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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要在全省范围内建设电力工业产业集群 计划到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115亿元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福建省发改委    2018/10/8 14:27:45  我要投稿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近日,福建省发改委、经信委联合发布了《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千亿产业集群推进计划(2018-2020年)》,计划提出将要在全省范围内建设电力工业产业集群。优化电源结构和电源布局,电力装机稳步增长,清洁能源比重持续提升,形成“全省环网、沿海双廊”500千伏超高压骨干网架。重点推进宁德、福州、漳州核电、周宁、永泰、厦门抽水蓄能电站、微电网示范项目及海上风电等清洁能源建设。争取到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115亿元。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千亿产业集群推进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千亿产业集群推进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千亿产业集群推进计划(2018-2020年)

为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增强经济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培育区域特色主导产业,打造一批重点优势产业集群,推动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围绕以高质量发展实现赶超,坚持以龙头带集聚、以协同促集群,着力培育发展一批超千亿重点产业集群,形成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特色农业为基础的现代产业体系,为促进我省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完善有利于产业集群发展的要素市场配置、产权有序流动、产学研合作、产业园区联动发展等机制和环境。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促进企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品牌创新、业态创新,鼓励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健全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加快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突出特色,融合发展。立足各地产业特点和资源禀赋,优选若干成长性好、竞争力强、关联度高的重点产业和主导产业,培育形成区域特色产业集群。深化“数字福建”建设,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推进两化融合、一二三产业融合、产城融合、军民融合,提升产业集群发展的内涵和效率。

——优化布局,集约发展。统筹规划全省重点产业集群发展,明确区域产业发展定位,形成区域分工有序、相互协作、链接紧密、资源集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集群发展格局。整合创新资源、要素资源、生态资源,鼓励同类产业和企业集聚发展,形成与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产业集聚、要素集中的发展模式。

——内外联动,开放发展。加快“海丝”核心区建设,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加强与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国、全球的产业合作,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展产业集群发展空间,增创开放型经济新优势。

(三)主要任务

根据全省产业发展基础、主导产业规模、产业链配套等情况,优选一批主业突出、特色明显、成长性好的产业集群,进行重点培育和发展。到2020年,力争培育形成20个以上产值(营业收入)超千亿元的重大产业集群,基本形成产业布局合理、区域特色突出、结构明显优化的产业集群发展格局。

二、发展重点和目标

(一)集成电路和光电产业集群

闽东北经济协作区以福州为中心,带动莆田、宁德、平潭和南平等地区共同发展,依托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莆田高新区等产业集中区,支持壮大京东方、华映、华佳彩、瑞芯微、福联等企业,重点发展新型显示、集成电路及LED等产品。争取到2020年实现产值1500亿元。

闽西南经济协作区以厦门为中心,带动泉州、漳州、三明和龙岩等地区共同发展,依托厦门火炬高新区、海沧信息产业园、泉州芯谷和泉州高新区等产业集中区,支持壮大联芯、晋华、宸鸿、友达、天马微、三安、士兰微、立达信、乾照等企业,重点发展新型显示、集成电路、化合物半导体及LED等产品。争取到2020年实现产值2500亿元。

(二)计算机和网络通信产业集群

以福州、厦门为中心,依托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火炬高新区、泉州高新区、仙游仙港工业园等产业集中区,支持壮大戴尔、冠捷、新大陆、星网锐捷等企业,重点发展计算机、通信设备、广电设备、视听设备、智能终端等产品。争取到2020年实现产值2500亿元。

(三)高端装备产业集群

以福州、厦门、泉州为中心,带动全省共同发展。依托厦门航空工业区、厦门(集美)机械工业集中区、闽江口船舶集中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晋江经济开发区、南安经济开发区、南安滨江机械装备制造基地、洛江经济开发区、莆田高新区、三明高新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闽台(南靖)精密机械产业园等产业集中区,支持壮大嘉泰数控、威诺数控、太古、龙净环保、上润精密仪器、厦船重工、马尾造船、厦工、龙工等企业,重点发展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环保设备、橡塑机械、工程机械、航空维修、高技术船舶及海工装备等产品。争取到2020年实现产值2200亿元。

(四)电工电器产业集群

闽东北经济协作区以宁德电机电器产业基地、福州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基地和南平电线电缆产业基地为重点,依托福安工业经济开发区、漳湾工业集中区、政和机电产业园等产业集中区,支持壮大太阳电缆、天宇电气、中能电气、安波电机、亚南电机等企业,重点发展电力装备、电机、电线电缆、照明灯具等产品。争取到2020年实现产值1500亿元。

闽西南经济协作区以厦门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基地和漳州、泉州电工电器产业基地为重点,依托厦门火炬高新区、漳州台商投资区等产业集中区,支持壮大ABB、施耐德、中骏电气、麦迪电气等企业,重点发展输配电设备、电力器具等产品。争取到2020年实现产值1400亿元。

(五)汽车产业集群

闽东北经济协作区以福州、莆田、宁德汽车及配套零部件生产基地为重点,依托福州闽侯青口汽车工业园区、莆田涵江高新区、宁德蕉城三屿工业区、南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产业集中区,支持壮大东南汽车、奔驰、云度、上汽集团(宁德)、福耀玻璃、万润新能源、宁德时代电机等企业,重点发展乘用汽车及零部件等产品。争取到2020年实现产值1500亿元。

闽西南经济协作区以厦门为中心,推动泉州、漳州、三明、龙岩等地区协同发展,依托厦门(集美)机械工业集中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明埔岭汽车工业园等产业集中区,支持壮大金龙客车、金旅客车、海西汽车、龙马环卫、正兴车轮等企业,重点发展商用汽车及零部件、专用车等产品。争取到2020年实现产值1000亿元。

(六)石化一体化产业集群(湄洲湾和古雷)

以湄洲湾石化产业基地和漳州古雷石化基地为中心,依托泉港石化工业园区、泉惠石化工业园区、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等主要产业集中区,支持壮大古雷石化、联合石化、中化泉州等企业,重点发展PTA、PX、溶剂油、增塑剂、成品油、聚乙烯、聚丙烯、合成橡胶、烧碱、EO/EG等产品。争取到2020年实现产值2640亿元。

(七)化工新材料产业集群

以福清江阴化工新材料专区为中心,依托石门澳化工新材料产业园、仙游枫亭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和连江可门经济开发区等产业集中区,支持壮大中景石化、中江石化、申远新材料、天辰耀隆、东南电化、永荣新材料、三棵树涂料、中锦新材料等企业,推进石化中下游产业链的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学品发展,重点发展聚丙烯、己内酰胺、PA6切片、TDI、烧碱、涂料等产品。争取到2020年实现产值1000亿元。

(八)动力电池和稀土石墨烯新材料产业集群

以宁德、漳州、厦门、龙岩为中心,带动全省共同发展。依托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稀土工业园、三明稀土产业园、厦门火炬高新区、永安石墨和石墨烯产业园、晋江石墨烯产业园等产业集中区和厦大石墨烯工程与产业研究院的技术,支持壮大宁德时代新能源、猛狮新能源、巨电新能源、厦门钨业、杉杉科技、金龙稀土等企业,重点发展动力电池、稀土功能材料及应用产品、石墨烯等新材料。争取到2020年实现产值1100亿元。

(九)生物与医药产业集群

发挥福州、厦门核心带动作用,加大引导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资源,推进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作区生物医药业协同发展。依托厦门海沧生物医药港、福州江阴原料药集中区、永春生物医药产业园、石狮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园、龙岩长汀医疗器械产业园、德润医疗产业园、三明生物医药产业园和荆东工业园、宁德闽东药城、诏安金都海洋生物产业园、邵武金塘工业园区、南平浦潭生物专业园、福建(光泽)中药产业园等产业集中区,支持壮大漳州片仔癀药业、福抗药业、广生堂药业、承天金岭药业、天泉药业、厦门特宝生物、厦门大博颖精医疗器械、凯力美医疗器材、仙芝科技等企业,重点发展生物医药、化学制药、中药、医疗器械及生物制品产业。争取到2020年实现产值1000亿元。

(十)数字经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集群

闽东北经济协作区以福州软件园、马尾物联网产业基地为重点,依托数字福建(长乐)产业园、南平武夷智谷软件园等产业集中区,重点发展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支持壮大福大自动化、新大陆、网龙、国脉等企业。争取到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740亿元。

闽西南经济协作区依托厦门软件园、泉州软件园、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漳州华为芯谷产业园、龙岩软件园等产业集中区,重点发展文化科技、智能制造、无人机产业应用大数据平台等产品,支持壮大国网信通亿力、亿联网络、美亚柏科、咪咕动漫、南威软件等企业。争取到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940亿元。

(十一)电力工业产业集群

优化电源结构和电源布局,电力装机稳步增长,清洁能源比重持续提升,形成“全省环网、沿海双廊”500千伏超高压骨干网架。重点推进宁德、福州、漳州核电、周宁、永泰、厦门抽水蓄能电站、微电网示范项目及海上风电等清洁能源建设。争取到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115亿元。

(十二)建材产业集群(泉州)

以晋江南安建陶、南安石材、南安水暖厨卫为主导,依托南安经济开发区、南安水暖厨卫产业基地、南安水头石材产业基地等主要产业集中区,支持壮大建筑陶瓷、石材、水暖厨卫等行业龙头企业,重点发展新型建材、高端定制、智能家居等产品。争取到2020年实现产值2000亿元。

(十三)现代钢铁产业

以三明、漳州、泉州、福州地区现代钢铁产业为中心,依托三明钢铁及加工区、漳州钢铁及加工区、福州钢铁集中区等产业集中区,支持壮大三钢集团、三宝钢铁等企业,重点发展车船用钢板、钢结构材料等下游应用产业。争取到2020年实现产值1300亿元。

(十四)不锈钢产业

以宁德、福州、漳州地区不锈钢产业为中心,依托宁德不锈钢工业集中区、福州不锈钢工业集中区、漳州不锈钢工业集中区、武平不锈钢产业园区等,支持壮大青拓集团、宝钢德盛不锈钢、福欣特殊钢、宏旺实业等企业,重点发展不锈钢深加工及应用产业链。争取到2020年实现产值1500亿元。

(十五)金铜铝产业

以龙岩黄金产业、龙岩和宁德铜产业、南平福州厦门铝加工产业为中心,依托福州铝加工集群、上杭蛟洋循环经济产业园等产业集中区,支持壮大紫金矿业、中铝东南铜业、南平铝业、中铝瑞闽、厦顺铝箔等企业,重点发展IT行业、交通运输、太阳能和散热器配套需要的高附加值铝型材、高精度铝板带箔、复合材料和电子工业用铜、高精铜带、管等产品。争取到2020年实现产值1350亿元。

(十六)纺织化纤产业集群(福州)

依托福州临空经济区,支持恒申合纤、金纶高纤、锦江科技、经纬新纤、长源纺织等企业,重点发展锦纶、氨纶等功能性差别化纤维,提高产业用纺织品比重,提升产业技术水平,构建形成聚合、化纤、棉纺、经编、针织、染整、服装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打造具有全球较强竞争力的纺织化纤生产基地。争取到2020年实现产值3550亿元。

(十七)纺织服装产业集群(泉州)

以晋江、石狮等地的纺织服装产业为中心,支持壮大百宏、浔兴、七匹狼、九牧王、柒牌、劲霸、利郎、浩沙等企业,重点开发生物基纤维、仿棉纤维等新型纤维,拓展纤维新资源,开发多功能高档纺织面料,发展低能耗、低水耗、低污染物排放的生态染整加工技术。争取到2020年实现产值3100亿元。

(十八)纺织鞋服产业集群(莆田)

依托仙港经济开发区、荔城经济开发区、华林经济开发区、涵江区新涵工业集中区等产业集中区,支持壮大华峰实业、才子服饰股份、双驰实业等企业,重点发展高性能、多功能、可降解材料、新型纳米材料等高端鞋面鞋材,促进鞋业供应链服务平台建设,打造个性化定制莆田鞋服区域品牌。争取到2020年实现产值1200亿元。

(十九)制鞋产业集群(泉州)

以晋江、石狮、南安、泉州开发区、惠安城南工业园区、台商投资区制鞋产业为中心,支持壮大安踏、鸿星尔克、特步、三六一度、匹克等企业,重点发展鞋材、旅游鞋、运动鞋、皮鞋、休闲鞋、时装鞋、童鞋等产品,推动旅游鞋、运动鞋等体育运动鞋类产品向高端化、差异化、功能化发展,提升鞋产业集聚水平,打造先进鞋业生产基地。争取到2020年实现产值1900亿元。

(二十)纸及纸制品产业集群

依托泉州台商投资区纸及纸制品产业园、漳州台商投资区纸及纸制品产业园、三明青州纸及纸制品产业园等产业集中区,支持壮大恒安集团、优兰发集团、玖龙纸业、联盛纸业、青山纸业等企业,促进造纸企业整合提升,重点发展生活纸、包装纸及纸板、薄页纸特种纸等产品。争取到2020年实现产值1300亿元。

(二十一)工艺美术产业集群

依托德化城东陶瓷园、惠安雕艺文化创意产业园、国际陶瓷艺术城、中国茶具城、永春香都产业园、莆田工艺美术城、仙游工艺产业园等产业集中区,支持壮大福州、泉州、莆田等地区工艺美术重点企业,重点发展工艺陶瓷、木雕、古典家具、金银珠宝、寿山石雕、石雕、漆艺、藤铁、建盏、工艺香等产品,加快福州、泉州、莆田等地工艺美术产业园建设,促进企业集中连片发展。争取到2020年实现产值1800亿元。

(二十二)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

以闽东南果蔬加工、沿海食用植物油加工、闽西北笋竹加工、闽西北畜禽产品加工、闽北乳品加工产业集群为中心,依托厦门市同安轻工食品工业区、漳州食品名城、南安官桥中国粮食城、晋江五里工业集中区、光泽中国生态食品城、湄洲湾北岸东吴食品工业集中区、兴化湾南岸(涵江)食品产业园、太湖工业集中区、三明市三元荆东工业集中区等产业集中区,支持壮大紫山集团、福海粮油、南平圣农、厦门银祥、福建正大、长富乳业等企业,重点发展肉制品、笋竹、食用菌、食用植物油、果蔬坚果、乳制品等产品。争取到2020年实现产值2700亿元。

(二十三)水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

依托福清元洪国际食品产业园区、连江经济开发区、东山经济开发区、诏安水产品加工区、宁德福鼎工业园区、东吴临港产业园、兴化湾南岸食品园等食品加工产业园区,支持壮大百洋海味、海欣、海壹、海之星等重点企业。重点引进水产品精深加工、冷链物流项目,通过完善养殖、加工、冷链仓储等上下游产业链,促进产业发展。争取到2020年实现产值1600亿元。

(二十四)休闲食品产业集群

依托同安轻工食品工业园、同安工业集中区(思明、湖里园),龙海东园工业区、龙海海澄工业集中区、晋江五里工业集中区、龙岩市经济开发区(东肖)、龙州工业集中区等产业集中区,支持壮大达利、盼盼、回头客等企业。重点发展烘焙食品、糖果巧克力、膨化食品、炒货干果、蜜饯果脯、果冻等产品。争取到2020年实现产值1330亿元。

(二十五)茶产业集群

依托闽南乌龙茶区、闽北乌龙茶区、闽东北白(红)茶区,支持壮大八马、日春、华祥苑、天福、武夷星、正山堂、品品香、春伦等企业,重点打造安溪铁观音、武夷岩茶、福鼎白茶等区域公用品牌。争取到2020年实现茶业全产业链产值1200亿元。

(二十六)物流产业集群

以厦门前场物流园、象屿保税物流园、福港综合物流园、漳龙物流园等为龙头,重点建设厦门、福州、泉州等国家物流园区布局城市以及一批现代化综合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和共同配送末端网点,加快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海外仓等现代物流项目建设,推动物流、制造、商贸等联动发展。争取到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7000亿元。

(二十七)旅游产业集群

大力推进全域生态旅游和优质旅游,围绕全国生态旅游先行区、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合作先行区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旅游核心区建设,重点扶持发展福泉漳海丝文化、厦门全域旅游示范区、大武夷、福建土楼和平潭国际旅游岛等五大产业集聚区,培育湄洲妈祖文化世界旅游岛、环东山岛旅游、闽西红色旅游、大戴云旅游、宁德渔家海岸旅游、沙溪百里画廊旅游等六大新兴集聚区。争取到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7000亿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龙头引领

1.坚持扶优扶强、龙头带动,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服务龙头企业工作机制和领导挂钩帮扶机制,做大做强现有龙头企业。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七条措施》,用好用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研发费用分段补助、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奖补、企业技术改造补助等创新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创新投入。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技术联盟和产业联盟,促进协同制造和协同创新,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

2.支持龙头企业开展跨所有制、跨区域资源整合,对龙头企业参与全球资源整合配置,实现境内外高端品牌并购,联合兼并优势企业,给予前期费用及并购贷款贴息支持。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经信委、商务厅、财政厅

3.发挥领军型企业引领、集聚、支撑作用,支持成长型企业做优、做大、做强;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以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和“双高龙头”企业。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经信委、科技厅

(二)突出链条延伸

4.以产业集群主导产业为基础,按照“缺什么引什么、弱什么补什么”原则,发布重点招商项目目录,引导资本投向产业链的高端环节和关键缺失环节。支持骨干企业提高省内产业链配套率,带动省内制造业企业新进入其产业链或采购系统。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厅

5.精准对接世界500强、民企500强、台湾百大企业、行业龙头企业,落实推动新开放领域重点产业精准招商工作指导意见,实施民企产业项目第三方招商引资奖励政策,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持续对接生成一批具有较强引领性、带动性、根植性的产业龙头项目和产业链“补短板”项目,引导集群产业链上下游延链、补链、壮链。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商务厅、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

(三)鼓励集聚发展

6.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布局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将产业园区列入本地区产业发展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有机衔接,根据区域特点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对重点产业和重点区域进行合理规划布局,发挥比较优势,确定主攻方向,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实行差异化发展,打造一批竞争力强、各具特色的专业园区。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厅、住建厅、国土厅、环保厅

7.坚持绿色发展,加强源头管控,结合闽东北、闽西南两大经济协作区建设,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产业布局严格规划环评,引导产业布局、项目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加强应急体系建设,防控石油加工、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产业领域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环保厅、发改委、经信委、水利厅等

8.加强对现有省级以上示范基地的动态监测和质量评价,分级分类指导,完善动态调整机制。遴选一批条件较为成熟的园区,与国内一流示范基地对标和交流合作,通过政府、企业、协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各方面协同推进,创建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体量大、发展质量好的国家级、省级示范基地,按既有资金渠道给予资金补助。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厅、财政厅

(四)加强区域协作

9.强化全省发展“一盘棋”思想,谋划推动闽东北经济协作区和闽西南经济协作区加快发展,研究制定区内、区际间推进一体化发展、融合发展的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发改委、经信委

10.鼓励区域协同创新,推动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跨区域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建创新平台基地。充分发挥技术研发平台、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等对产业集群的支撑作用。加大对高层次人才、专业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注重高技能人才培养储备工作。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科技厅、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厅、人社厅

11.构建各地区招商引资利益共享和补偿协调机制,鼓励地市间联合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合作共建、共管产业园区,对招商中不宜在当地布局的重大项目,鼓励引导到符合布局区域落地建设,通过资金补偿、建立“飞地”或转移产业园等方式解决,构建沿海湾区经济合作带和山海协作示范园区。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发改委、商务厅、经信委、农业厅

(五)完善服务配套

12.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集群重大储备项目纳入各级重点建设项目库管理,通过“一季一督查、一月一协调”专题协调解决产业集群重点项目建设问题。加强产业集群统计监测,及时跟踪产业集群发展态势。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发改委、经信委、统计局

13.构建“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服务体系,支持服务产业集群发展的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重点项目、应用标杆企业建设与发展,对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按既有资金渠道给予资金补助。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厅

14.加强产业集群与金融机构、投资基金等对接合作,鼓励金融机构依托集群设立分支机构或创新符合产业集群特点的金融产品。设立和引入各类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基金,对成长性企业特别是有上市及“新三板”挂牌愿景的企业进行风险投资和股份制改造。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发改委、金融办、人行福州中心支行、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厦门银监局、福建证监局、厦门证监局

15.强化品牌培育,大力实施“三品”战略,加快工业品牌示范企业、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对产业集群所在地的工业品牌、区域品牌、地理标志等给予适当奖励。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经信委、质监局、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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