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首批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的通知》(国能规划[2017]37号)(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首批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名单。
首批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共安排23个项目,其中,终端一体化集成供能系统17个、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系统6个。涉及陕西、宁夏、青海三省(区)共七个项目,分别是: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能源化工综合利用产业园区的榆林靖边光气氢牧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陕西省延安市新区的延安新城北区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区的延安安塞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的渭南富平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陕西省韩城市龙门经济开发区的韩城龙门开发区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青海省海西州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的海西州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青海省海南州的海南州水光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
《通知》对项目业主单位实施方案的编制、运作方式的选择,示范项目实施质量和进度提出了要求。对有关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在本地区示范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及相关能源项目建设节奏做出了总体安排。要求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中涉及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应严格消化存量,在优先消化存量的基础上,再发展增量。对有关电网、气网、热力管网企业在示范项目配套工程建设规划、示范项目并网运行方案等方面也提出具体要求。并对示范工程的“进出”机制提出了具体的管理办法。
《通知》还要求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在示范项目工程建设完成后,要配合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做好验收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和运行监管,推动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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