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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监管有规矩 降本增效有盼头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林火灿  2017/1/5 9:30:13  我要投稿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进价格机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的公布,标志着电力体制改革在“管住中间”这一环节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有利于构建反映供求关系和有效配置资源的价格体系,加速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进程——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外公布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的定价原则、计算办法,并与之前发布的《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共同构成了对电网企业的成本价格监管制度框架。

有关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办法》的出台,标志着电力体制改革在“管住中间”这一环节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有利于促进输配电价的合理化,构建反映供求关系和有效配置资源的价格体系,加速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进程。

电网价格监管有规可循

“对超大网络型自然垄断企业实行价格监管是世界级难题。”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电力处负责人侯守礼说,输配电价是我国价格改革中最难啃的“硬骨头”之一。

在制定《办法》过程中,国家发改委与试点省份价格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反复沟通,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形成了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基础,引入现代激励性监管理念的监管制度框架。

侯守礼表示,《办法》的出台,有利于政府价格监管方式转变,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有利于加强对超大型网络自然垄断企业价格监管,防范企业利用垄断地位损害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加快电力体制改革总体进程,推动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定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加快构建主要由市场配置电力资源的体制机制,还原能源商品属性。

“我们对电网这种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监管,终于有了制度性约束。”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刘树杰表示,《办法》初步建立了对电网企业实行价格监管的制度化框架,是实现国家价格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有利于推动形成反映供求关系、能够有效配置资源的价格体系。

合理反映输配电成本

《办法》明确,以提供输配电服务相关的资产、成本为基础,确定电网企业输配电业务准许收入,并分电压等级、分用户类别核定输配电价,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

“总的来说,我们既要确保电网企业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又要使输配电价合理反映输配电成本,以尽可能低的价格提供优质的输配电服务。”侯守礼说。

记者了解到,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办法》既明确规定了折旧费、运行维护费、有效资产、准许收益率等指标的核定原则和具体标准,又明确规定了不得计入输配电价定价范围的成本费用、资产,还规定了分电压等级、分用户类别输配电价的计算办法,提出了妥善处理政策性交叉补贴的初步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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