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财税激励约束机制。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中央财政统筹“蓝黄两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扶持政策给予财力补助,对试验区在化解过剩产能、培育壮大新动能等方面予以支持。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程序依法适度核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缓解临时性财政收支压力。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探索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严禁违规担保,严禁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投资产业基金等变相举债,建立地方债务风险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制度。结合税制改革方向,统筹研究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税收政策。研究选择部分国家重点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旧动能转换重点行业(项目),按程序先行先试临时性的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结合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研究探索服务贸易发展的税收政策安排。
创新绿色发展机制。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完善配套政策,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在市县层面精准落地。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实施海洋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建立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健全环保倒逼企业转型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享受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治理政策。在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的前提下,加快散煤污染治理。加快货运交通结构调整,提高铁路货运比例。加强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高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支持开展碳市场相关工作。开展泰山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试点。支持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发展。加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力度。全面推行环境高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落实好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设备目录。
创新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进山东半岛城市群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统筹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坚持以水定城、产城融合,合理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和发展边界。支持济南、青岛、烟台等市合理调整行政区划。开展建筑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积极推进相关城市开展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探索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理模式,完善城乡公共服务统筹推进机制。扩大县域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建设一批以产业为依托的特色小镇,引导农业人口就地就近转移。加大对沂蒙等革命老区的支持力度,壮大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培育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八、创新驱动增强动能转换动力
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创新创业制度体系,强化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提高创新资源配置水平,推动经济增长动力加快向创新驱动转换。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使企业成为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攻关、成果转化的主体。鼓励企业牵头建设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实施企业创新创业协同行动,支持大型企业开放供应链资源和市场渠道,开展内部创新创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发展,促进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完善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考核机制,激发国有企业创新活力。加强中小微企业创新扶持力度,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8%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加快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突出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鼓励试验区企业和科研机构积极承担和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加强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在人工智能、生命科学、量子技术、纳米科技、空天海洋、检验检测认证等领域规划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等。建设超算中心,研究建设大洋钻探船等科研创新平台。推进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建设。加快重大创新平台、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和专利基础信息等资源面向社会开放共享,推动部省联动、企业科研院所协同实施重大科技项目。
打造区域创新发展载体。加快建设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支持创建国家级高新区。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支持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培育一批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支持青岛创建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支持青岛(古镇口)创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培育形成一批军民结合、产学研一体的创新平台和创新示范载体,提高军民融合发展助推新旧动能转换的能力。
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强化科技与经济、创新成果与产业对接,发展线上线下结合的科技成果交易,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支持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和重点产业专利导航试点。支持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开展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推进青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和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在山东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支持济南、青岛建设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探索投贷联动试点,构建覆盖创新链条各个环节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科技人员转让科技发明、专利技术等,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能准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税务机关依法核定财产原值。完善财政、金融、保险等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检测评定、示范应用的体系和政策,健全促进创新产品研发应用的政府采购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