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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0-2025年)发布 推动NB-IoT应用试点示范工程(2)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2020/4/24 13:19:31  我要投稿  

到2025年,全省数字技术融合创新及信息产业支撑能力显著增强,电子信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5000亿;产业数字化进入全面扩张期,两化融合指数达到94,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11万元/人年以上,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新模式、新业态蓬勃发展,具有较强创新力、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大量涌现。基本建成全国的数字产业化发展新兴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区、服务业融合发展先行区。雄安新区成为我国信息智能产业创新中心和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引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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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区域布局

统筹规划全省数字经济空间布局、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深化数字领域国内外合作,发挥国家试验区的引领带动作用,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园区,推动一批传统优势产业集聚区数字化转型,共同建设京津冀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

(一)建设雄安新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充分发挥国家试验区示范带动作用,在智能城市建设、数字要素流通、体制机制构建等方面先行先试,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领军城市。率先建设国际一流的城市感知设施系统,构建城市全覆盖的数字化标识体系,建立汇聚城市数据和统筹管理运营的信息管理中枢,打造绿色智慧新城。率先构建数字经济生产要素体系,建设大数据交易中心,推进数据要素资源高效有序流动和深度开发利用,支持开展数据资产管理、数据交易、结算交付等业务。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科研体制,促进数字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加快发展区块链、量子通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培育一批数字经济龙头企业。率先建设数字政府,构建多元协同治理机制,在数据权属界定、新业态监管等领域不断完善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政策规章,优化调整数字经济生产关系。

专栏一:雄安新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行动

(专项行动之一)

围绕国家赋予的改革试验任务和数字经济发展关键问题,探索数字经济生产要素充分流通机制,建立数据资产评估定价、交易规则、标准合约等政策体系,高效配置数字经济生产要素;探索构建数字经济新型生产关系,建立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治理模式和体制机制,全面激活数据、信息、知识、技术等新生产要素;探索符合国情的数字化贸易发展规则,建设数字化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参与数据资产国际贸易规则和协议制定。

(二)推动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创新发展。依托国家批复的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深化大数据在环保、交通、健康、旅游等领域的创新应用,大力实施“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试点示范。石家庄市,以举办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建设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为契机,规划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园,布局大数据平台服务和应用开发中心,推动数字技术与生物产业融合发展,打造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中国数字新城”。廊坊市,壮大智能终端、新型显示、机器人、软件与服务等产业规模,建设大数据云计算产业聚集区和物流金融大数据应用示范区,着力打造中国北方IT产业名城。张家口市,统筹大数据产业与可再生能源协调发展,推动云计算数据中心、绿色智能服务器、软件与信息服务等产业聚集,加快怀来以5G创新应用为特色的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打造中国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高地。承德市,强化大数据灾备基地功能,打造旅游大数据产业中心。秦皇岛市,推动数字技术在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等领域的创新应用,争创国家软件名城。

深化与京津数字经济领域的合作,协同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支持电信运营、制造、IT等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开展产品研发、服务创新及综合应用示范;加强数据中心和存算资源的协同布局,谋划建设京津冀信息枢纽港;加强京津冀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建设,推动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围绕实现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产业转型升级、构建区域创新体系等目标,加强与京津多领域智慧应用的合作,加快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推进一体化智能化交通管理,打造跨区域跨行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完善京津冀区域信用合作工作机制,在信用制度标准、信用信息共享、信用服务市场、奖惩机制等方面开展创新示范。

(三)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重点园区。围绕培育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推动一批产业园区创新发展。支持三河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鹿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半导体材料、信息通信、卫星导航、集成电路等产业,形成上下游配套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群。支持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辛集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园区发展新型显示产业,吸引智能显示终端企业,超前布局前沿显示技术,推动显示产业高端化发展。支持张北经济技术开发区、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发展大数据产业,推动数据资源存储开发和创新应用,形成完善的大数据产业发展链条。支持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先进超级计算中心,发展绿色制造,加快桃城区数字金融、人工智能、信息服务等产业集聚。支持保定经济技术开发区、沧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园区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开展自动驾驶和车路协同研发试验及试点应用,加大市场推广和场景示范探索力度。支持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园区发展智能机器人产业,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机器人领域的应用,提升生产装备智能化水平。支持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邢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智慧能源创新发展示范区,推进5G、人工智能、大数据与新能源、电网设备制造融合发展。

围绕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推动一批重点产业园区率先转型。支持曹妃甸区、邯钢工业区、丰南沿海工业区等在钢铁行业,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沧州渤海新区、任丘市经济开发区等在化工行业,丰润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在交通装备行业,开展数字化转型试验示范。

四、主要任务

充分认识数据资源的关键生产要素地位,着力构建从多元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流通到社会应用的产业链条;充分认识数字经济对传统产业的洗牌式效应,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步伐;充分认识数字经济对生活消费方式的重塑式影响,大力发展民生智慧应用,推动数字经济更好地服务社会、造福人民。

(一)构建现代化的数据资源体系。

1.建设新型、融合、集约、绿色的数字应用设施。优化互联网数据中心(IDC)的布局和建设,引导超大型、灾备类数据中心向张家口、承德等能源、气候优势明显的区域聚集,低延时、高宽带为主的大中型数据中心适度向石家庄、廊坊等区域发展。鼓励绿色节能技术推广应用,开展虚拟化、弹性计算等技术研发,提升数据计算、存储和智能处理能力,引导效能水平较低、能耗总额较大的数据中心实施绿色节能改造。优化云计算基础设施布局,规范发展公共云平台市场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和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内容分发网络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融合发展。在城市重点区域适度建设先进计算与存储设施,推进工业互联网和公共通信网络的技术改造和演进升级,实现面向室内、交通网络、地下管网、环保监测等应用场景数据采集。

2.提升数据资源汇聚、采集和分析能力。建立健全数据资源标准规范,编制完善省、市两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明确数据来源、格式、更新、共享和开放属性。完善全省人口、法人、时空地理、宏观经济、公共信用、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教育文化、海洋气象等主题数据库。以政务大数据带动民用、商用大数据协同发展,拓展数据资源采集渠道,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开展行业和市场数据收集,建设行业数据库,开发数据产品。加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升大数据分析挖掘和可视化水平。

3.加快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放。制定发布公共数据开放标准、开放目录和开放计划,明确开放范围和领域。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提升主动公开实效。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平台,实现地理信息、道路交通、公共服务、经济统计、资格资质、环境保护等数据资源开放。完善数据开放管理体系,鼓励社会组织和机构建设行业性数据资源开放平台。探索建立公共数据开放审核机制和评价机制,确保开放目录和数据及时更新。到2022年,全省公共数据资源开放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4.推动大数据创新应用。在钢铁、汽车制造、生物医药、现代农业和文化旅游等领域实施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推动大数据在产业链各环节、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应用,实现生产效率提升、资源高效配置。在社保、健康、教育、文化、交通等领域开展大数据应用,推动民生服务普惠化、便捷化、智能化。在公共安全、社会治安、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和信用建设等领域开展大数据应用,实现社会治理高效化、精细化。

5.培育数字要素市场。支持建设大数据交易中心,探索建立数据要素定价机制,完善数据交易、结算、交付、安全保障等功能,促进数据资产市场化流通。探索建立数据交易过程中资产的交易流转、权属证明、权益保护等机制,构建市场化公共数据资源管理服务体系,建立数据资产登记制度和数据资产交易规则。

专栏二: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提升行动

(专项行动之二)

提升数据资源存储和交易能力。推动高端要素和数据资源汇聚,围绕我省确立的12大重点产业,建设一批行业大数据中心,在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和年交易额20亿元以上专业市场建设大数据中心;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建设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雄安大数据交易中心,制定专项计划,支持大数据交易中心和大数据产业基地。

提升数据汇聚计算能力。在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廊坊等市形成一批大数据采集与加工产业集群,鼓励工商企业应用无线射频识别(RFID)、二维码、智能传感器等物联网设备,加强生产经营数据采集。建设一批云计算中心和产业园。

提升数据创新应用能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创新应用,打造20个以上大数据应用示范场景,培育50家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的工业、农业信息工程服务公司。加快北斗数据中心和数据运营服务平台建设,深化在交通物流、智慧海洋、星基授时、资源环境监测与调查、地理测绘和应急保障等领域的应用。

到2025年,培育引进20家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大数据核心企业,大数据服务器运营规模达到300万台,大数据相关业务收入力争达到1500亿元,形成完善的大数据产业生态和产业链条。

(二)建设数字经济发展的创新体系。

1.提升产业创新能力。谋划建设智能云平台、生物医学大数据等科技基础设施,加快5G、智能网联汽车、无人机配送、动态无线充电等新技术新装备试验验证系统。鼓励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建设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以及公共服务云平台,不断提高科技创新及服务能力。

2.推进一流学科建设。支持省属重点高等学校面向数字经济领域,强化重点学科建设和专业课程设置。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院校合作,规划建设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河北研究院,引进一批国内外著名高等学校来冀办学或设立科研机构。加快雄安新区科研机构和高校建设,开展网络信息、人工智能、量子通信等领域基础理论和科学研究。

3.汇聚人才要素资源。引进高精尖人才,打造“数字工匠”,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数字经济人才队伍。提升企业家数字化转型与全球视野、管理创新相结合的能力,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职业素养、市场意识、精于管理、善于经营的职业经理人团队。大力培育青年“双创”英才。

4.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基础研究、科技攻关和示范应用工程,构建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联盟,在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网络安全、集成电路、工业软件、核心元器件及材料、智能制造装备等领域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形成一批重大创新成果,开发一批战略性新产品。

专栏三:核心技术突破行动

(专项行动之三)

实施创新能力建设工程。到2025年,力争创建2家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或产业创新中心,建成20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10个以上国家级试验验证平台、30个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

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设立省级数字经济发展科技专项,瞄准大数据分析挖掘、大数据可视化、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领域,每年组织实施10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

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和高端装备创新专项,统筹规划和布局产业链技术的发展,突破一批制约数字产业化的核心技术和重大装备。

实施人才引进培育工程。到2025年,力争全职引进或培养院士10人以上,着力引进数字经济国际高端人才100名,形成创新团队1000个,培育既精通业务技能又熟悉信息化知识的“数字工匠”和卓越工程师100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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