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快推进终端用能清洁化
提高电力消费比重。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计划,促进能源消费革命,加快推进城乡用能电气化,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农村供电质量。积极推进电能替代,加快电动汽车、轨道交通、船舶岸电发展,推行以电代煤、以电代油,提升社会电气化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电力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2020年提高到33%。
扩大天然气利用。优先发展和保障民用用户,提高居民管道天然气气化率,引导用能企业“煤改气”、“油改气”,积极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分布式能源站,加快推进汽车“油改气”和LNG燃料动力船舶项目,鼓励天然气管网未覆盖地区使用CNG或LNG,加快对天然气市场的培育,扩大天然气的应用领域和利用区域。力争到2020年,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例达到10%以上。
大力发展绿色交通。结合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示范城市的建设,大力发展电动汽车、天然气汽车、天然气船舶等项目,谋划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十三五”期间力争建设集中式充电站52座、各类充电桩达15000个,其中新建专用充换电站不少于30座、公用充换电站不少于22座、自用充电桩不少于14000个、公用充电桩不少于1000个,逐步形成比较完善、互联互通、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引导、推广城市天然气汽车加气项目,逐步建立起与市本级社会、经济、环保、交通设施建设相适应的加气站供应便捷网络。引导营运船舶单位向清洁化、环保化、大型化、专业化、标准化方向发展,采用“先示范引领、后推广应用”的路径,加快清洁能源试点应用。
加快推进高污染燃料小锅炉淘汰。坚持“源头治理、全面禁止,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进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和非禁燃区分散燃煤锅(窑)炉淘汰、改造工作,大幅削减散煤利用,基本杜绝燃煤无处理排放现象,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基本完成燃煤锅炉、窑炉的淘汰改造任务。严格控制禁燃区使用高污染燃料,不再审批城市禁燃区及周边新建、改建、扩建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项目,全部取消原(散)煤销售点。
着力提高油品质量。为改善大气环境,治理机动车尾气,需提高油品标准和质量,环保和民生兼顾,敦促成品油经营企业做好油源组织、油品置换等工作,供应满足最新国家标准车用汽柴油;同时质检部门、工商部门等需要加强监督监管,理顺相关标准关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大力发展地热能。根据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地质、资源及应用条件,采用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以浅层地温能和热水型地热资源为主,发挥热泵技术的优势,开展地热资源的综合利用及梯级利用。
3.着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提升工业能效。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两高一资”行业发展。鼓励企业进行工艺技术装备更新改造,推进绿色清洁生产。根据现有企业特点,积极推广和发展锅炉改造、能源回收、余压余热利用等节能改造技术。对重点用能企业,继续实行能源监测(审计)工作,加大监察力度,对未按规定完成节能降耗指标企业加大惩处力度,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腾笼换鸟”,鼓励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加强对节能改造项目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加快工业能效提高速度。
加大集中供热(冷)。通过现有集中供热热源点(长和热电、南太湖热电、嘉骏热电、协鑫环保热电)实施集中供热,并加快国电南浔热电联产、南太湖南浔热电联产等项目的建设进程以及现有热源点升级改造,达到清洁化排放标准,并同步推进配套热力管网建设。2017年底前,全市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全面实现集中供热,供热范围内不得新建自备燃煤热电机组、分散燃煤锅炉。在热(冷)用户相对集中且热(冷)负荷较为适中的酒店、医院、商场等区域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实现天然气的优质高效利用。
推进建筑节能。鼓励新建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商业和公共建筑,按照光电建筑一体化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开展城乡居民住宅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应用,积极试点和推广光伏玻璃幕墙。鼓励在城市路灯照明、城市景观以及通讯基站、交通信号灯等领域推广分布式光伏电源,并对现有设施逐步进行改造。因地制宜发展换热型地源水源热泵技术,积极推进沼气、太阳能在农村建筑中的应用,推广高能效建筑用能设备,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建筑能耗监测和节能运行监管体系。
(三)推动能源技术革命,做强能源关联产业
以绿色低碳为方向,分类推动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并同其他领域高新技术紧密结合,把能源技术及能源关联产业培育成带动产业升级的新增长点。
1.推动能源技术创新
坚持“同等优先”的原则,支持相关企业参与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开展技术合作和技术攻关,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与相关能源装备企业合作建立研发中心和成果转化基地。依托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载体,解决产业发展的急需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积极鼓励产业集聚区的创新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区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十三五”期末,力争在电动汽车动力系统科技体系和产业链技术系统、清洁燃烧装备、太阳能利用装备、风电装备、智能电网、分布式能源等领域核心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并逐步转化成产业特色。积极推进能源与互联网、物联网等融合发展,通过互联网促进能源系统扁平化,推进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
2.全力发展能源装备产业
以“坚持要素集聚,提升竞争力;坚持集中集约发展,延伸产业链”为原则,加快推进核电装备、金属管道、蓄电池、太阳能光伏组件等能源装备集聚区,逐步发展风力发电装备、潮汐能发电机组等产业;全力发展以湖州开发区智能电动汽车产业园、长兴纯电动汽车产业基地、新型电池产业发展基地等为重点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各类电动汽车的产业化,促进新能源汽车战略新兴产业进入快速成长期;进一步加强区域协调和内部统筹,积极谋划、建设打造智能电动汽车小镇、新能源小镇,全力发展能源装备产业。
(四)实施能源民生工程,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以逐步推进城乡能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以气化城镇、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为重点,全面推进能源民生工程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产生活用能需要。
1.加快实施天然气利用工程
加快天然气输配管网、场站和储气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天然气“镇镇通”,扩大天然气供应覆盖面,优先发展和保障居民生活用气。力争到2020年城镇居民人口气化率达到65%,出租车气(电)化率不低于90%,公交车气(电)化率不低于70%。
2.积极推进清洁能源民生工程
结合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建设,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建设城镇天然气热电冷三联供、分布式光伏发电和生物质能供热等项目,积极规划建设汽车充电桩,促进城乡用能清洁化,着重落实浙江省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实施计划。
3.完善配电网改造升级
加强配电网建设改造,满足电气化新时期的城乡用电需求,增强新能源就地消纳及电动汽车等多元化负荷接入能力,实现分布式电源灵活接入和退出,切实服务供电“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