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低碳,绿色发展。坚持绿色低碳优先,大力发展非煤能源发电。提高电煤消费占比,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电能替代,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
保障民生,共享发展。围绕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实施城镇配网和农网升级改造工程,提高城乡供电质量和电力普遍服务水平。有序发展民生热电,加快推进“电代煤”,促进冬季清洁取暖。大力推进电力精准扶贫,助力全省脱贫攻坚。
高效智能,创新发展。加强发输配交互响应能力建设,构建“互联网+”智能电网。加强系统集成优化,改进调度运行方式,提高电力系统效率。加快科技装备创新,探索管理运营新模式,提高电力清洁高效发展水平。
深化改革,开放发展。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健全市场体系,培育多元市场主体,推进电价改革,提高运营效率,构建有效竞争、公平公正公开的电力市场。坚持开放包容、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充分利用省内省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互利共赢。
(三)发展目标
1.供应能力
预期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3900亿千瓦时,年均增长4.2%,其中冀北电网约1690亿千瓦时,河北南网约2210亿千瓦时;冀北电网、河北南网最大负荷分别达到2820万千瓦、4500万千瓦;发电装机容量9850万千瓦,发电量2700亿千瓦时,区外受电比例30%。人均装机1.3千瓦,人均年用电量5000千瓦时。电能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36%以上。
2.电源结构
到2020年,燃煤火电装机容量控制在5200万千瓦以内,占总装机比重降至55%以下,大容量、高参数机组占燃煤火电装机比重提高至90%以上。燃气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00万千瓦。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680万千瓦以上,占总装机比重提高到35%以上。
3.电网建设
主网架。新(扩)建500千伏变电站23座,线路长度3615千米,新增变电容量3635万千伏安;新(扩)建220千伏变电站112座,线路长度6400千米,新增变电容量3654万千伏安。形成结构合理、运行高效、安全可靠的坚强电网,基本适应大规模区外受电及新能源送出消纳需要。
配电网。新增(改造)110千伏、35千伏、10千伏变电容量6000万千伏安、线路9万公里左右。基本建成安全可靠、经济高效、灵活先进、绿色低碳、环境友好的智能配电网。其中,雄安新区供电可靠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中心城市(区)供电可靠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城镇和乡村供电可靠率分别达到99.94%、99.85%以上。
4.综合调节能力
力争完成222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灵活性改造,部分抽水蓄能电站机组投产运营。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加大本地区消纳,拓展外送市场,力争将弃风、弃光比例控制在10%以内。
5.节能减排
力争淘汰火电落后产能400万千瓦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全部达到国家要求,到2020年,单位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05克标煤,电网综合线损率降至6.4%以下,火电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降低。
6.体制改革
初步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积极培育电力市场主体,建立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电力交易平台;努力降低电力成本,打破行业垄断、理顺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主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监管有效”的市场机制,大力支持清洁可再生能源发展,促进电力行业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发展绿色电力
1.积极发展新能源发电
协调有序发展风电。按照“集中与分散开发并重、输出与就地消纳并举”的原则,继续推进风电规模化协调发展。全力推进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稳妥推进沿海风电建设,填补海上风电空白,鼓励低风速风电开发建设,在资源富集区因地制宜建设发展风电供暖。到2020年,全省风力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100万千瓦以上。
加快发展太阳能发电。有序建设一批大型光伏发电基地;支持发展居民、商业、公共建筑等分布式光伏发电,积极探索农光、林光、渔光等特色分布式发展模式;积极开展太阳能光热发电示范试点。到2020年,力争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500万千瓦以上,光热发电50万千瓦。以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燕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采用集中式地面电站、村级电站及屋顶分布式等模式,推动光伏扶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