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小水电方面,《水电规划》则释放了明确的控制信号。具体来讲,“十三五”期间,将严格控制中小流域、中小水电开发,开发程度较高的东、中部地区原则上不再开发中小水电。弃水严重的四川、云南两省,除水电扶贫工程外,“十三五”暂停小水电和无调节性能的中型水电开发。
但对于离网缺电贫困地区小水电开发,《水电规划》也明确了支持态度。“十三五”期间,将重点扶持西藏自治区,四川、云南、青海、甘肃四省藏区和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小水电扶贫开发工作,期间全国新开工小水电500万千瓦左右。
彭程说,“小水电在我国过去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了很大贡献。但能源、电力行业发展已进入新的阶段,目前已无须全部开发小水电。规划中提出了控制小水电开发,但控制开发不等于禁止开发,只是旨在留一部分不开放,让更多支流能够更好地保持生态。同时,需要强调的是,在生态保护方面,也不应走极端,而是应实实在在做好生态优先,尽可能地释放水电的生态效益。”
而在风电行业,相对于“十二五”时期的以资源为导向大基地建设的发展模式,“有效解决风电消纳问题”已经成为“十三五”的头等要务。
对于弃风问题严重的省(区),《风电规划》要求,“十三五”期间要重点解决存量风电项目的消纳问题。到2020年,“三北”地区在基本解决弃风问题的基础上,通过促进就地消纳和利用现有通道外送,新增风电并网装机容量3500万千瓦左右,累计并网容量达到1.35亿千瓦左右。
《风电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有序推进“三北”地区风电跨省区消纳4000万千瓦(含存量项目)。在规划目标的提出上,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易跃春指出,《风电规划》采取了有保有压的政策,对于风电利用情况较好、不存在弃风限电问题的省份,将把规划目标作为最低目标,鼓励各省制定更高的发展目标;而对于弃风限电比较严重的省份,以解决存量风电的消纳为主,通过各类示范和深化体制改革尽快解决风电的消纳问题。
控节奏:抽蓄提速 海上求稳
在发展节奏的控制上,规划针对行业内非常规的抽水蓄能电站和海上风电建设分别给出了“快”和“稳”两个关键词。
在抽水蓄能方面,《水电规划》提出了宏大目标,并提出“加快建设”的要求。
“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开工抽水蓄能电站6000万千瓦,投产1700万千瓦。但目前抽水蓄能仅占全国电力总装机的1.5%,而能源结构的转型升级要求抽水蓄能占比快速大幅提高。在建设节奏上,《水电规划》要求加快开工建设一批距离负荷中心近、促进新能源消纳、受电端电源支撑的抽水蓄能电站。
相较于即将提速前进的抽水蓄能,“十三五”期间海上风电的建设则更重“稳健”。《风电规划》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建设。重点推动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省的海上风电建设,到2020年四省海上风电开工建设规模均达到百万千瓦以上。到2020年,全国海上风电开工建设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力争累计并网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
对此,易跃春认为,海上风电在勘探、设计、施工、安装、以及整机制造运行上都较为复杂性,造价较高,且目前我国海上风电还处于示范起步阶段,相关经验还不足。“十三五”期间,海上风电的发展策略更加注重稳健,绝不催熟。统计数据显示,截止今年6月,我国已核准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557万千瓦。“可见,到2020年实现海上风电500万千瓦以上并网规模的目标是可以预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