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欧盟委员会近日发表声明称,三家欧洲汽车电池回收行业领军企业违反了垄断法,因一致压低买入价格和抬高卖出价格获利,而“吃”了6.8千万欧元的罚单。
来自欧盟的另一个数据显示,99%欧盟汽车电池都会被回收,每年约回收5.8千万个汽车电池。
让我们将视线拉回至国内。国务院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指出,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预测,到2020年前后,我国纯电动(含插电式)乘用车和混合动力乘用车动力电池,累计报废量将达12—17万吨。
面对日渐紧逼的电动汽车动力电池退役潮,如何处置渐成规模的退役动力电池,将是影响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大课题。动力电池的回收和处理现状如何?国内现行法规又有什么保障?就此,记者采访了相关企业和专家。
吃干榨净提升生命周期使用价值
我国车用动力电池大多为锂离子电池,虽然不含汞、镉、铅等毒害性较大的重金属元素,但废旧锂离子电池若处理不当仍对环境造成极大污染。比如,废旧锂离子电池的电极材料进入环境中,可与其他物质发生化学反应,造成重金属污染、碱污染和粉尘污染;电解质进入环境中,经过化学反应,可能造成氟污染和砷污染。
相关研究表明,回收锂离子电池可节约51.3%的自然资源,包括减少45.3%的矿石消耗和57.2%的化石能源消耗。此外,锂离子电池中的镍、钴、锰等有价值的材料,通过回收可再利用。
“动力电池再利用,还能提高电池全生命周期使用价值。新能源汽车淘汰的动力电池,仍保持70%—80%的初始能量,如果直接拆解回收,是对电池剩余使用的浪费。”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研究咨询部部长张成斌说,动力电池报废后除化学活性下降外,电池内部的化学成分并未改变,这些电池的能量完全能继续满足家庭储能、分布式发电、移动电源等使用。
值得关注的是,2016年12月1日,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和要求作出详细规定,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主体责任;201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倡导绿色制造、保护生态环境,并对汽车生产和动力电池回收提出具体要求。
“如果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技术提高、经济成本下降,在梯次利用领域,动力电池的全生命周期使用价值将会得到充分利用。”张成斌举例说,2012年起,万向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承担科技部863项目期间,开发出一整套绿色回收处理再资源化工艺技术、一条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中试线,可实现20吨/年的锂离子电池无害化回收。
科学处理先梯次利用后拆解回收
政策先行、技术护航,是否车用动力电池的回收处理就能顺利开展?其实不然。
2016年,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就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相关问题展开调研并发布报告,作为报告撰写负责人,张成斌坦言,我国已基本掌握相应的回收处理技术,但回收工艺水平较低。一方面,国内针对动力电池的回收工艺路线还处于探索阶段,以循环制造为目标的回收技术尚未开展;另一方面,国内对动力电池回收处理普遍还停留在废物处理的阶段,资源回收再利用以及锂离子电池循环再制造技术的研究仍未开展。
“我们去年回收了2000多吨锂电池,车用动力电池占了不到100吨,目前通过国内自主的湿法冶金结合环保工艺处理,主要是拆解后再利用。”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区汉成告诉科技日报记者,车用动力电池市场还没进入大量报废期,可回收利用的动力电池有限,导致企业难以形成规模化效应,缺乏有效的盈利模式。
动力电池回收和再利用,面临着退役电池复杂性高、缺乏检测拆解机制和标准,还未建立成熟的回收体系等问题。
“虽然国家政策明确采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电动汽车生产企业承担电动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主要责任,但不是强制性规定且缺乏明确的奖惩机制。”张成斌说,加上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经济性不高,目前各级动力电池相关主体对政策的执行不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