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主要任务
围绕建设全国一流的高端装备制造强省,坚持问题导向,统筹谋划,精准施策,着力实施“七大工程”。
(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加快培育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一批重大创新平台,大幅提升研发基础设施水平。以企业为主体,积极对接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探索建立中德工业设计中心和山东省高端装备产业技术研究院,加快构建政产学研金服用为一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树立一批自主创新示范企业,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完善科技研发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等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增强企业研发投入能力。健全创新成果和科技人员奖励制度,激发企业和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全面提升高端装备创新能力。
(二)重大装备领跑工程。聚焦国际前沿技术和重大装备,从国家发展需要出发,实施重大短板装备创新计划,依托国家和省科技重大专项,每年遴选一批重大短板装备实施研发攻关,尽快打破技术瓶颈,掌握自主可控的核心技术,研制突破一批对产业与应用具有重大带动和战略引领作用的标志性高端装备。围绕提升我省高端装备技术水平,缩短与国际先进的差距,实施高端装备“1+N”创新行动,每年选择一批智能高端装备,组织生产企业、科研机构和用户联合开发,突破设计制造关键核心技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使高端装备质量和性能尽快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立高端装备新产品推广机制,发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用补助、保险补偿等政策作用,推动高端装备新技术新产品加速产业化,形成一批领跑行业的重大技术装备。
(三)对外合作扩大工程。抢抓“一带一路”建设和新一轮扩大开放重大机遇,着力扩大对外合作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强化“引进来”,鼓励有条件的市建立对外合作产业园区,以国内外高端装备企业和领军人才为方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善招才引智政策,加强与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吸引国内外高端人才来山东创业,引进国内外企业500家以上、创新团队20家以上。持续实施“走出去”战略,每年组织一批企业到国外参展和合作交流,鼓励企业并购或参股国外高端装备制造企业和研发机构,建立营销及服务体系,发展国际总承包、总集成,建立全球产业链体系,提高国际化经营能力。
(四)产业集群建设工程。围绕“走在前列”目标定位,加快培育高端装备领军企业和特色产业集群。建立领军企业培育机制,每年遴选10家左右配套链条长、生产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引导龙头骨干企业积极兼并重组联合,加快纵向延伸、横向联合、跨越发展。鼓励以龙头骨干企业为核心,规划建设特色产业集群,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开发共性关键技术,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区入园,集聚发展。每年遴选若干“雁阵形”产业集群进行重点扶持,在全省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运营高效的高端装备产业集群。
(五)强基“一条龙”工程。围绕重大装备产业链瓶颈,实施重点产品“一条龙”应用计划,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基础平台,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着力构建市场化的“四基”(基础零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发展推进机制。重点支持整机与关键基础材料和核心零部件同步研制,提升省内整机配套能力。加强工艺技术研究,支持建立关键共性基础工艺研究机构,开展先进成型、加工等关键制造工艺技术攻关,突破核心零部件和基础材料的工程化、产业化技术瓶颈。强化产业链协作,打造上下游互融共生、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一体化产业组织新模式。发挥大型企业的引领作用,带动中小企业围绕整机需求,聚焦特定细分产品市场,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道路,打造一批创新活力强、发展速度快的“瞪羚企业”,培育一批“单项冠军”和“隐形冠军”。
(六)质量品牌培育工程。实施高端装备制造工艺优化和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组织攻克一批长期困扰产品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质量技术,加强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技术开发应用,推广采用先进成型和加工方法、在线检测装置、智能化生产等,大幅提升产品稳定性、质量可靠性、环境适应性和使用寿命。建立完善质量标准体系,开展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和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制定一批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推动企业开展质量国际对标,积极申请国际认证。制定实施高端装备品牌培育计划,提升传统品牌、培植新兴品牌,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展会和专题展会。鼓励企业、协会抱团参加国际展会,开拓品牌传播渠道,扩大品牌影响力,提升品牌含金量,推动一批知名品牌进入中国500强,冲击世界500强。
(七)军民融合创新工程。加强军民资源共享,完善协同创新机制,推进军民两用产品双向转化。围绕国防科技重大战略需求,以海洋工程装备、核动力装置、航空航天飞行器、卫星通信设备、网络安全设备、军用电子信息终端等领域为重点,组建关键技术创新联盟,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实施一批军民融合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提升我省军工装备研发制造能力,培育壮大一批“民参军”专业化“小巨人”,建设一批战略规划导向清晰、产业特色明显、产业规模较大、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新型工业化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下,成立山东省高端装备产业专班,强化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制定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审核重大项目,协调重大问题,督导推进规划贯彻落实。
(二)推进制度创新。深化高端装备产业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改进优化政务服务、健全法治保障体系、完善市场竞争和消费环境。加快建立系统、完整、协调的高端装备产业发展长效机制,形成部门会商研讨、运行监测分析、重要情况通报、重大项目跟踪、工作情况调度、政策绩效评估等常态化工作机制,为产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大政策扶持。落实国家支持高端装备产业和智能制造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支持企业积极承担国家重大专项。用好用活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一揽子政策,从财政奖补、土地供给、税收优惠、技术创新等方面,支持培育龙头企业、重大项目和保障条件建设。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市场推广扶持政策,加快高端产品自主创新和产业化。鼓励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向高端装备领域倾斜,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放大效应,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
(四)创新金融服务。完善支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多渠道、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引导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在贷款额度、利率、期限上对高端装备制造业给予倾斜。鼓励金融机构建立无形资产确权、评估、质押、流转体系,推进股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供应链融资、科技保险等金融产品创新。引导商业银行采用银团贷款、投贷联动等方式为重大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发挥我省企业融资服务网络系统作用,引导企业及时发布融资需求信息,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发行债券、私募股权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
(五)强化人才支撑。用好用活人才政策,广泛吸引国内外高端装备领军人才、顶尖团队来山东发展。积极利用高端装备产业专家智库,为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引进吸收、产业转型升级和投资结构调整提供咨询;充分发挥青岛国际院士港的平台作用,扩大与高端人才的交流与合作。以重大技术装备项目、重点产业基地建设为引领,加快推动人才培养方式转变,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合作。促进产业、行业、企业、职业和专业“五业”联动,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探索订单式、专业化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打造工匠梯次技能人才队伍,为高端装备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六)发挥协会作用。支持建立一批行业协会、学会、联盟等行业组织,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提升数据统计、调研分析、成果评价、技术指导、标准培训能力,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双向服务。帮助企业及时掌握产业动态,有效应对产业变化,提升市场适应能力;协调推进产业链协同创新,促进整机、零部件、关键材料、核心技术整体提升;组织企业开展国际合作交流,追踪国际先进技术发展趋势,提升自主研发生产能力。协助政府部门制定技术产品标准和行业规范条件,推进行业自律,促进高端装备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各市要依照本规划,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落实相关政策,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自身职能,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形成工作合力,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0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