩固深化党的建设,厚植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强大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以来,国资委党委把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国国企党建会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工作主线,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普及大落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两个维护”作为最大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把抓党建强党建作为第一责任,把企业改革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一年一个主题,压茬推进党建工作落实年、党建质量提升年、基层党建推进年、党建巩固深化年、党建创新拓展年等专项行动,国企党建“四个化”问题根本扭转,中央企业管党治党意识和责任明显增强,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状况明显改观,改革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国有企业发展道路和方向
中央企业以打造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为出发点,以践行“两个维护”为首要任务,推动党的政治建设成果切实转化为企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1.筑牢政治根基,以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
中央企业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培训、党员日常教育,运用培训班、专题专栏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持续学、深入学、贯通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头脑,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如,中国航发将集团公司成立日确立为“党组学习研讨日”。
2.健全践行机制,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中央企业全面建立“第一议题”“看齐对标”“跟进督办”等制度,普遍建立“台账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清单化销账”的贯彻落实机制,构建传达学习、研究部署、贯彻落实、跟踪督办、报告反馈的工作闭环,健全重大事项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按照有没有学习研讨、有没有贯彻措施、有没有督导推动、有没有跟踪问效“4项标准”,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体现到谋划发展战略、制定工作举措、完成重点任务、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
(二)坚持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有效凝聚团结奋进强大合力
中央企业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企业改革发展凝聚广泛共识、汇聚强大力量。
1.党政齐抓共管夯实思想政治工作基础
中央企业充分发挥党委(党组)领导作用,科学配置思想政治工作资源,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厂务公开等制度,支持工会组织发挥作用,鼓励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生产经营、后勤保障、企业文化建设、管理服务等领域工作结合起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以专兼职政工干部队伍为骨干、以职工群众广泛参与为特色的大政工格局。
2.坚持务实创新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实效
中央企业坚持推进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统一,把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中心任务紧密结合,依据中心任务确定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重点和实际举措,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生产经营结合贯通,着眼重点难点问题,增强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切实疏导职工情绪,激励职工干劲,为生产经营工作顺利推进铺路、搭桥。
3.强化正面宣传树立央企良好形象
中央企业以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为重点,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改革开放40周年和迎接党的二十大等开展系列庆祝活动和重大主题宣传,打造“国企公开课”“信物百年”等经典品牌,举办“中央企业永远跟党走”党建工作展、制作专题片,讲好讲活国企故事,推动舆论环境更加优化、国际传播能力不断提高新水平。如,中交集团擦亮“中交蓝·党旗红”党建品牌,聚焦“一领域一品牌”“一项目一标杆”,构建项目党建、境外党建等7大党建品牌,形成“党建+脱贫攻坚”“党建+区域发展”等多类型党建模式。
(三)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企业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中央企业始终坚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20字”标准,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企业领导人员队伍。
1.精准科学选人用人
中央企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探索“揭榜挂帅”“赛场选马”机制,“一企一策”建强配优领导班子,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蓄好干部队伍“源头活水”。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国务院国资委出台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等3个指导意见,组织开展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示范企业、百名杰出工匠培养等人才支持计划,一企一策配强领导班子,大力选拔经验丰富、能干实干敢干的优秀年轻干部。如,中核集团以院士后备人才作为战略科学家的重点培养对象,“一人一策”制定培养措施和保障方案。
2.全面培养锻炼人才
中央企业按照高素质专业化培养方向,积极开展专业化培训和轮岗交流,大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及特殊领域紧缺人才。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刀在石上磨,人在事上练”,组织干部到一线前沿战场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加快成长治企兴企的复合型干部。如,国家电网实施“双千工程”,重点培养、动态管控三四级单位年轻干部各1000名,强化人选储备。
3.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中央企业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部分中央企业制定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和考核激励政策。加强对企业“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管理监督,打造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加强激励关怀,创造拴心留人的好环境,极大激发调动企业领导人员干事创业积极性。如,东风公司对经理层成员实行“季度跟踪、年度考核、任期综合评判”,建立“季度即时感知、年度及时奖惩、任期累计算账”的薪酬激励模式。
(四)全面夯实基层基础,把中央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中央企业聚焦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持续深化基层党建,全面打造基层坚强战斗堡垒,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1.持续严密组织体系
坚持“四同步、四对接”,中央企业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深化企业改革的必要前提,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累计新增党组织4万多个,新发展党员114.8万名,全面实现基层组织“应建尽建”、按期换 届“应换尽换”。如,中国商飞根据项目研制人员“跟着任务走”的实际情况,成立59个临时党组织,做到项目团队党组织全覆盖、党员管理全覆盖。
2.强化工作基础保障
中央企业持续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机构,党务部门不低于同级部门平均编制,党务干部按照不少于在岗职工总数1%配备、党组织工作经费按照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1%保障。分级开展基层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培训,全面落实党务工作者和经营管理干部同职级同待遇政策,基层党务工作人员“不适应、不会做、不愿做”的问题有效解决。
3.压实党建工作责任
国务院国资委建立实施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向国务院国资委党委报告年度党建工作、党委(党组)书记向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现场述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三项制度,制定中央企业党建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考核评价办法,连续5年开展党建责任制考核,与经营业绩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评考核有机衔接、相互贯通,共同构建中国特色国有企业考核评价体系。
(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营造国有企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中央企业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以自我革命精神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1.强化不敢腐的高压态势
中央企业持之以恒加强正风肃纪反腐,坚决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加大对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侵吞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问题,突出重点减存量、零容忍遏增量,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2021年中央企业全面从严治党民意调查结果显示,职工群众满意指数达到96.75%,信心指数达到97.05%。
2.构建不能腐的体制机制
中央企业坚持“标本兼治、点面结合、同题共答、系统提升”,统筹推进国资委党委和中管企业巡视整改,实现委管企业巡视全覆盖。运用“四种形态”,把专项整治作为重要抓手,扎实开展央企驻京办、“总部机关化”、违规经商办企业等专项整治,持续深化境外腐败、利益输送、设租寻租、化公为私“四个专项整治”。
3.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中央企业健全完善中央企业党风廉政教育“大宣贯”工作格局,组织开展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守规矩,新提任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先通过党规党纪和廉洁知识测试。深化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做到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真正使党员干部受到警醒、触动心灵。如,中国三峡集团大力传承弘扬三峡精神,倡导清廉务实、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良好风气,形成工程大坝和廉洁大坝“两个大坝同筑”、长江生态和政治生态“两个生态共建”廉洁文化理念。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国资央企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充分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和战略支撑作用,在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