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3月3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电动四川”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电动替代水平大幅提升。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运行稳 定、智慧安全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
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市(州)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支持在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工程、环卫、港口、矿山等公共领域率先推进换电应用。支持宜宾市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创建国家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城市。鼓励发展电池银行、换电运营公司等新业态,鼓励建设多品牌共享型开放式换电站。鼓励开展“光储充换”一体换电站建设。
《行动计划》提出,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1.制定实施高速公路快充网络分阶段覆盖方案,在既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在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同步 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
2.加快补齐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短板,与沿 线其他充电基础设施资源互为补充,助力发展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设施充电网络。优先提高全省重要经济干线和旅游公路服务设施充电桩覆盖率。
3.加快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从2022年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新建停车场设置专属新能源充电停车位原则上不低于20。推动各类旅游景区、度假区停车场设置专属新能源充电停车位。
4.推进公交、出租、环卫、机场通勤、物流等公共服务区域及 二级以上客运站充换电设施配建,因地制宜在运营线路沿途规划 建设快速充换电站,构建车辆可持续运行模式。
5.居住社区充电桩建设与改造,具备安装条件且符合安全要求的,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用户安装充电设施并提供 必要协助。
6.推进既有居住社区充电桩建设,将充电桩建设纳入老旧社
区改造范围,对居民有改造意愿且有条件的老旧社区进行集中配 建,其他社区可采取片区式、相对集中、就近建设等方式配建公共充电设施。
7.推动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固定车 位按需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和配电变电设施增容空间。
8.创新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模式,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社区充电桩“统建统管”,提高充电桩安全管理水平和绿电消费比例,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 等新模式。
《行动计划》提出,加强充换电设施运维和网络服务。
1.统筹充电基础设施运维管理,研究制定全省统一的充电设施场所消防标准。鼓励企业参与国家、团体、行业标准制定。推动 制定充电设施电网接入技术标准及监测管理办法。按照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保障充电基础设施和安全设施同时建成投运并加强维护管理。
2.鼓励有条件的市(州)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支持在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工程、环卫、港口、矿山等公共领域率先推进换电应用。支持宜宾市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创建国家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城市。鼓励发展电池银行、换电运营公司等新业态,鼓励建设多 品
牌共享型开放式换电站。
3.建立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加快全省充电基础设施服务平台建设,接入全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充分发挥“互联网+ 充电基础设施”的优势,围绕广大电动汽车用户需求,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等服务。鼓励开展“光储充换”一体换电站建设。
原文如下: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川办发〔2022〕3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3月30日
(本文有删减)
附件:“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年)
以下为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