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垂直门户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 正文

辽宁再降电价:销售电价、输配电价同降1.85分/千瓦时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辽宁省物价局    2018/6/29 8:27:28  我要投稿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辽宁省物价局日前发布了《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利用辽宁省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和期末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返腾出的电价空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其中目录销售电价降低标准为1.85分/千瓦时,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力用户输配电价降低标准为1.85分/千瓦时。

详情如下:

 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省电力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732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利用我省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和期末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返腾出的电价空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其中目录销售电价降低标准为1.85分/千瓦时,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力用户输配电价降低标准为1.85分/千瓦时。(具体价格水平详见附件)

二、电力行业增值税率调整后,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征收标准暂不作调整。

三、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电网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上述电价政策平稳实施。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四、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1、辽宁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2、辽宁省电网趸售电价表

3、2017-2019年辽宁电网输配电价表

延伸阅读:广东再降电价:统一降低0.58分/千瓦时(除深圳市)

分享到:
北极星投稿热线:陈女士 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换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热点关注
国网826号文解读

国网826号文解读

昨天国网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电网投资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19】826号文)。文中提出了“三严禁、二不得、二不再”的投资建设思路。个人认为,这不仅仅是一个文件,而是国网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转型的一个标志。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电网企业,国网公司每年因投资建设所需的采购数额巨大,对电

--更多
最新新闻
新闻排行榜

今日

本周

本月

深度报道
相关专题

关闭

重播

关闭

重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