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4 电缆及附件


4.审核标准
4.1. 业绩审核标准
4.1.1.有效既有业绩时间范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的有效期间内合同业绩数量应满足专用资质条件要求。业绩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1.2.取得《国家电网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简称《核实证明》的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核实证明》的申请人,其业绩以《核实证明》所载明的数据为准,不需提供支持文件,《核实证明》所载明的有效的核实数据作为评审依据。
4.1.3.核实时间段内的业绩支撑文件无需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入的不作评审。
4.1.4.业绩数量按照物资类别计算,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3.5各物资相关规定。
4.1.5.既有业绩合同供货方和实际产品生产方必须均为申请人。
4.1.6.业绩不认可的有(包括但不限于):
①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②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
③销售元器件、组部件的业绩;
④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
⑤与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使用的单位以外的主体)签订的供货合同,但申请人作为外购外协方与国网整站招标项目的中标人签订的整站项目的供货合同除外;
⑥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⑦监控/保护/安稳产品、通信设备集成服务及新建通信网传输设备的出口业绩。
4.1.7.母子公司、兄弟公司、控股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替代。
4.1.8.申请人如发生收购、重组、改制、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等情况,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供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4.2 试验报告审核标准
4.2.1.申请人应按照资格业绩条件要求提供有效的试验(检验)报告,试验报告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3.4(3)以及3.5中各物资相关规定。
4.2.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核实证明》有试验报告记录且记载数据满足资格预审要求,不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4.3. 生产许可证或其他证书审核标准
4.3.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核实证明》“有”生产许可证记录的,不需提供相关支撑证明材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核实证明》“无”生产许可证记录的或没有《核实证明》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4.3.2.关于生产许可证或其他证书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3.5各分标相关规定。申请人提供的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应与资格预审产品种类对应。需提供入网许可证等其他证书的,相关文件应覆盖资格预审产品种类,且在有效期内。
4.4. 注册资本金
4.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核实证明》“有”注册资本金记录的,不需提供注册资本金证明材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核实证明》“无”注册资本金记录的或没有《核实证明》的须提供注册资本金证明材料扫描件。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5月29日至2018年6月5日每天9: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ecp.sgcc.com.cn,下同)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应妥善保管电子商务平台账号和密码,以及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2资格预审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申请人及时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仅接受网银在线支付(CFCA)付款方式。
6.3离线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申请人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离线投标工具安装→离线投标工具下载安装”目录下下载“离线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专用软件包(物资类)”。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软件包。离线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运维支持电话:010-63411000。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11:00。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递交电子申请文件。
本次资格预审招标人不接受其他纸质申请文件。除上传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申请文件外,其余所有申请文件需制作成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文件,拷入不可复写的只读光盘中,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递交。
申请文件递交(提交)时间:所有申请文件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其中,光盘申请文件集中递交时间为递交(提交)截止日当日上午9:00-11:00(北京时间)。
申请文件递交地点:电子申请文件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光盘申请文件地点为国网物资有限公司办公大楼相应的会议室。
7.2 逾期提交的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申请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申请文件,申请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光盘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文件及申请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申请文件及申请文件的修改文件。
7.3请各申请人在申请文件递交后,在评审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传真机设置为自动应答状态,以便及时澄清相关问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5号
邮编:100120
电话:
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相关操作问题咨询):010-63411000
BOSP(相关操作问题咨询):400-818-0899转1-3
财务事宜:400-818-0899转4-1
招标业务咨询:400-818-0899转3-1,并输入招标编号后8位数字
电子邮件:gysfwzx-ef@sgm.sgcc.com.cn
网址:http://ecp.sgcc.com.cn(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https://bosp.stategrid.com.cn(国网物资业务运营服务平台)
10.合规声明
资格预审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201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