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一)稳步推进水电开发。
坚持以水电为主的能源开发方针,着力调整优化水电开发结构。重点推进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三江”水电基地建设,优先建设龙头水库电站;严格控制中型水电项目核准,除具有季及以上调节能力的中型(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30万千瓦以下)水库电站和以航运为主的航电项目外,其余中型水电项目暂停核准;全面停止小型水电项目开发,除具有航运等综合利用为主、兼顾发电的项目外,其余小型(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水电项目全面停止核准建设。“十三五”期间新开工水电3056.4万千瓦,投产水电1362万千瓦,到2020年底水电装机达到8301万千瓦,在建规模约4010万千瓦。
1.推进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水电基地建设。
着力争取国家对“三江”水电基地项目的支持,全面优化水电设计、施工、管理,切实有效降低水电开发成本,同时推进配套送出线路规划建设。“十三五”期间新开工2658.8万千瓦,其中,金沙江基地“十三五”期间开工建设1408.5万千瓦,到2020年底建成1349万千瓦;雅砻江基地“十三五”期间开工建设734.5万千瓦,到2020年底建成1470万千瓦;大渡河基地“十三五”期间开工建设515.8万千瓦,到2020年底建成1737万千瓦。
专栏1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水电基地重点项目
2.着力优化水电结构。
鼓励发展具有季以上调节能力的水库电站,增强水电丰枯调节能力。“十三五”期间,新开工具有季以上调节能力水电站110.7万千瓦,到2020年全省具有季以上调节能力水电站占水电装机比重提高到38%。
建设岷江中下游航电通道,建成投产犍为航电工程,新开工老木孔、东风岩、龙溪口航电工程。“十三五”开工建设规模115万千瓦,2020年底建成57.2万千瓦。
专栏2优化水电结构重点项目
3.积极推进流域综合管理。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各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的流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探索建立流域统筹调度机制,充分发挥流域梯级综合效益。建立流域安全监测系统、水情测报系统和生态环保信息系统,构建流域水电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推进大渡河流域水电综合管理试点。
(二)统筹推进常规天然气和页岩气勘探开发。
加快推动川中、川西和川东北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川南页岩气资源调查和勘探开发。到2020年,新增常规天然气探明储量6500亿立方米,天然气产量达到450亿立方米(其中页岩气100亿立方米)。
(三)科学有序发展新能源。
1.风电。优化风电开发布局,总量控制,适度开发,依据国家已批准实施的凉山州风电基地规划,进一步优化建设时序,把握好开发节奏。盆周山地等其他区域因地制宜、分散式适度开发风电。加强风电项目管理,深化、细化风能资源勘测,优化微观选址设计,提升风电设备质量和运行维护水平,提高风能利用效率,促进风电成本下降,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到2020年,全省风电建成并网规模达到600万千瓦,其中凉山州风电基地建成并网453万千瓦。
2.太阳能发电。以“三州一市”(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攀枝花市)为主,结合新能源项目送出条件,科学有序开发利用太阳能资源,优先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重点支持技术先进、综合利用的光伏发电项目和光伏扶贫项目。到2020年,太阳能发电建成并网规模达到250万千瓦。
3.风光水多能互补开发。充分发挥风、光、水清洁能源资源优势,利用出力互补特性,依托流域梯级水电的调节能力和送出通道,积极推进雅砻江等流域风光水多能互补开发示范,探索新能源开发与水电开发协调发展、打捆外送的有效路径。
4.生物质能利用。积极推广生物质燃气、生物质液体及成型燃料运用,推动生物质能发电行业发展。推进已核准的秸秆发电和垃圾发电项目建设,到2020年,生物质发电规模约62万千瓦,其中秸秆发电12万千瓦,垃圾发电50万千瓦。
四、促进化石能源高效清洁生产利用
(一)推动煤炭清洁生产利用。
1.安全绿色开采煤炭。坚持优化布局,引导煤炭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实施减量开发。重点开发古叙、筠连等大型矿区,推动矿区提档升级;提升宝鼎、达竹矿区焦煤等特殊稀缺煤种生产水平,保持适度开发规模;引导龙门山、雅荥等矿区逐步退出煤炭生产领域。建立煤矿清洁生产标准,逐步关闭灾害重、环境污染重、开采成本高的落后煤矿;推广应用煤炭清洁安全生产技术与装备,加强煤矿信息化技术装备研发,因地制宜采用煤与瓦斯共采等绿色开采技术,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到2020年,全省生产原煤4500万吨;淘汰关闭煤矿30%以上,采煤沉陷区治理率达到40%,土地复垦率达到60%。
2.清洁高效利用煤炭。建立商品煤质量标准体系及配套政策,大力推进煤炭洗选和提质加工,完善煤炭洗选设施,提高原煤入选比重和煤炭质量。加快现代煤炭物流和商品煤交易体系建设,推动煤炭储配设施建设和煤炭精细化加工配送,提高煤炭利用效率。鼓励建设煤炭分级分质梯级利用示范项目,提高煤炭利用附加值。强化煤矿废弃物资源化开发,提高煤矸石、矿井水等资源综合利用率。到2020年,煤炭废弃物资源化率达到50%以上。
3.积极开发煤层气。坚持煤层气(煤矿瓦斯)井下与地面抽采利用并举,推进煤层气工程中心等技术平台建设和技术创新,加强煤层气开发经济技术评价和关键技术研发,开展低浓度瓦斯抽采利用,重点实施芙蓉、华蓥山等矿区井下瓦斯抽采利用规模化建设。到2020年,瓦斯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5万千瓦。大力推进古叙、筠连等矿区地面煤层气勘探开发,探索形成适合川南煤层气开发的技术路线,健全资源协调开发机制,促进煤层气产业化发展。到2020年,新增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150亿立方米,建设煤层气产能3亿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