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垂直门户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 正文

北京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政策出炉 按中央补贴50%执行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吴琼  2017/2/20 10:55:52  我要投稿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2月17日,北京市科委发布了《关于调整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相关政策的通知》,明确2017年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标准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补贴,国家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2016年,中央补贴和地方补贴按1:1标准发放。

此前因地方补贴政策未公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北京新能源汽车1月销量。随着地方补贴政策的明朗,北京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望回升。在北京市场占有率最大的北汽新能源公司及其股东或将受益。

附:

市科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委关于调整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相关政策的通知

京科发〔2017〕25号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文件,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经报市政府批准,现就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相关政策调整如下:

一、关于《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京科发〔2015〕458号)

1.原第十条调整为: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结合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和配电网规划,统一安排、合理布局、统筹组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2.原第十二条调整为:本市财政补助参照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相关内容,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助额的50%确定市级财政补助标准。国家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2017年本市财政补助标准如下,相关技术要求按照《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执行。如国家政策调整,本市财政补助标准参照国家政策另行制定。

2017年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标准

3.原第十七条新增: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二、其他相关规定继续按《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京科发〔2015〕458号)及相关细则执行,如与国家政策不符,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17年2月16日

分享到:
北极星投稿热线:陈女士 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换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热点关注
国网826号文解读

国网826号文解读

昨天国网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电网投资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19】826号文)。文中提出了“三严禁、二不得、二不再”的投资建设思路。个人认为,这不仅仅是一个文件,而是国网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转型的一个标志。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电网企业,国网公司每年因投资建设所需的采购数额巨大,对电

--更多
最新新闻
新闻排行榜

今日

本周

本月

深度报道
相关专题

关闭

重播

关闭

重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