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快建设新能源基地,大力培育新能源产业。
以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煤层气发电为重点,加快新能源开发利用产业化进程。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探索推广智能电网、多能互补、储能等多种技术创新,形成风电、光电、煤层气发电等多轮驱动的新能源供应体系。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装机规模为38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5%以上。
1.风力发电。
稳步推进晋北风电基地建设。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统一组织、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重点打造晋北千万千瓦风力发电基地。有序推进中南部低风速资源开发,充分利用中南部等地区丘陵和山区较为丰富的风能资源,就近按变电站用电负荷水平和可利用土地条件布置适当容量的风电机组,不断推进低风速资源合理有序开发。加快风力发电项目建设,到2020年,全省装机总规模达到1600万千瓦。
2.光伏发电。
统筹推进各市优势资源开发,优选高质量项目纳入国家计划目标。大力推进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者基地建设,以大同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基地为统领,重点布局阳泉、忻州、吕梁、临汾、长治等市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者基地。加大推进光伏扶贫工作,在临汾、大同实施光伏扶贫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光伏扶贫试点范围扩大到吕梁、太行两大连片特困扶贫区。多方推进分布式光伏应用。到2020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200万千瓦。
3.煤层气发电。
100亿立方米的瓦斯气体用于发电,可支撑煤层气发电装机约700万千瓦。推进中部如太原市、西部如吕梁市离石区、东南部如阳泉市和晋城市的地面开采煤层气热电联产项目建设,以减轻环保压力;推进低浓度瓦斯就近综合利用发电。加快在建燃气电厂建设,积极推进新建燃气电厂的前期工作,到“十三五”末,全省力争建成千万千瓦级煤层气发电基地。
4.生物质能发电。
统筹开展秸秆资源能源化利用,积极发展成型燃料,实现小城镇和农村能源清洁化,鼓励发展非粮作物燃料乙醇。加快推进晋中、运城、长治、忻州等地区利用秸秆资源建设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到2020年,全省装机规模(含垃圾发电)力争达到50万千瓦。
5.推进水电基地建设。
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移民安置和确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业主招标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常规水电站和抽水蓄能电站。重点推进沁河干流水利枢纽(水电)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古贤装机容量210万千瓦,碛口装机容量180万千瓦,禹门口(甘泽坡)装机容量44万千瓦。推进2项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其中浑源120万千瓦,垣曲120万千瓦。到2020年,全省水力发电装机容量达到约250万千瓦。
(六)加快建设能源装备基地,培育壮大能源装备产业。
整合提升全省能源装备产业,推动煤机装备制造、电力装备制造、煤层气装备制造、煤化工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基地建设。
1.煤机装备制造。
不断提升煤基系统集成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发展适用各类煤层和各种复杂地质条件下的三机一架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煤矿井下机器人,发展大型露天矿用挖掘机、自移式破碎站、转载机等自动化开采成套设备,打造山西(太原)煤机技术研发中心和晋中、晋东、晋北三大煤机制造产业集群。力争到2020年,拥有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山西煤机品牌,实现由煤炭装备买入省向制造省、输出省转变。
2.电力装备制造。
积极拓展延伸电力装备制造产业链,推动电力装备制造成套化、系列化和高端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重点布局太原锅炉集团大型循环流化床锅炉、易通集团工业余热低温发电机组、太重集团风力发电机组、晋能光伏电池和组件产品。
3.煤层气装备制造。
发挥石油钻具装备、煤机装备研制优势,依托煤层气国家级实验室、煤层气开发利用研究中心等,加快煤层气钻探尖端技术、井下松软煤层高效钻进技术等研发,发展煤层气勘探高精尖勘探装备、定向钻机、智能化排采系统、径向钻机等产品,建设太原、晋城两个煤层气装备制造业基地,加快煤层气装备配套产业服务体系建设。
4.煤化工装备制造。
以阳煤化机、太重煤化和赛鼎公司为主体,建设太原煤化工装备制造基地。依托晋北现代煤化工基地建设,新建煤化工装备制造项目逐步向晋北布局。打造以现代煤化工关键设备为主导产品、具备成套设备研发设计制造能力和工程总承包能力的煤化工装备制造基地。
5.新能源汽车。
以电动、甲醇、燃气汽车为重点,培育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重点布局太原、晋中、晋城电动汽车产业基地;晋中、长治甲醇汽车产业基地;太原、运城、大同燃气汽车产业基地。推动全省煤层气汽车发展。构建创新能力强、产业化水平高、市场应用规模大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格局。到2020年,全省电动车生产能力达到12万辆以上。
(七)建设三大能源服务体系,为能源产业发展提供服务。
重点提升市场、物流、金融服务体系,适应煤炭经济向综合能源经济转型的要求。
1.现代市场交易体系。
以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山西焦炭(国际)交易中心为载体,充分发挥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价格指数和焦炭交易价格指数的作用,扩大其影响力和覆盖面,拓展煤焦及煤化产品现货交易规模。积极发展焦炭、电力和煤层气等能源商品的场外交易。以动力煤为试点,引入期货交易机制。在区域及全省范围内建立电力市场交易平台,允许大用户、独立配售电企业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推进铁路货运市场化改革,逐步实现铁路运力的市场化配置。建立燃气市场交易平台,面向大型用气企业和大用户开展燃气交易服务。
2.现代物流体系。
按照“天字型”物流网络布局,打造内畅外联的物流通道网络体系。依托省属煤焦企业现有物流资源,适时在省内煤炭主产地、交通枢纽地建设煤炭集散、中转煤炭储配中心,在省外主要消费地建设煤焦物流仓储配送中心,打造产运需有效衔接、国内外市场相互贯通,生产、运输、储备、配煤相互支持的煤炭物流网络体系。建立物流公共管理信息平台和物流信息交换平台。整合煤炭物流资源,培育一批高端化、集约化、专业化的旗舰煤炭物流企业。鼓励发展货运服务业和物流中介企业。推广先进煤炭物流技术装备,完善煤炭物流标准体系,促进煤炭物流产业升级。同时,积极推进燃气管网、电网等垄断行业市场化改革,发展符合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新型物流服务体系。
3.现代金融服务体系。
健全和完善信贷、债券、融资、结算、担保等多方面的服务平台,有序推进股权交易、证券、期货、保险、信托、金融租赁、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展,支持设立各类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逐步形成与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建设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围绕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提升金融服务功能,开展融资、担保、质押、保险、租赁等金融产品服务。以建立煤炭储备制度为依托,利用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等手段,盘活煤炭储备,提供煤炭储备仓单质押等金融服务,加快实现煤炭储备金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