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国电力供需形势预测
(一)全社会用电量平稳增长,全年增速低于2018年
预计上半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5%左右。在平水年、没有大范围极端气温影响的情况下,预计全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长5.5%左右;若夏季出现大范围极端高温天气,将可能上拉全社会用电量增速1个百分点左右。
(二)年底总装机容量达到20亿千瓦,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进一步提高
预计全年全国基建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1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投产7000万千瓦左右。预计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0亿千瓦、同比增长6%左右;其中,水电3.6亿千瓦、并网风电2.1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2.0亿千瓦、核电49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2200万千瓦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合计达到8.4亿千瓦左右、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上升至42%,比2018年底提高1.2个百分点左右。
(三)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迎峰度夏期间部分地区电力供需偏紧
预计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部分地区电力供需偏紧、供需形势较前两年紧张,在迎峰度夏高峰时段存在电力缺口、需要采取错避峰措施。分区域看,华北、华中、华东电力供需偏紧,部分省份高峰时段需要采取错避峰措施;南方区域电力供需总体平衡;东北、西北区域电力供应富余。预计全年火电设备利用小时4400小时左右。
三、有关建议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电力行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深入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着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不移推动电力高质量发展。当前,国内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电力市场改革纵深推进,行业发展和企业经营形势严峻,结合电力供需分析与预测,报告提出有关建议如下:
(一)多措并举,着力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建议做好迎峰度夏及重大活动保电预案、系统安全运维、项目投产及需求侧管理等工作,避免因电力供需紧张导致电力短缺和安全运行风险。
一是加强电力系统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和演练,提前加强电力系统重要设备、重要场所、重要通道、重要时段运维管理,做好安全事故预案,确保电力系统安全。
二是结合供需形势变化,将具备投产条件的应急储备电源及时纳入投产计划,提高供应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大电网作用,实现电力大范围资源优化配置。
三是更加重视需求侧管理,扩大峰谷电价执行范围,确定科学、合理的峰谷分时电价比,按最大供需缺口制定落实有序用电措施,引导用户错峰用电,实现削峰填谷、移峰平谷。
(二)稳妥有序,着力平衡电网企业红利释放与可持续发展
建议重点抓好输配电成本归集、增量配电网改革推进步伐、综合能源服务及电能替代等工作,在释放改革红利的同时,多措并举缓解电网企业利润大幅下降、亏损面持续扩大的压力。
一是在输配电价监审中,考虑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设备运行环境,电网发展阶段等因素,进行差异化输配电成本归集。
二是稳妥有序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适当把控改革试点推进的节奏,在前三批试点项目推进缓慢的情况下,审慎将改革试点向县域延伸;同时加强顶层设计和监管能力,确保项目在申报等各阶段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三是持续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确保降价红利传导至一般工商业用电;建议通过创新用户增值服务模式、扩大电能替代等多种方式,扩大利润渠道和来源;同时,采取综合措施,保障完成2019年国家一般工商业电价再降10%的任务。
(三)强化执行,着力解决发电企业经营困境
建议做好电煤含税基准价调整、燃料保供、稳定电煤价格、电煤中长协合同监督等工作,缓解发电企业经营困境。
一是加大煤电企业政策支持力度,尽快推进电煤中长协合同含税基准价调整。建议明确中长协合同不含税的基准价格,并根据最新税率调整计算含税基准价,同时协调相关煤炭生产企业相应调整电煤价格,推动降税红利有效传导至终端用户。
二是加强电煤监测,保障电煤稳定供应。推动优质煤炭产能释放并尽快形成有效产能;适时调整进口煤指标,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针对当前电煤中长协合同捆绑月度长协及变相增加外购煤比例,造成实际中长协合同量大幅减少的情况,完善电煤中长期合同定价机制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中长协稳价保供的“压舱石”作用;对产能减少和运力受明显制约的区域合理安排运力,在铁路运力配置上予以倾斜。
三是完善火电机组调峰辅助服务补偿机制,提高机组改造积极性,加快煤电灵活性改造进度;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和专项债转股政策倾斜,促进长期亏损的煤电企业扭亏转盈,恢复自我融资能力,实现资金正常周转,缓解煤电企业去杠杆压力。
(四)统筹协调,着力促进新能源企业健康发展
建议做好新能源发展节奏控制等工作。避免出现新能源装机大规模集中过快投产、系统调峰能力不匹配导致的消纳困难及加剧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
一是适度控制海上风电开发进度,促进海上风电健康发展。建议结合网源规划和新能源消纳情况,国家层面上统筹海上风电开发及布局,防止地方“资源换产业”的不合理行政干预,避免出现大规模集中投产现象,导致电量无法消纳,造成资源浪费资产闲置;同时,推高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企业投入无法按时回收成本,给经营造成压力,更不利于风电全产业链健康发展。
二是合理把握发展节奏,通过技术创新引领风电、光伏产业实现平价上网。建议有序实施可再生能源补贴退坡,避免釜底抽薪式产业发展政策。通过合理引导和市场化调节手段,加快建立产业链协同、产学研一体化的自主科技创新体系,激发新能源企业应用先进技术降本增效的动力,逐步实现平价上网。
三是落实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加快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公布和补贴资金发放,通过市场化手段拓宽资金来源,尽快解决巨额拖欠问题;针对补贴不到位的情况,开发绿色信贷产品,解决由于补贴不到位造成的企业现金流短缺。
注释:
[1]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包括:医药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9个行业。
[2]四大高载能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4个行业。
[3]消费品制造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及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12个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