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主要组部件情况
查阅产品主要组部件合作商的采购合同或协议等相关信息。
交、直流充电设备主要部件包括:充电模块、充电控制器、认证结算单元、充电连接装置、电能表、液晶屏幕、读卡器、接触器、漏电保护器、辅助电源等。
充电控制器必须为自主研制(必须提供设计图纸、软件开发文档和技术规范书)。
1)主要组部件采购应有采购合同或协议。
2)自主研制或生产的组部件应具有设计图纸、生产记录等资料。
※7售后服务
查阅供应商对业主的培训地点、培训课程和教材、教具、培训教员等基本情况。
查阅充电设备的运维保养手册。
1)具有培训地点、培训课程和教材、教具等。
2)具有运维保养手册。
3)具有备品备件库。
本标准中标记“※”的内容为供应商应具有的产品生产能力最低要求,其它未标记“※”的内容同样是判断供应商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能力的重要条件。
附录A检验项目
1直流充电机
2交流充电桩
3充电连接装置
附录B恒功率充电和功率自动分配试验方法
1试验条件
试验条件应符合Q/GDW1591-2014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验技术规范第5条要求。在试验期间,试验条件应保持相对稳定。
2恒功率充电试验
直流充电机通过测试电缆连接负载,交流输入电压为额定电压380V,并设置在恒压状态下运行,分别在恒功率电压区间内,按照表B.1中规定的测试点设置输出电压UZO,调整负载使输出电流到最大值Imax,测量此时充电机输出电压U0、输出电流I0、输出功率P0,P0与额定功率Pn的误差不应超过±2%。
表B.1:测试点选择
3功率自动分配试验
一机两充直流充电机连接负载,设置第1路充电接口为额定功率输出,先按功率分配级差减少第1路输出功率,至充电机稳定运行。然后按功率分配级差增加第2路功率需求,至充电机稳定运行。检查充电机两路充电接口应能同时输出,且充电机功率分配级差应不大于20kW,检查并记录充电机功率分配切换时间。重复以上步骤至第1路输出停止充电,第2路输出达到额定功率。具备3路及以上的一机多充直流充电机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