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投资需求预测
从投资的角度看,综合能源服务所涉及的要素中仅可再生能源、配电网改造、天然气分布式三个领域“十三五”期间的新增投资规模,预计约4.26~4.275万亿元,具体见表3。
表3 “十三五”期间综合能源服务相关要素投资规模
数据来源: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1)可再生能源投资规模
从可再生能源投资力度来看,光伏发电成为各类可再生能源中的投资重点。《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显示,到2020年,我国水电将新增投资约5000亿元;我国新增风电投资约7000亿元;我国新增各类太阳能发电投资约1万亿元。加上生物质发电投资、太阳能热水器、沼气、地热能利用等,“十三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新增投资约2.5万亿元。
(2)配电网市场投资规模
2015年发布的《配网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和《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中曾提出,“十三五”期间配电网建设改造累计投资不低于1.7万亿元。与欧美国家相比,欧美国家配电投资基本上是输电投资的1.5倍,而我国配电网的投资明显落后于输电网投资,反映出我国配电网投资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随着综合能源服务新业态的推动,预计未来十年我国配网投资将加速,“十三五”期间极有可能实现2万亿配网投资。
(3)天然气分布式投资规模
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分布式能源专委会在京发布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产业发展报告2016》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单机规模小于或等于50兆瓦,总装机容量200兆瓦以下)共计288个,总装机超过1112万千瓦。根据《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期间,全国气电新增投产5000万千瓦,2020年达到1.1亿千瓦以上,其中天然气热电冷多联供1500万千瓦。若按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投资单价约4000~5000元/千瓦,到2020年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总投资规模将达600~750亿元。
(二)市场竞争主体分析
目前,国内综合能源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综合能源服务这一新业态的出现,打破了不同能源品种、单独规划、单独设计、单独运行的传统模式,提出综合能源一体化解决方案,实现横向“电热冷气水”能源多品种之间,纵向“源~网~荷~储~用”能源多供应环节之间的生产协同、管廊协同、需求协同以及生产和消费间的互动,具有综合性、就近性、互动性、市场化、智能化、低碳化等特征。为适应形势变化,将催生出各种新的消费模式和商业模式,综合能源服务既有利于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也有利于推动传统能源企业转型,可以采用混合所有制、PPP等各种灵活模式,推动信息产业与能源产业融合、轻资产与重资产融合、金融产业与实体经济融合。
新时代下的能源综合服务具有传统能源生产消费的技术和运营属性,融合了新的商业模式和业态,将更具有战略和商业属性。按照综合能源服务的主要市场参与主体,这里大致归纳为能源公司、售电公司、服务公司和技术公司四类,具体见表4。
表4 综合能源服务主要市场参与主体
1.能源公司
配售电改革给部分传统能源企业提供了转型和延长产业链的机遇,为部分新能源企业提供了资源整合和升级的契机,推动公司由单一能源供应商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变,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与传统能源公司相比,新型的能源服务公司直接面向用户或增量能源市场(新开发的区域里建立新的能源基础设施),业务往往包含多种能源。
这类公司主要为重资产企业,企业通常规模较大,具有较强的实力,一定程度上具备资质、技术、资本、客户、线下服务能力等资源,可能主导或者参与发展综合能源服务。受电力体制改革、煤炭去产能、低油价等因素影响,电力、煤炭、油气企业纷纷开始向综合能源服务转型。如中石化在2017年12月成立了河南中原油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开展购电、售电、配电网投资建设以及检修等服务;陕西延长石油申请了陕西安塞区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神华成立了神华富平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开展富平区域综合能源示范项目;传统电力企业借势电改契机转型升级,全面推进由单一火电向发电、配电、售电、供热、供冷、供水等一体化综合能源供应商转变;国家电网公司出台了将综合能源服务作为其主营业务的相关文件。为抓住当前体制改革红利及能源形势变化的有利时机,新能源企业也纷纷延长自身产业链努力成为综合能源服务商。如新奥是以燃气为主导,同时往燃气的深度加工——发电、冷热供应方向发展;协鑫以光伏、热电联产为主导,同时往天然气、智慧能源布局。
2.售电公司
目前成立的售电公司上万家,公示的3000家左右。从市场的参与者来看,在政策的趋势下,售电公司的市场主体呈现出了多元化的特点。按照电改9号文,鼓励进入售电公司领域的主体主要包含以下几类:现有供电公司、大型发电企业、节能服务公司、工程建设公司、大型工业园区以及有条件的社会资本。除了上述参与者,目前参与到售电领域的企业还包括了民营电气设备企业、分布式能源企业等。截至2017年9月,国电电力、科陆电子、比亚迪、漳泽电力等超过20家上市公司已进入售电市场。
由于售电公司的进入门槛较低,市场竞争主体相对较多,且售电公司的类型各式各样,加上售电公司可以参与增量配电网投资运营,竞争也将更加激烈。尽管售电公司注册数量大,但参与市场程度低,采取赚取差价红利的商业模式,因创新不足很难实现可持续发展。从2017年上半年广东电力市场交易情况来看,交易电量基本被电厂窗口型售电公司、拥有大用户的售电公司以及综合能源服务商三类瓜分。由此可见,定位为用电需求侧的综合能源服务商,售电与提供各种增值服务融合发展将是未来售电公司最为可能的趋势。
3.技术公司
这类公司主要将信息技术与能源相融合,包括传统能源技术公司以及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技术、人工智能等新业态为主的技术公司,适合开拓一些新型增值服务。如国网综合能源服务电子商务平台,打造智慧园区,把园区的安全监控、环境保护、应急管理、能源供应以及融资服务、数据资讯等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相结合,建设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培育能源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新模式。阿里云综合能源服务云方案的业务模式通过大数据云计算,制定综合能源服务的解决方案。远景能源通过智能控制技术、先进的通信和信息技术建设能源互联网,已经形成了格林威治™云平台、智慧风场Wind OS™平台、阿波罗光伏云™平台,成为智慧能源资产管理服务公司。
4.服务公司
这类公司主要是轻资产企业,规模相对较小,包括各类设计院、EPC单位、工程服务企业、节能服务公司、需求响应服务、分布式能源方案设计单位、智慧能源解决方案服务商等。根据用户需求可提供各种增值服务,如提供蓄热受托、能效管理、用能诊断、设备维护、整体供电方案等多元化服务,以及搭建多种生活产品交易平台,实现电力、自来水、燃气、热力的批发和零售,提供从电力、天然气到可再生能源供应等一系列的综合解决方案。
值得一提的是,节能服务、分布式能源服务企业发展较缓,需求侧响应也还未构成独立的商业模式。这类企业存在规模小、融资成本高的问题。综合能源服务概念的出现将极大可能盘活节能服务、分布式能源服务和需求响应服务市场,推动其向综合化服务方向发展。以节能服务为例,一直以来节能服务市场发展比较缓慢,企业规模普遍偏小、融资难,企业盈利性差。如果节能服务转型升级,扩大业务范围,提供能源供应,节能服务作为其附加值,将大大增加企业盈利空间。由于这类公司不具有上游资源、核心技术等,因此在刚进入市场时缺乏一定的竞争优势,需要与能源为主业的公司开展合作,逐步过渡为真正的综合能源服务商。
基于以上分析,最有可能成为综合能源服务商的主力军是能源公司和售电公司,而大多数能源公司主要以大型国企背景的公司为主具有先天优势,另外像协鑫、新奥这样有实力的民营企业不容小觑,另外最有可能崛起的就是售电公司。售电公司将以售电为切入点,进行业务拓展,而这部分公司存在大量的民营企业,只要有好的商业模式就会迅速崛起。
(三)相关政策及导向
为提高环境质量,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提高能源系统综合效率,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支持政策,仅2017年综合能源服务中所有涉及的相关要素基本都已出台了最新政策,做好了政策支持框架布局,包括23个多能互补示范项目、55个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28个新能源微网示范项目、136个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超195个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试点,以及微电网、并网型微电网、电力需求侧管理、储能技术、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等辅助政策,为综合能源服务新业态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1.《关于首批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的通知》(23个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项目)
2017年1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布首批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的通知》,首批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共安排23个项目,其中,终端一体化集成供能系统17个、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系统6个,这是从261个申请项目中选出的。《通知》提出“通过天然气热电冷三联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智能微网等方式实现多能互补和协同供应,为用户提供高效智能的能源供应和相关增值服务”。
2.《微电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7年2月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微电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在城市、商业、工业、新型城镇等地区鼓励建设以风、光发电、燃气三联供系统为基础的微电网,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微电网内部的分布式电源纳入当年的建设规模指标,可执行现有分布式能源发电和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补贴政策。
3.《关于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28个新能源微网示范项目)
2017年5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名单中共28个新能源微电网项目,包括24个并网型和4个独立型。《通知》提出促进微电网内多种能源的协同供应和综合梯级利用;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投资经营主体负责新能源微电网范围内用户的供电、供冷、供热等能源服务。
4.国家能源局公布首批55个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
2017年6月28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公布55个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提出创新城市规划、综合能源规划、建筑设计方法,集成各类可再生能源、智能电网、电动汽车及充放电设施,建设普及低碳能源、低碳建筑和低碳交通的低碳城市。
5.《推进并网型微电网建设试行办法》
2017年7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推进并网型微电网建设试行办法》,提出微电网运营主体要鼓励电源、用户积极参与负荷管理、需求侧响应。鼓励微电网内建立购售双方自行协商的价格体系,构建冷、热、电多种能源市场交易机制。微电网源~网~荷一体化运营,具有统一的运营主体。鼓励各类企业、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投资建设、经营微电网项目;鼓励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开展微电网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6.《关于开展生物质热电联产县域清洁供热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136个示范项目)
2017年8月4日,国家能源局公布了136个生物质热电联产示范项目,项目装机容量380万千瓦。其中,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126个、城镇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8个、沼气热电联产项目2个,新建项目119个,技术改造项目17个,总投资约406亿元。《通知》提出,形成100个以上生物质热电联产清洁供热为主的县城、乡镇,以及一批中小工业园区,达到一定规模替代燃煤的能力。
7.《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修订版)》
2017年9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发布《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修订版)》,新《办法》鼓励电能服务机构、售电企业为用户开展需求侧管理提供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和用电咨询等服务;鼓励电能服务公司等向售电企业转型。支持在产业园区、大型公共建筑、居民小区等集中用电区域开展“互联网+”智能用电示范,探索“互联网+”智能用电技术模式和组织模式,推进需求响应资源、储能资源、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电力以及新能源微电网的综合开发利用,推广智能小区/楼宇/家庭、智慧园区试点,引导全社会采用智能用电设备。
8.《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7年9月22日,我国首个国家级大规模储能技术及应用发展的政策——《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并提出“鼓励家庭、园区、区域等不同层次的终端用户互补利用各类能源和储能资源,实现多能协同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
9.《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
2017年10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明确鼓励和支持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自2018年2月1日起启动交易。《通知》规定纳入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成后自动纳入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范围,按照全部发电量给予度电补贴。自此分布式电源面向用户直接交易逐步有了清晰的政策依据。
10.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工作启动
2017年11月27日,国家能源局、环保部启动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试点,提出燃煤耦合垃圾发电、燃煤耦合污泥发电技改项目,重点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36个重点城市和垃圾、污泥产生量大,土地利用较困难或空间有限,以填埋处置为主的地区布局。
11.《关于加快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
2017年1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第三批增量配电网报送通知,要求每个地级市至少要有一个(目前,全国共有约380个地级市),前两批已经有195个试点项目。《办法》提出,用户多种能源优化组合方案,提供发电、供热、供冷、供气、供水等智能化综合能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