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记者10月18日从中山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了解到,2019年我市将在各镇区的学校、公园、酒店、商业广场、客运车站等公共场所推广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方便广大市民就近使用。为确保公平公正,现向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各相关单位公开征集2019年公共场所充电设施建设地点,截止时间为10月24日。对纳入我市建设计划地点的充电设施,建成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可按照我市相关政策享受资金补助,计划外的充电基础设施不享受补贴。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9月底,我市共推广各类新能源汽车超过6000辆,已建成充电设施总数达到2480个,其中直流桩677个、交流桩1803个。充电设施已实现25个镇区全覆盖。目前,纳入我市2018年度建设规划的有166个充电站点,这些站点新建充电设施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后,可以享受财政资金补贴。
我市申请补贴的充电基础设施应满足以下条件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服务、维护管理符合国家、省和市相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和管理要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地点需纳入我市的年度建设计划或工作方案;充电基础设施需按《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等规定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充电基础设施电能可计量、位置可查询、充电状态可监管,且相关数据信息需接入中山市充电设施信息管理平台以及广东省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粤易充平台)。
专项资金扶持标准为
充电基础设施按充电设施额定输出功率进行补贴,2019-2020年建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充电基础设施,按直流充电桩300元/千瓦、交流充电桩60元/千瓦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