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和要求,电网企业也可以从事竞争性售电业务;主要条件就是说,竞争性的业务和非竞争性的业务要分开。非竞争性业务,按照输配电价格机制来进行监管。而竞争性的售电业务和非竞争性售电业务分开,就是‘人员分开,产权分开,财务分开,信息系统要分开’。分开之后,政府针对电网的竞争性售电业务进行监管,这和政府监管普遍服务、公用事业的非竞争性业务的方式和方法是不一样的。”曾鸣对记者表示。
曾鸣介绍,售电公司将形成以服务起家的售电服务,通过服务来售电,而不是为了售电而售电。盈利模式是通过这种服务,当然还有差价模式,它从批发市场购电,然后通过终端用户卖电,那就是收入点。那么这之间的差价应该是说的公司的盈利,但是这个差价如何能够把它最大化,主要看售电公司对用户提供的服务能够吸引多少用户,能够降低自己的购电成本,这个差价才大。所以,关键问题是在差价盈利模式当中它提供的服务,这种服务有多少竞争力。
业内人士认为,售电市场竞争分为服务和价格两部分,由于电网企业体量庞大,技术力量及信息占有能力强等优势,民营售电应该考虑如何把服务做好,价格降低,这才是最重要的。如果电网企业比民营企业做得好,那么市场一定会大。而反过来说,如果国家电网还摆出电老大的姿态,那么绝对做不过民营企业。
操作细则未出引发业内担忧
记者了解到,目前电改综合试点和售电侧改革试点范围已扩至26个省市区,基本涵盖了全国经济大省与用电负荷大省。有些地方电改试点缺乏操作性细则,改革处于僵持、停滞阶段,众多业内人士担忧改革会出现“雷声大雨点小”的局面。
“虽然现在售电走得很快,但是还没有具体实施。很多售电公司都处于观望驻足、纸上谈兵的阶段。”一家售电公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称,其所在省电力交易中心揭牌成立已有半年之久,“至今难以尝到改革红利,竞价电力交易量近乎为零”。
曾鸣建议,在售电市场建立之初,售电市场的建立需要配置很多外部的条件和具备一定的环境,这是肯定的,没有这些条件和环境,售电市场的建设和平稳运作还是比较难的。那么,这些售电公司从事售电,除了外部环境外,其内部要具备很多条件,这两个办法中也有部分描述,作为售电企业首先要培育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核心竞争力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它要随着不同的阶段,从初期阶段到中期阶段再到最后成熟阶段。
不同阶段需要做很多工作,才能逐渐培育核心竞争力。在曾鸣看来,作为政府的监管目标,售电市场希望通过售电侧放开,通过售电业务的竞争来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同时,促进清洁能源高效利用,并且促进用户用电成本降低。因此,为了这些目标,售电公司还需要做很多工作或者面临很多挑战,才能逐步进入售电市场,使得自己具有核心竞争力,从而完成售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