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1-6月,全社会用电量保持快速增长,三次产业用电增速均高于全社会用电量平均水平;全国15个省份全社会用电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制造业日均用电量创历史新高;四大高载能行业合计用电增速保持两位数增长。
一、全社会用电情况
1-6月,全国全社会用电量3933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2%,其中,6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703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8%。
分产业看①,1-6月,第一产业用电量4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6%;第二产业用电量266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6%;第三产业用电量67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8%;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55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
图1 2020、2021年分月全社会用电量及其增速
6月份,第一、二、三产业用电量增速分别为16.3%、8.5%和17.5%;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增长6.8%。
二、分地区用电情况
1-6月,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②全社会用电量分别为18581、7339、11195和2224亿千瓦时,增速分别为17.7%、16.9%、14.8%和9.6%。
6月份,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分别为8.1%、14.0%、10.4%和9.0%。
图2 分地区当月全社会用电量及其增速
1-6月,15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依次为:西藏(29.1%)、湖北(24.9%)、广东(22.9%)、浙江(22.9%)、云南(20.8%)、江苏(20.3%)、江西(20.3%)、福建(19.6%)、陕西(19.5%)、宁夏(18.9%)、广西(18.4%)、四川(18.1%)、重庆(17.7%)、青海(17.7%)和安徽(17.0%)。
6月份,各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均为正增长,其中16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依次为:陕西(23.1%)、宁夏(21.5%)、湖北(16.3%)、安徽(15.9%)、重庆(15.0%)、江苏(14.6%)、广西(14.4%)、河南(14.2%)、湖南(13.8%)、江西(13.8%)、青海(12.6%)、西藏(12.4%)、黑龙江(12.1%)、四川(10.6%)、贵州(10.6%)和甘肃(10.4%)。
三、工业和制造业用电情况
1-6月,全国工业用电量2612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5%,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18.9个百分点,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66.4%。6月份,全国工业用电量474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4.3个百分点,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67.5%。
1-6月,全国制造业用电量1998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4%,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21.4个百分点。其中,四大高载能行业用电量合计109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7%,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14.8个百分点;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③用电量42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3%,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31.8个百分点;消费品制造业④用电量26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2%,增速比上年提高31.6个百分点;其他制造业⑤行业用电量21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3%,增速比上年提高24.7个百分点。
6月份,全国制造业用电量36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6%,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4.9个百分点;制造业日均用电量120.5亿千瓦时/天,比上年同期增加11.9亿千瓦时/天。其中,四大高载能行业用电量合计19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2.5个百分点;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电量78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3%,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4.9个百分点;消费品制造业用电量4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7%,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10.8个百分点;其他制造业行业用电量39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0%,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9.7个百分点。
图3 2020、2021年分月制造业日均用电量
四、高载能行业用电情况
1-6月,化工行业用电量24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0%,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15.2个百分点;建材行业用电量19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8%,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24.2个百分点;黑色金属冶炼行业用电量319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1%,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16.5个百分点;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用电量332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6%,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7.5个百分点。
6月份,化工行业用电量4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6.7个百分点;建材行业用电量38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4.1个百分点;黑色金属冶炼行业用电量5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6%,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2.6个百分点;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用电量56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6%,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4.0个百分点。
图4 2020、2021年重点行业分月用电量情况
注:
① 从2018年5月份开始,三次产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国统设管函〔2018〕74号)调整,为保证数据可比,同期数据根据新标准重新进行了分类。
②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③ 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包括:医药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9个行业。
④ 消费品制造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及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12个行业。
⑤ 其他制造行业为制造业用电分类的31个行业中,除四大高载能行业、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消费品行业之外的其他行业,包括: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6个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