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
推进以县道三级、建制村通双车道为主的农村公路建设,打造“四好农村路”,建立建制村“村村通”客车长效机制。加快构建县(市、区)、乡(镇)、村三级物流体系,推广农村交通、邮政、快递、商务、供销“多站合一”场站运营模式。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饮用水规模化和标准化建设。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提高乡村配电网供电能力和质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加快农村宽带通信网、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发展。实施乡村教育质量、健康乡村、农村养老等乡村公共服务提升计划,改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推行村级事务公开,完善多功能农村便民公共服务平台。持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
第三节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强化规划引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着力实施村庄整治等专项提升行动,纵深推进美丽宜居示范县(乡镇、村庄、庭院)创建活动,积极探索“美丽宜居+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新模式。建设推广“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建立健全“五定包干”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基本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切实提高农村改厕质量,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有条件的地方一体化推进农村改水、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广城乡环卫“全域一体化”第三方治理,有条件的村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广适宜的治理思路和技术模式,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持续提高农村公共照明覆盖面。
专栏15 乡村振兴重大工程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
新改建农村公路1.5万公里,高标准打造4000公里美丽生态文明农村公路。到2025年,全省所有乡镇、3A级旅游景区点基本实现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连接,70%县道达到三级以上水平,建制村通双车道比例不低于60%。完善冷链物流设施,建成若干个全国性农产品冷链物流基地、8个设区市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改造提升70个左右区域农产品产地仓储冷链物流设施。提升能源基础设施,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99.8%、综合电压合格率达99.9%。以试点示范为引领,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构建乡村要素资源开放共享数据中心,实现100%行政村千兆光网覆盖能力,按需推动千兆光纤宽带逐步向有条件的自然村延伸。
(二)农村公共服务提升计划
实施乡村教育质量计划,全面完成乡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标准化建设,建设农村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9000所,每年为乡村学校公费培养5000名
教师。实施健康乡村计划,全省每个行政村建有一所产权公有的标准化村卫生室,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达标率达100%。继续开展村卫生室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实施农村养老计划,原则上每个乡镇完善1所以满足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需要的养老院,因地制宜建设片区中心敬老院,60%以上的农村具备老年宜居社区基本条件。
(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重点在长江江西段、五河等重点流域环境敏感区,建设10个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县,推行标准化养殖及粪污治理。推进农药化肥减量行动,农药化肥使用量下降30%。
(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到2025年,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全面提升,有条件的村庄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力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0%左右,乱倒乱排得到有效管控。
第三章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深入推进鹰潭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和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构建有利于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第一节 促进城乡要素合理配置
健全农业农村投入保障,提高财政转移支付、土地出让收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三农”比例。完善金融支农激励机制,扩大农村资产抵押担保融资范围,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和服务。完善农村用地保障机制,保障设施农业和乡村产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农村集体依法收回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规划用途探索入市。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允许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并享受相应权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人才加入机制。健全城乡人才合作交流机制,推动城市科教文卫体工作人员适度岗编分离,定期服务乡村,培养造就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完善科技人员到乡村兼职和离岗创业制度。
第二节 统筹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
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机制,以市县域为整体,统筹设计路网和水、电、通讯、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健全分级分类投入机制,鼓励地方政府将城乡基础设施项目整体打包,实行一体化开发建设。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管护机制,对城乡道路等公益性设施,管护和运行投入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企业,提高管护市场化程度。明确乡村基础设施产权归属,由产权所有者建立管护制度。
第三节 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
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建立城乡统筹规划、统一选拔的基本公共服务队伍补充机制。完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积极推行“教育集团”“联合校”“协作校”等城乡教育联合体模式。实施乡村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增加面向村卫生室的订单定向医学生规模,鼓励县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县域医共体,对乡(镇)、村医生实行“县管乡用”“乡管村用”。促进公共文化资源重点向乡村倾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完善文化结对帮扶机制等方式,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完善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农村公益事业。
第四节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分类优化调整现有帮扶政策,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加强对脱贫县、脱贫村、脱贫人口的动态监测和及时帮扶。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发展壮大扶贫产业,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完善提升农业产业扶贫保险、防止返贫致贫保险等有效机制。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多渠道促进就业,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强资金资产项目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公益岗位,促进弱劳力、半劳力等家庭就近就地解决就业,保障基本生活。统筹推进城镇扶弱助困工作。支持赣州建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
第八篇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实施以人为核心、提升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推进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打造支撑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增长极和动力源。
第一章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体系,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
第一节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巩固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成果,破除各类隐性落户门槛,简化落户手续,统一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优化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提高居住证持有人城镇义务教育、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实际享有水平,逐步实现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权利。探索户籍制度与居住证制度并轨路径。
第二节 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相关政策,显著提高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中常住人口折算比例,健全财政市民化奖励资金分配主要依据各地落户数量确定机制。建立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吸纳落户较多城市的基础设施投资补助机制。调整城镇建设用地年度指标分配依据,建立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建立“人地钱挂钩”政策实施评估机制。根据人口流动实际数量调整教师、医生等编制定额,研究建立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畅通农户“三权”③市场化退出渠道。
第二章 优化完善现代城镇体系
优化空间结构,完善城镇功能,促进大中城市提质扩能,加快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引导小城镇分类发展,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
第一节 完善大中城市宜业宜居功能
夯实大中城市实体经济发展基础,主动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立足区域特色资源和产业基础,推动制造业差异化定位和规模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增强专业服务功能,因地制宜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区域专业服务中心。优化市政公用设施布局,提升供水、道路、综合管廊、垃圾污水处理、公共停车场等市政公用设施水平,支持三级医院和新建高校、高校新建校区在大中城市布局,增加文化体育等资源供给,提升城市生活品质。
③三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第二节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促进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产业配套设施提级扩能,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南昌县、奉新县和吉安县开展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优化主干道布局,推进穿城国、省道逐步向城区边缘迁移。有序推进撤县设市,探索大部门制、扁平化等优化协同高效的设市模式。培育壮大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每个县(市)确定1-2个以上特色主导产业,打造一批产业旺、活力足、生态美的县域经济强县,到2025年,力争每个县(市)均有一个百亿级块状经济产业集群。
第三节 高质量发展小城镇
推动中心城市周边小城镇通过规划独立城市组团、整体纳入中心城市等多种方式融合发展。推动区位优越、产业基础良好的小城镇聚焦主导产业,培育发展商贸物流、文化旅游、资源加工、专业制造等专业特色小城镇。深化巩固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果,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短板,不断提升综合服务功能,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建立清单管理制,健全规范纠偏、典型引路、服务支撑机制,培育一批示范性精品特色小镇。
第三章 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按照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要求,推进城市发展方式和运营模式转变,深入实施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让人民群众享受高品质生活。
第一节 转变城市发展方式
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定位和空间布局,科学配置产业发展、生态涵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增加城市密度,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和混合利用,建立功能混用、立体开发、公交导向的集约紧凑型发展模式。完善道路布局,加密次支路网,合理设置绿化带。新建住宅推广街区制,增加绿化节点和公共开敞空间。优化城市设计和风貌管控,坚持城市外在形象和内涵精神的有机统一,使建筑景观与自然山水、历史文化相协调,体现城市地域特征和时代风貌。深入推进城市体检试点,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更多以“绣花”功夫实施“微改造”,改造提升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和城中村等存量片区功能,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
第二节 推进新型城市建设
顺应城市发展新理念新趋势,建设宜居、韧性、智慧、绿色、人文的新型城市。推进韧性城市建设,建立应急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公共建筑和设施的应急避难功能。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善源头减排、蓄排结合、排涝除险、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系统。统筹建设“城市大脑”,推进城市空间“一张图”数字化管理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科学规划建设城市绿环、绿廊、绿楔和绿道,开展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创建一批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镇),推进省生态园林城市(镇)建设。构建舒适宜人的自行车道、步行道等慢行网络。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和钢结构住宅。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延续城市文脉,杜绝“大拆大建”,让城市留下记忆、让居民记住乡愁。
第三节 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构建“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基层管理体制,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作用,推动资源、管理、服务向街道社区下沉,加快建设现代社区,推进宜居社区建设试点。运用现代数字技术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优化网格化管理和服务,精准高效满足群众需求。鼓励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物业管理委员会,落实物业管理属地原则,加强物业服务监督,提高物业公司运营透明度和规范性。
专栏16 新型城镇化建设工程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
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新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6.37万套,棚户区改造33.75万户,重点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
(二)城市更新工程
到2025年,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前建成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因地制宜推进老旧街区和老旧厂区改造,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以市场化方式改造一批城中村。
(三)县城补短板工程
在县城和县级市城区以及镇区常住人口10万以上的特大镇,完善提升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产业培育等设施,到2025年,基本完成县级综合医院提标改造和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补齐县城污水收集管网和垃圾处理设施短板,提升县城污水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完成农贸市场达标改造,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实现全覆盖,90%以上的县城建成完善的冷链物流设施。
(四)城镇市政设施提质工程
5年新增城市供水能力90万立方米/日、管网4000公里,新增城市道路面积3000万平方米,城镇排水管网4000公里,城镇污水处理能力90万立方米/日,城镇公共停车位40万个,城镇建成区绿化面积1万公顷。
(五)现代社区建设工程
完善社区服务体系,优化养老托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物流配送、便民商超等服务供给,推动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推动建设社区居民综合服务线上平台。鼓励社区引入律师、矛盾调解师、心理咨询师等为居民提供专业化服务。推进宜居社区试点,完成20个左右宜居社区建设。
(六)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工程
推进省级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新增5个左右全国特色小镇优秀典型案例,新增创建50个左右省级特色小镇。
第九篇 推动更高水平区域协调发展
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完善提升“一圈引领、两轴驱动、三区协同”的区域发展格局,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支撑体系。
第一章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推动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第一节 完善主体功能区布局
顺应空间结构变化趋势,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分类提高城市化地区发展水平,形成以大南昌都市圈为引领、省域副中心及区域中心城市为支撑、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格局。推动农业生产向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集聚,健全“四区二十四基地”①农业战略格局。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一江一湖五河三屏”②生态安全战略格局。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在市县和乡镇层面精准落地,编制完成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管控要求和配套政策。
①四区二十四基地:指鄱阳湖平原农产品主产区,重点建设优质水稻、“双低”油菜、棉花、健康水产、畜禽养殖及优质蔬菜基地;赣抚平原农产品主产区,重点建设优质水稻、油菜、蜜橘、健康水产、畜禽养殖及优质蔬菜基地;吉泰盆地农产品主产区,重点建设优质水稻、油菜、果业、畜禽养殖、健康水产及优质蔬菜基地;赣南丘陵盆地农产品主产区,重点建设优质水稻、脐橙、油茶、甜叶菊、畜禽养殖及优质蔬菜基地。
②一江一湖五河三屏:“一江”为长江;“一湖”为鄱阳湖;“五河”指赣、抚、信、饶、修五河源头区及重要水域;“三屏”为赣东—赣东北山地森林生态屏障、赣西—赣西北山地森林生态屏障和赣南山地森林生态屏障。
第二节 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
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划分政策单元,制定实施差异化政策。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都市圈)等经济发展优势区域为重点,增强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和资源配置能力,推动建设用地等要素向中心城市和城市群(都市圈)倾斜。合理优化部分中心城市行政区划设置,拓展发展空间。支持农产品主产区增强农业生产能力。支持生态功能区把发展重点放到保护自然生态、提供生态产品上,支持生态功能区人口逐步有序向城市化地区转移并定居落户。健全公共资源配置机制,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提供更多有效转移支付。
第二章 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立足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加快形成层次清晰、各显优势、融合互动、竞相发展的区域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做强做优大南昌都市圈
实施强省会战略,增强南昌核心主导功能和辐射带动能级,优化城市布局,支持“五大重点功能片区”①建设,培育壮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加快都市圈“五大中心”②建设,着力打造国际先进制造业集聚区、数字经济发展先行区、全国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赋予赣江新区更多先行先试权,加快推动高端创新资源、战略性新兴产业向新区聚集,打造全省发展引擎、创新高地。支持九江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城市、打造万亿临港产业带。支持抚州建设承接东部沿海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先进制造业协作区。加强南昌与赣江新区、九江、抚州及周边县(市)的联动对接,统筹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都市圈3个“1小时出行交通圈”。完善一体化发展机制,推进产业分工协作、公共服务普惠均衡、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探索建立统一的规划委员会,实现规划统一编制、统一实施,探索实施都市圈内土地统管、居住证互认等制度。到2025年,大南昌都市圈GDP占全省比重达到53%以上。
①五大重点功能片区:南昌现代空港新城、向塘国际陆港新城、南昌东站高铁新城、九望新城、中国(南昌)现代职教城等五大重点功能片区。
②五大中心:经济中心、金融中心、科创中心、品质消费中心和高端服务业发展中心。
专栏17 大南昌都市圈一体化重点任务
(一)基础设施一体化
畅通都市圈公路网,推进沪昆、福银高速昌九段扩容工程,建设南昌西二环等高速公路。实施“断头路”畅通工程和“瓶颈路”拓宽工程,建成南昌市三清山大道对接丰厚一级公路、昌九大道二期,建设南昌-丰城、南昌-高安城市快速路,赣新大道、昌抚公路等。加快推进都市圈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建设南昌市轨道5号线,推进轨道交通向周边城镇延伸,研究利用既有铁路,或新增部分市域铁路,增开南昌至抚州、赣江新区、樟树、丰城、高安等城际列车。开通大南昌都市圈城际公交班线。完善都市圈信息网络一体化,推进5G和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布局。
(二)产业发展一体化
促进都市圈产业分工协作,南昌市重点发展先进制造、科技研发、工业设计、金融服务、文化创意、商务会展等高端产业,推进中国(南昌)科学岛、VR科创城、中医药科创城、航空科创城、昌北高校科创谷等重大项目建设,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九江市充分发挥通江达海的独特优势,集中发展临港型先进制造业。抚州市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的发展能级和综合实力,加快推动生物医药、汽车及零部件以及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等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夯实丰城、樟树、高安、奉新、靖安、鄱阳、余干、万年等中小城市特色产业基础,建立联合招商、共同开发、利税共享的产业合作发展机制,支持建设一体化发展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积极承接中心城市产业转移。
(三)要素市场一体化
支持都市圈共建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和研发转化基地。建立都市圈技术交易市场联盟。推动各类审批流程标准化和审批信息互联共享。推进金融和产权交易等领域基础设施、信息网络、服务平台、服务标准一体化建设。支持开展土地利用方式改革,逐步建立区域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四)公共服务一体化
鼓励都市圈有条件的中小学和三级医院推进集团化异地办学办医。推动病历、检验检查结果跨地区、跨机构互通共享互认。加快推动都市圈医保目录和报销政策统筹衔接。鼓励都市圈城市共建养老机构。加强都市圈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信息共享,实现养老补贴跟着老人走。推行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和异地贷款。
(五)生态环境一体化
联合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开展岸线资源占用补偿和有偿使用先行试点。制定都市圈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时间表。加快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一体化建设,建立都市圈污染综合防治协调机制。
第二节 强化“两轴”驱动
依托沪昆、京九两大高铁通道和日益完善的高铁网络,以重点城镇和开发区为载体,加快推进高铁沿线产业集聚、区域合作、城乡融合,强化“十字形”为主框架的生产力布局。加强高铁站场周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推进各种交通方式无缝衔接,促进“站—产—城”融合发展,打造一批现代化高铁新城新区。发挥高铁要素集聚效应,立足高铁运输效率优势,整合沿线资源,打造高铁新型城镇带、现代物流带和黄金旅游带。依托沿线产业园区,优化产业布局,强化产业协作,打造京九电子信息产业带等先进制造业基地,培育发展航空制造、大健康、汽车及零部件、新型光电、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产业集群,促进现代物流、金融、商贸、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联动发展,打造面向东南沿海地区的优质生态农副产品生产基地。
第三节 促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高质量发展
巩固提升振兴发展成果,完善对口支援机制。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加快推动绿色转型发展,支持赣州打造新时代全国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与闽粤交界地区、湘赣边区域协同发展,推进赣州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加快推动中心城区“五区一体化”①发展,提升“两城两谷两带”②重点产业发展规模和层次,打造金融、商贸物流、文化旅游、教育、医疗养老、科研创新等六大区域性中心。充分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后花园和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加快推进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建设。支持吉安打造连接大南昌都市圈与赣州省域副中心城市、支撑苏区振兴的中部脊梁,聚焦发展吉泰走廊,做大做强集成电路、半导体照明、触控显示、数字视听等电子信息产业,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支持抚州加快推进赣闽合作示范区建设,积极对接粤闽浙沿海城市群发展,促进向莆经济带发展升级,着力打造机械制造、绿色食品、现代物流、特色农业等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加快推进“一区、两中心、两基地”③建设。
①五区一体化:赣州市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五区联动,一体化发展。
②两城两谷两带: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现代家居城,中国稀金谷、青峰药谷,赣粤电子信息产业带和赣州纺织服装产业带。
③一区、两中心、两基地:践行“两山”理论先行区,区域性数据中心、区域性算力中心,数字装备制造基地、数字经济示范基地。
第四节 提升赣东北开放合作水平
充分发挥对接长三角和粤闽浙沿海城市群的前沿作用,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打造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先行区、承接东部沿海先进制造业转移基地、国际文化旅游和康养休闲胜地。支持上饶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提升“两光一车”(光伏、光学、汽车)产业发展水平,加快发展大旅游、大数据、大康养等新业态,打造全国光伏光学产业基地、文化旅游目的地。支持景德镇建设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加快陶瓷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航空产业,打造国际瓷都。支持鹰潭打造世界铜都、中华道都、智慧美城,进一步提升铜深加工、资源保障和国际化经营能力,加快建设国家03专项成果转移转化核心区。
第五节 加快赣西转型升级步伐
以绿色生态、转型升级为主线,加快推进区域产业整体升级,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大健康等绿色产业,加快区域融合和同城化步伐,打造全省产业转型升级样板区、中部地区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区、全国生态康养宜居胜地。支持宜春做大做强锂电、中医药、健康养生等优势产业,改造提升纺织、建材、食品等传统产业,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全国锂电新能源产业基地。支持新余推进钢铁、锂电、硅灰石、光伏、电子信息等产业集群发展,打造中部地区新型工业强市、国家新能源科技示范城。支持萍乡改造提升冶金建材、工业陶瓷、花炮、电瓷等传统产业,培育壮大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建设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城市、国家海绵城市先行区。加快建设新宜吉六县转型合作示范区,推进新宜萍三市区域一体化建设。
第十篇 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纵深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第一章 创新绿色制度
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推动生态文明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第一节 健全空间管控制度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统筹优化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布局,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制控制线,全面实施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加快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分类管理,积极创建国家公园,构建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非生态活动,推进核心保护区内居民、农田、矿业权有序退出。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
第二节 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实施以“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立地上地下、陆水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全面实施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推进流域综合管理,强化河湖长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完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机制,健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建立生态环境突发事件后评估机制和公众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在高风险行业推行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加快完善环保信用评价、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等制度,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第三节 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
严格实行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科学制定用水定额并动态调整,强化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机制。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配套建设计量设施,健全农业节水激励机制。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完善土地复合利用、立体开发支持政策。建立生态修复与开发建设占补平衡机制。健全矿产资源开发生态保护和安全生产制度,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综合利用水平。完善能效领跑者制度,落实国家5G、大数据中心等新兴领域能效标准。落实国家资源税措施,推动完善节能环保和资源利用税收激励政策。
第二章 筑牢绿色屏障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突出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巩固提升“一江一湖五河三屏”生态安全格局,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
第一节 强化环境治理保护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在较高水平上持续改善。着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推动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全省空气质量总体达到二级标准。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开展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达标治理,推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全部建制镇(乡),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国控断面水质实现“减四保三争二”(减少四类水、保持三类水、争取二类水)。着力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国土空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加强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和塑料替代产品推广,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确保土壤环境质量安全稳定。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深化“五河两岸一湖一江”全流域治理,推进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①工程,强化沿线整治与岸线生态修复,努力构建长江经济带江西绿色生态廊道。加强光、噪音等新污染物治理。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推进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向镇村延伸覆盖。探索建立符合产业发展实际的多层次节能环保装备标准体系,推动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应用,降低企业节能环保成本。
①4+1工程:沿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以及尾矿库污染治理。
专栏18 环境治理重大工程
(一)大气污染物减排
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化工、工业涂装、医药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改造,逐步达到超低排放。加强“四尘三烟三气”②治理,强化协同治理,逐步减少挥发性有机物和氨氮化物排放。
(二)水环境污染治理
推进设区市城区污水全收集,提升有效处理率,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制镇(乡)全覆盖。推进开发区污水处理全部达标排放,持续减少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
(三)土壤污染防治与安全利用
对土壤面源污染面积较大的地区推进用地安全利用示范。以有色金属再生产业集中地区为重点,加强涉重金属企业污染综合治理,实施重金属减排重点工程,严控区域重金属排放总量。
(四)生活垃圾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置
全省设区市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在新余、抚州布局建设区域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实施吉安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扩能升级改造。在乐平、永修、万载、新干等地化工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推进南昌、九江、景德镇、上饶等地实施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扩能提质改造。完善乡镇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
(五)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
建设江西省“生态云”大数据平台;新增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在部分主要江河湖库试点设立水生态环境监测点位;加强省级土壤样品库建设管理;建设覆盖设区市的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站和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点。
②“四尘”是指建筑施工扬尘、道路扬尘、运输扬尘、工业堆场扬尘;“三烟”是指餐饮油烟、露天烧烤油烟、露天焚烧烟;“三气”是指机动车尾气、工业企业废气、燃煤锅炉废气。
第二节 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
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行动,在赣南山地源头区、赣中丘陵区、赣北平原滨湖区等特色生态单元,探索打造不同类型、各具特色的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示范区。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全面深化林长制改革,积极推进低产低效林改造、重点防护林工程和重点区域森林“四化”(绿化、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全面加强湿地、草地保护修复,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和矿山生态修复,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承载力。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全面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加强外来物种管控。推行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有序开展退圩还湖还湿。在尊重自然属性前提下,因地制宜开展河道等生态治理与修复。加强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
专栏19 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
(一)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示范区
推动赣州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建设,以流域水环境保护、矿山环境修复、水土流失治理、土地整治为重点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打造“山区源头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样板。推动南昌以“水都、绿谷、蓝带”为核心,重点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林业生态建设、湿地保护修复、现代农业开发、生态旅游示范五大工程,打造“滨湖都市”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样板。推进吉安(千烟洲)生命共同体和抚河流域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重大工程,打造赣中丘陵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样板。
(二)森林质量提升
建设重点防护林工程300万亩;新造、更新抑螺防病林50万亩;建设国家木材战略储备林基地100万亩;森林抚育660万亩;改造低产低效林800万亩;实施赣南飞播马尾松林改造工程。
(三)水土流失治理
实施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崩岗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等工程,完成545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
(四)湿地保护和修复
实施湿地恢复和综合治理工程2万公顷;新建小微湿地保护和利用示范点100处。新增国际重要湿地1处;新增国家重要湿地10处;新增省级重要湿地30处。支持南昌、九江等地创建国际湿地城市。
(五)生物多样性保护
开展鄱阳湖区、武夷山脉、罗霄山脉、南岭山脉等国家级和省级生物多样性优先区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建设陆生植物种质资源迁地保护基地(基因库),高标准建设中科院亚热带植物园,实施靖安中东部种质资源库、濒危物种(长江江豚、鲥)抢救性保护工程。开展恶性入侵物种综合防治试点。建设江西省生物安全与环境健康省级重点实验室。加强全省58个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
第三节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严格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制定实施全省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鼓励重点领域、重点城市碳排放尽早达峰。大幅降低能耗强度,有效控制能源消费增量,强化节能法规标准等落实情况监察。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深入推进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低碳转型,推动全省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持续下降。严格落实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严控新上高耗能项目,狠抓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测管理全覆盖。探索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立“天地空”一体化生态气象观测体系,提高应对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能力。推动甲烷、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持续下降。
第三章 壮大绿色经济
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加快推动生态要素向生产要素、生态财富向物质财富转变。
第一节 培育壮大绿色产业
实施绿色产业培育工程,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生态旅游等产业,壮大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绿色建筑、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产业,推动节能环保产业成为我省新兴支柱产业,创建3-5个国家级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加快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支持资源枯竭型城市、老工业基地转型发展。加快发展绿色供应链、节能和环境服务业,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服务模式。
深化绿色金融改革,构建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攻关行动,制定发布省级绿色技术与装备推广目录,健全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和标准化体系,加快突破一批原创性、引领性绿色技术。
第二节 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园区循环化改造,开展园区产业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积极推进国家级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循环经济示范市(县)和“无废城市”建设。完善废旧物品回收设施,健全城市废旧物品回收分拣体系。推行生产企业“逆向回收”等模式,建立健全线上线下融合、流向可控的资源回收体系。拓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覆盖范围。推进外卖和快递包装可循环、可降解、易回收。
第三节 加快生态优势转化
开展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确权登记。健全生态资产与生态产品市场交易机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争取建立南方地区生态产品交易中心。积极推进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水系源头地区、自然保护区转移支付力度,开展跨省和省内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完善森林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按照“谁修复、谁受益”原则,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建立生态修复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大力推广“两山银行”“湿地银行”等建设。支持抚州开展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九江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
第四章 繁荣绿色文化
积极弘扬生态文化,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全面构建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
第一节 提高全民生态意识
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深度挖掘全省生态文化资源,创建一批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组织好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植树节、湿地日、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全国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办好省生态文明宣传月活动,加大环境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第二节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扎实开展限塑行动,引导形成健康生活习惯。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绿色创建行动,推广减碳行动激励机制。倡导绿色消费,鼓励绿色出行,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大节能和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扩大绿色产品消费,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等体系,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规模,完善绿色产品推广机制和消费激励措施。
专栏20 绿色生产生活行动
(一)绿色产业转型重点行动
推进建筑、交通、物流、工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绿色化改造,创建3-5个国家级绿色产业示范基地,新增20家绿色园区和100家绿色工厂。推荐10项左右绿色技术入选国家绿色技术推广目录。
(二)循环发展引领行动
推进赣州、萍乡、上饶、永丰、新余高新区、万载工业园等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南丰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提升改造70个国家级、省级循环化改造园区和城市矿产基地,新增1-2个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实施循环化改造的省级园区达到80%以上,实施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设区市城市建成区达到50%以上,推进瑞金、丰城“无废城市”建设。
(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动
在南昌、宜春等地建设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与废旧物资回收“两网融合”。
(四)节水行动
实施重点领域节水行动,开展水效领跑者遴选,推进单位GDP用水量降幅持续下降,新增1-2个国家节水型城市,新增一批节水型灌区、节水农业示范区、节水标杆企业和节水标杆园区。
(五)绿色生活创建行动
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县(市、区)以上党政机关全面建成节约型机关,新增绿色商场10家以上,推动南昌、赣州、上饶创建绿色出行城市。
第十一篇 提升赣鄱文化软实力
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建设更具影响力的文化强省,不断开创赣鄱文化繁荣发展新局面。
第一章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筑牢全省人民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
第一节 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教育人民工作体系。大力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江西实践研究工程”“江西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理论研究创新工程”。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弘扬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体系,完善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齐抓共管机制。深入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加强新型智库建设。
第二节 持续提升公民文明素养
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网络空间管理等社会治理重点工作。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实施时代新人培育工程,培养推出一批新时代的先锋模范。选树推广先进典型,广泛开展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最美家庭”等学习宣传和礼遇帮扶活动,进一步做大“江西好人文化”品牌。实施文明创建工程,组织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评选表彰活动,深入开展“推动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行动。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依法建立惩戒失德行为机制。弘扬诚信文化,建设诚信社会。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
第三节 加强思想舆论阵地建设
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推进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推动江西日报社、江西广播电视台实施全媒体化,建设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新型主流媒体。推进省、市、县三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完善联动策划宣传机制。加强重点新闻网站建设,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的主流舆论体系。深入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络传播,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加强依法管网和技术治网,完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推动部校共建新闻院系,不断提升新闻队伍素质。
第二章 推进红色文化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
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深入挖掘和弘扬我省红色文化和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核心思想理念、传统美德和人文精神,全面增强赣鄱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
第一节 大力传承红色基因
实施红色基因代代传工程,弘扬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深化方志敏革命精神等学习宣传研究,推动革命精神具体化、时代化、标志化。加强长征文物、抗战文物和红色标语保护展示利用,积极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江西段建设,打造红色文化保护传承示范基地,建设“红色名村”。以重大革命历史事件为重点,统筹推进全省革命文物整体规划、连片保护、整体展示,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革命文物保护传承示范基地。实施红色经典出版文化工程,加强红色档案的挖掘整理,推出一批红色文艺精品。将红色基因传承与国防教育相结合,推进南昌国防教育示范城建设。持续深入开展诵读红色家书、红色走读、红色经典进万村电影公益放映等活动。
第二节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高标准建设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努力打造“两地一中心”(国家陶瓷文化保护传承创新基地、世界著名陶瓷文化旅游目的地、国际陶瓷文化交流合作交易中心)。全面推进南昌汉代海昏侯国遗址、景德镇御窑厂遗址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构建更具江西特色的考古遗址公园体系和遗址博物馆群。深入开展江西历史文化专题研究阐释,推进书院文化、稻作文化、戏曲文化、中医药文化、阳明文化等特色历史文化传承创新,推动婺源徽州文化、赣南客家文化、景德镇陶瓷文化、吉安庐陵文化、抚州戏曲文化等文化生态保护区(实验区)建设。加强世界文化遗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加强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开展赣鄱文化资源普查,深化古籍整理研究。加强地方志工作。启动《江右文库》编纂工程。
第三节 推动赣鄱文化“走出去”
积极参与国家对外文化交流和多层次文明对话,重点推进“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开展白鹿洞书院文化论坛、汤显祖戏剧文化海外传播等重大活动。推进海外文化中心建设,打造一批国际文化交流合作标志性工程。进一步提升中国红色旅游博览会、文化发展巡礼、景德镇国际陶瓷博览会等重点展会国际影响力。鼓励和支持民间文化交流。以文化交流带动文化贸易,支持优势文化企业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发展对外文化贸易,推动体现江西文化特色的陶瓷、中医药、工艺美术、舞台艺术等产品和服务走向世界。
第三章 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不断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区域均衡、人群均等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使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一节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法规体系,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实施和评估标准。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逐步形成主城区和中心镇15分钟、一般村镇20分钟的“公共文化服务圈”。提升文化惠民工程的覆盖面,强化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功能,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鼓励公共文化机构在城市新区、开发区建设分支机构、服务网点。完善应急广播体系,实施公共文化数字化转型工程和“智慧广电”工程。建立健全“公益+商业”的电影公共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赣鄱”。
第二节 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
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重点强化文艺创作前端、源头扶持,健全重大现实、重大革命、重大历史题材创作规划组织机制。深入开展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推出反映新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文艺精品。推动文艺与互联网融合,创作更多优秀网络作品。建立健全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引导、宣传推广的激励机制和评价体系,大力推动文化资源、文学作品向其他艺术门类创新转化。推动地方戏曲振兴发展,建立高雅艺术、优秀影视作品、民族民间优秀文化、优秀戏曲进基层进校园常态化机制。加强和改进文艺评论,扩大主流文艺评论影响力,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推动形成健康清朗的文艺生态。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培育造就一批高水平创作人才和德艺双馨的文化名家。
第三节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
推进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加快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公共文化资源整合,组建全省文化场馆联盟,开展公共文化巡展巡讲巡演服务。加强基层文化阵地融合,提高设施使用效率。建设省文化馆,完善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制度。鼓励民办文化场馆、经营性文化设施等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探索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鼓励引导国有文化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运营,制定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建立健全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推进民生档案便民服务。
第四章 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提升文化产业竞争力。
第一节 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
实施“文化+”工程,促进文化与科技、金融、互联网、旅游、体育等深度融合,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和文化消费模式。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壮大数字创意、网络视听、数字出版、数字娱乐等产业,加快文娱演出、文博会展等传统业态线上线下融合。加快提升超高清电视节目制播能力,推进电视频道高清化改造。实施文化品牌战略,打造“天工开物园”等一批有影响力、代表性的文化产品和企业品牌。培育和扶持若干文化龙头企业和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合理布局和规范发展文化产业园区,推动区域文化产业带建设。打造文创孵化、交易、展示等专业平台,推进文化交易平台整合建设。
第二节 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1+N”文化经济政策体系,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提升文化治理效能。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文化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机制。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推动省属文化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和院线制改革。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信息网络传播视听等领域的监管。
专栏21 文化建设重大工程
(一)马克思主义阵地和队伍建设
加强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每年培养不少于2万人。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江西实践研究工程”,每年推进10-20个研究课题,深入研究习近平系列重要思想和重要论述在江西的生动实践。实施江西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理论研究创新工程,每年扶持资助100篇左右哲学社会科学类博士、硕士论文。
(二)精神文明创建
到2025年,一半以上设区市创评为全国文明城市,其余设区市创评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推进县(市)乡镇、村、单位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三)文化精品创作
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为引领,实施中长期重点选题规划,健全引导激励机制,抓好重大主题创作,重点扶持现实题材作品,并加强全流程质量管理,在红色文化、陶瓷文化和其他地域特色文化领域打造一批高质量、标志性的优秀文艺作品,力争获奖门类和数量均有突破、提高。
(四)公共文化服务
新建省文化馆、省赣剧传承保护展示中心、当代陶瓷艺术博物馆等重大文化工程。加强市县(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现市有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四馆,县(区)有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三馆。大力支持陶瓷、中医药、工业遗产等国有特色博物馆建设,到2025年,全省国有县(区)级综合博物馆和专题博物馆达到100个,力争博物馆年观众人次超过5000万。
(五)文化保护与传承
稳步推进景德镇御窑厂遗址、万里茶道(江西段)、客家围屋等世界文化遗产申报。推进南昌汉代海昏侯国遗址、景德镇御窑厂遗址、樟树吴城遗址等列入国家大遗址名单的遗址博物馆建设。实施“拯救老屋行动”,支持金溪县创建国家传统村落活化传承利用示范区。发现和培养一批基层文化能人、民间文化传承人。推动有条件的市县建设非遗馆(厅)。
(六)文化产业主体培育
分类深化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做优做强省出版集团、省文演集团,深化省报业传媒集团、省广电传媒集团改革,推进有条件的国有文化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力争到2025年3-5家文化企业上市;支持上饶数字文化产业基地、江西国家数字出版产业基地、陶溪川文创街区等基地或园区建设,打造1-2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和10个左右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
(七)文化交流行动
加快建设省部共建葡萄牙里斯本中国文化中心、新西兰江西文化中心,组织实施“丝路瓷行”景德镇陶瓷文化展、“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江西省曲艺文化演出”“江西瓷乐民乐表演”“世界著名华文媒体江西行”“南昌国际军乐节”等对外交流活动,创建“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
第十二篇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把提升全民素质放在突出位置,构建高质量的教育体系和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体系,优化人口结构,拓展人口质量红利,提升人力资本水平和人的全面发展能力。
第一章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一节 推进基础教育公平而有质量发展
提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水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城乡学校在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全面达标,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建立健全适应学龄人口变化的学校布局调整机制,加快城镇学校建设,增加学位供给,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综合利用闲置校园校舍,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稳定乡村教师队伍,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体系。加大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鼓励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稳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园政策,构建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幼儿园供给,不断深化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好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专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