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专业服务业。突出发展科技服务、中介服务、会展服务,到2020年,产业规模突破1000亿元。
科技服务。积极引进、培育科技服务机构,加快工业设计服务中心和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推进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国家质检中心郑州综合检测基地建设,加快郑州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国家及省级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等重点园区发展,培育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服务于一体的科技服务集群。
中介服务。引进培育一批知名高端中介服务机构,重点发展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代理等行业,鼓励支持律师事务所开拓资产重组、融资引资、国际商事等法律服务领域,壮大投资、工程、管理等咨询服务规模,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和跨区域业务拓展能力。支持省内企业承接跨境业务,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育一批自主品牌。
会展服务。推进区域中心城市会展业发展,培育形成一批国际性、全国性和具有地方特色的品牌展会,加快郑州航空港区绿地会展城等核心展馆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郑州发展成为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国际会展中心。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财政厅、司法厅、质监局。
6.跨境电子商务及网络零售。到2020年,网络零售额超过5000亿元,其中跨境B2C电子商务超过1000亿元,成为国内重要的跨境电子商务中心。
加快建设跨境电商“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推动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和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建设一批集全球物流、通关服务、保税仓储、综合监管、展示展销为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园区。建立完善电子商务营销网络渠道,鼓励传统企业开拓网上市场,培育壮大一批网上商城、网上旗舰店和专卖店。支持专业网络零售服务商面向网商和传统企业,提供网店装修、网络整体营销、店铺托管、商品代运营等外包服务,培育壮大一批网络零售龙头企业。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口岸办)、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7.基因技术应用及健康服务。突出发展基因检测、干细胞治疗、精准医疗和基因育种,到2020年,产业规模达到1000亿元,成为国内重要的基因技术应用基地。
基因检测。推广新生儿遗传性耳聋、唐氏综合征等遗传性疾病基因筛查,加快建设河南省基因检测技术应用推广示范中心,推动基因检测在疾病筛查和诊断领域广泛应用,带动基因检测服务和试剂生产等相关产业加快发展。
干细胞治疗。积极发展细胞治疗技术,建设干细胞库,开展干细胞存储、免疫细胞治疗和干细胞药物研发,推动干细胞临床移植和治疗应用。依托郑大一附院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加快建设河南省干细胞库与干细胞再生医学工程产业化基地。
精准医疗。推动精准医学中心、基因与疾病数据库和数据处理平台建设,运用基因技术开展精准医疗和个体化用药,提高治疗有效性和安全性。加快精准治疗药物和分子检测技术产品产业化,提升重大疾病精准防诊治和临床决策能力。
生物育种。利用基因工程、细胞工程等生物育种技术开展动植物育种、保种,扩大农作物基因测序、杂交育种规模,加快形成小麦、玉米、花生、牛、猪、鸡等大宗农畜品种的育繁推一体化规模和市场优势,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生物种业集团。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卫生计生委、农业厅、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商务厅。
8.数字创意。突出发展动漫游戏、数字内容、创新设计,到2020年,产业规模达到1000亿元。
动漫游戏。重点发展手机动漫、网络游戏、应用动漫及衍生品,推动虚拟现实等新兴数字显示技术、动漫生产与集成制作技术研究及应用,加快国家动漫产业发展基地(河南基地)、郑州动漫产业基地等园区建设,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
数字内容。加快发展数字出版、网络视听、移动多媒体等视听新媒体,推进传统媒体和文化艺术产品数字化改造,培育壮大大象融媒、大河网、中原出版传媒等一批龙头企业,在有声读物、数字音乐、网络文学、网络视频、在线演出等领域形成一批数字内容精品和品牌。
创新设计。大力发展广告创意制作、影视制作、工业设计服务、建筑设计服务等创新设计,推动创新设计与企业战略、品牌深度融合。重点加快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郑州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基地、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国家863中部软件园、中原国家广告产业园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推动郑州成为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创新设计产业基地。
牵头单位:省文化改革发展办;配合单位:省文化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快重大项目建设。
按照储备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达产一批的推进思路,建立总投资规模超1万亿的新兴产业集群项目库,实行动态调整,滚动实施。将新兴产业集群发展重大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管理范围,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优先配置土地、环境容量、宽带网络等要素资源,加强配套能力建设,推动项目尽快投产达效。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商务厅、通信管理局。
(二)完善园区配套功能。
推动各地优化产业布局,重点依托产业集聚区规划发展新兴制造业产业园区,依托服务业“两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和专业园区规划发展新兴服务业产业园区,并在用地指标、土地出让价格等方面倾斜支持,促进人才、资金、技术等高端创新要素在园区集聚。支持园区结合产业发展特点和需求,建设一批技术创新、创业孵化、综合服务、人才培训、检验检测、仓储物流等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低成本、一站式、全方位服务,提升集群发展支撑承载能力。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围绕10+8新兴产业集群发展重点方向,支持以骨干企业为主体,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产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支持骨干企业建设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高水平创新平台。符合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方向的创新平台享受省支持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优惠政策,对新获批的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省财政按规定给予奖励。将10+8新兴产业纳入省重大科技专项支持范围,推动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和品牌。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
(四)培育壮大企业群体。
实施创新龙头企业培育工程,重点支持智能终端、智能制造装备、新能源汽车及智能汽车、智能电力装备、节能环保装备等领域整机制造企业,建设高层次创新平台,承担重大科技专项,参与研究制定技术创新规划、政策和标准,提升产业辐射和带动能力。实施中小企业提速发展工程,重点支持电子核心基础部件、智能传感器等领域中小企业开展专业化分工协作,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扶持政策,促进向“专精特优”发展。实施平台型企业培育工程,重点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及网络零售、航空及冷链物流、服务外包、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领域平台型企业扩大应用市场,加大创业投资、研发设计、技术标准等方面支持力度,迅速做大产业规模。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科技厅。
(五)着力扩大开放合作。
大力开展集群招商和产业链招商,对引进带动性强、投资规模大、业态模式新的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在我省设立或共建研发机构。对引进落户的两院院士、“千人计划”专家等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省给予不低于1000万元的创业资金支持;对引进世界一流水平的创新创业团队,可给予最高1亿元资助。对引进的国内外优秀人才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支持政策。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六)强化财政金融支持。
省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和现代服务业产业投资基金,优先支持新兴产业集群重大项目建设和骨干企业发展。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科技专项资金等中央资金支持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拓宽新兴产业融资渠道,支持开展私募股权融资、私募债券融资和股权质押融资,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和在境内外上市、发行企业债券。引导金融机构采取科技担保、知识产权质押、金融租赁、绿色金融等新型融资模式支持新兴产业集群发展。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省政府金融办。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作的领导,研究确定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涉及的省直部门要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其中牵头部门要会同重点省辖市和县(市)、重点园区、行业协会,共同组成专业团队,加快开展分析研判、招商谋划、项目推进等工作。
(二)强化省市联动。新兴产业集群牵头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抓紧制定新兴产业集群培育发展三年专项方案,完善细化政策措施,按年度滚动实施。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是推进新兴产业集群发展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本实施意见和三年专项方案确定的产业布局和发展重点,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三)加强统计考核。省统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新兴产业集群统计指标体系,定期发布统计监测分析报告。强化对新兴产业集群建设的督导检查,按年度进行考核评价,对成效显著的给予奖励,对进展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