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途中跑”
2017年,电改进程已步入“途中跑”阶段,推进相关举措需要紧锣密鼓,更需要脚踏实地,才能真正落地生根。要做到稳步前进,至少应该在以下几方面发力:
让输配电价产生积极的驱动力。《办法》已经透露出监管部门的态度。比如,对于监管周期新增准许成本之中的“其他费用”一项,明确为“参考不高于电网经营企业监管期初前三年历史费率水平的70%,同时不高于监管周期新增固定资产原值的2.5%核定”,需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行。再比如,对于准许收益中的营运资本,明确“营运资本按不高于监管周期前一年电力主营业务收入的10%核定”,给出的明确限制是,核定基数为“电力主营业务收入”,核定比例“不高于”10%。下一步,应关注第二批12个省级电网,其余14个省级电网以及区域电网,乃至跨区跨省线路的输电价格。对于四川、陕西、广西、云南等地的地方电网,也将参照《办法》,科学核定地方电网和新增配电网配电价格,研究建立常态化监管制度,积极推动电力市场化交易。
让售电侧市场继续成为引爆点。2016年,超出预期的收益,让先行布局的售电公司赚得盆满钵满。问题在于,简单粗暴的价差模式引发人们对现有售电公司盈利能力产生怀疑,未来,需要通过能源+互联网培育出有综合服务能力的售电公司,才能让人信服。此外,首批105个新增配电网试点运行情况值得关注,尤其是考虑到国家能源局发布《首批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评选结果公示》后,当多能互补叠加增量配电,引发的多种能源、多种系统融合的空间,必将让人浮想联翩。
让电力交易中心承担前沿引导作用。在完成基础的组建工作,并完成初期的市场启蒙任务后,下一程如何发挥引导作用,将成为电力交易机构必须直面的问题,跨区消纳或许成为一个亮点。在共享电改红利之时,需要考虑的问题就是,改革成本如何分担?尤其是面对日益突出的新能源消纳问题,如何打破省间壁垒,建立跨区消纳新机制?目前看来,解决之道有赖于软硬件两方面的建设,硬件建设包括:火电等电源的系统灵活性改造、跨区输电通道建设等,这涉及调峰辅助服务分担机制的建立、跨区输配电成本和定价办法;软件建设目前各方关注点在于,具有约束性的新能源消纳配额制、绿色证书交易机制的建立。而这些,都有赖于交易中心平台的市场化作用发挥的程度。
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电力市场模式。对电力市场而言,“无现货,不市场”的观点已经得到认同,而中长期交易,更是电力市场的基石。在我国双轨制现实条件下,新近公布的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提出的“计划调度+直接交易为主的中长期”交易模式,是走向“现货+中长期”的重要一步。此次规则首次全面考虑交易品种、全流程设计,以市场机制激发市场主体的参与热情。以避险手段为例,在合同转让交易部分,首次提出用户之间的“用电权交易”概念,并明确了操作细则,合同转让交易原则上应早于合同执行3日前完成,这意味着,用户只要提前3天判断无法按照合同执行部分电量,即可进行转让避险。
跨年之际,一则福耀玻璃(18.820,0.31,1.67%)集团董事长曹德旺在美国建厂的消息,引发业界对中美制造业成本对比的同时,也让电价再度成为各方关注焦点。由电价反思电改,需要明确,降电价不是电改的最终目标,其终极目标应该是,通过提升行业效率、改善系统灵活性,调整能源结构,降低用能成本,增强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2017年,电改将步入深水区,撸起袖子加油干。
2017年,电改将迈上新台阶,而今迈步从头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