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到2012年间,郝卫平利用其担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电力处处长、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副司长职务上的便利,为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等单位在电力项目审批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妻刘某,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给予的人民币934万元,美元3.5万元,以及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房屋两套,共计折合人民币1240余万元。
2016年10月19日,北京市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郝卫平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百万元。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原司长王骏
2014年5月23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原司长王骏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履历显示,王骏自1999年起担任国家计委电力处处长开始,直到落马,一直负责电力、新能源等审批,因其为“中国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起草人”而在业界有专家之称。
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
2014年5月,魏鹏远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带走调查时其家中发现2亿现金,重1.15吨,检察官从北京一家银行的分行调去16台点钞机清点,当场烧坏了4台。
2016年10月17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对被告人魏鹏远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电力司原副司长梁波
2014年6月24日,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原副司长梁波被带走调查。
梁波,出生于1971年,2000年梁为电力处科员。2008年,国家能源局成立后,梁波任火电处处长。2012年,梁波升任电力司副司长。2014年6月5日被北京市公安局监视居住,同年8月5日被逮捕。2016年3月,梁波受贿案再次开审,梁波全盘否认受贿。
发展规划司原司长俞燕山
2014年11月13日,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原司长俞燕山被检察机关带走。
俞燕山,安徽池州人,1965年出生,工学博士,曾任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兼研究室主任,负责电力监管政策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原电监会和国家能源局重组后,俞燕山担任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司长。
2016年年底,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司长方君实、煤炭司副巡视员李豪峰、综合司副巡视员刘兆东被查,但是目前未披露被查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