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北京市电网2017-2019年输配电价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北京市电网输配电价依据“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办法核定,电网企业可按照核定的输配电价标准向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用户收取过网费;未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用户,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
关于北京电网2017-2019年输配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发改[2017]69号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各有关电力用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电网2017-2019年输配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836号),现将北京电网2017-2019年输配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京电网2017-2019年输配电价(具体标准见附件)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电网企业可依此标准向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收取过网费。参与电力市场的用户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未参与电力市场的用户,仍执行政府规定的目录销售电价。
二、电网企业要严格执行规定的输配电价标准,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约束成本、提高服务水平;按年度向市价格主管部门报送当年输配电价执行情况、电网建设投资完成情况、收入与成本变化情况等相关信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抓紧开展不同用电种类之间交叉补贴的摸底测算工作,2017年底前将测算情况报市价格主管部门。
三、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电网企业输配电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附件:2017-2019年北京电网输配电价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17日
附件
2017-2019年北京电网输配电价表
注:1.表中电价含增值税、线损及交叉补贴。
2.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输配电价水平按上表价格执行,并按规定征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具体征收标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7分钱;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9分钱;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1.8分钱(一般工商业中非工业用电除外)。其他电力用户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3.2017-2019年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综合线损率按6.88%计算,实际运行中线损率超过6.88%带来的风险由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承担,低于6.88%带来的收益由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和电力用户各分享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