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故障穿越能力
故障穿越能力主要包括低电压穿越和高电压穿越能力。低(高)电压穿越是指,当电力系统事故或扰动引起分布式电源并网点电压暂降(暂升)时,在一定的幅值范围和时间间隔内,分布式电源能够保证不脱网连续运行的能力。目前,各项标准中均未提及高电压穿越的要求。各项标准关于低压穿越的要求详见表4-1。
表4-1各项标准关于低电压穿越的要求
各项标准中,只有德国中压并网指南明确提出DR必须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如图4-1所示,参与电网的动态支撑(适用于各种短路类型)。具体要求如下:在电网发生故障时,不从网络断开;在网络故障情况下,通过向网络注入无功电流支撑网络电压;在故障清除后,不向中压电网吸收比故障发生前更多的感性无功电流。
图4-1德国中压并网标准低电压穿越曲线
如图4-1所示,当并网点电压降到图中曲线边界以上,DR都要保持与网络连接,当并网点电压跌至图中曲线以下时,DR可以从电网切出。图中,曲线1适合于直接和电网相连的同步发电机类DR(只通过发电机变压器);曲线2适用于其他类型的DR,包括通过变流器和异步电机并网的DR。
需要指出的是,在电网公司同意的前提下,加拿大C22.3NO.9标准也允许DR进行低电压穿越,在这种情况下,保持动作的时间无效,经电网公司和DR所有者协商后,用低电压穿越要求代替电压响应要求。
5.电能质量
各分布式电源并网标准对DR接入后所引起的公共连接点的电能质量都做了约束,要求其满足本国电能质量相关标准的要求。涉及的电能质量问题主要包括电压偏差、电压波动和闪变、谐波、电压不平衡度、直流分量等。
6.并网与同步
各分布式电源并网标准都要求只有当系统的电压和频率处于正常运行范围且当分布式电源与电网的电压相位、幅值、频率偏差在一定范围之内时,才允许DR并网。
此外,各标准还对电网故障恢复后DR的重新并网做了规定,要求除了满足上述并网条件之外,DR的重新并网和系统的电压、频率恢复之间需要有个延时,具体延时时间在各个标准中存在着轻微的差异。
7.安全与保护
各分布式电源并网标准都要求分布式电源的保护装置应具备下列保护功能:高、低压保护;过、欠频保护等;保护的整定值和最大切除时间与频率和电压响应中的规定一致。此外,除了德国中压并网指南以外,其他标准还要求分布式电源需具备防孤岛保护。
8.发展趋势
通过对典型标准内容的对比研究可以看出:以IEEE1547为代表的北美部分国家的标准和以德国中低压并网指南为代表的欧洲部分国家的标准,对DR在功率控制和故障穿越等方面的要求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IEEE1547是最早制定的DR并网标准,当时DR在配电网中的装机比例较低,IEEE1547标准是基于尽量减小DR对电网影响的控制思想制定的,认为电风的频率和电压由大规模传统电源调节,不鼓励DR参与电风的频率和电压调节,不允许DR向电网提供任何的辅助服务。当DR并网时,要求其在单位功率因数附近运行,当电网发生扰动时,要求其迅速从电网断开,不允许DR具备故障穿越能力。IEEE1547标准颁布之后,获得了众多国家(尤其是北美国家)的广泛认可,许多国家的DR标准都是参照这种控制思想制定的。
近几年来,德国、西班牙等欧洲国家由于能源短缺问题突出,环境保护意识较强,分布式电源发展迅速。在欧洲部分国家,随着DR装机容量的增长,DR已经逐渐变成电网中不可忽略的一部分,如果继续采取传统的控制思想对DR进行控制,将对电网的稳定性和可靠运行带来挑战。欧洲国家逐渐意识到了这种挑战,于是开始着手重新制修订DR并网标准。目前,德国的DR并网标准中充分考虑了在分布式电源穿透率较高的情况下,DR支撑电网的可靠性和稳定性的要求,要求分布式电源必须具有一定的有功控制能力参与电网的频率支撑,允许分布式电源通过无功功率控制参与电网电压调节,及必须具备一定的故障穿越能力支撑电网的稳定运行等。
从世界范围看来,各个国家都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开发。随着设备制造及通信、控制技术的提高,分布式电源的成本也在不断下降,分布式电源发展势头良好。从分布式电源的发展趋势来看,随着分布式电源在配电网中的装机容量越来越大,使DR在配电网中继续保持被动的角色已经不合适。这个趋势已经在近来发布的加拿大标准协会(CanadianStandardsAssociation,CSA)标准C22.3中得到体现,如:在某些情况下已经允许DR进行低电压穿越和调节PCC点的电压。美国也在不断更新和补充自己的标准,如近年来,北美电力可靠性公司(NorthAmericanElectricReliabilityCorporation,NERC)和IEEE工作组成员提出由于IEEE1547标准缺乏故障穿越能力等方面的要求,需要重新修订。即将完成的IEEE1547.7和IEEE1547.8意图填补IEEE1547没有考虑高DR穿透率的空白,提供DR对电网的影响等方面的研究,为IEEE1547标准做补充。
相比发达国家,国内分布式电源和微电网的发展较为落后,标准体系还不完善,已发布的标准大多是企业标准,约束力较低,今后DR标准还面临着严峻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国内的分布式电源在未来几年内也会得到迅速发展。国内在制定DR标准时,应借鉴北美和欧洲标准的发展历程,充分考虑未来几年的发展趋势,促进分布式电源的合理有序发展。
(作者林海雪: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教授级高工,长期从事电能质量和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的研究、开发和工程应用工作。主持或参与制定电能质量国家系列标准,参与编著翻译相关专业书籍10本,发表过论文80余篇,获得过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享受国务院专家特殊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