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从2001年起,率先在东城区、西城区实施“煤改电”工程。现在,北京核心城区居民已全部实现“电采暖”,农村地区居民采暖改造也正在火热进行中。北京市“电采暖”的普及、推广和巩固,和十几年来一以贯之的各项政策支持密不可分,政府对采暖设备、配网改造、采暖电费等方面的多级补贴更是功不可没。
此次出台的《意见》,也从配电网建设改造、设备投资、项目运行等三个方面,对参与方的职责范围、资金投入、用电成本、合作方式等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支持。这些,都将有力地推动电能替代项目在广度和深度上扩展。与此同时,电能替代实施各相关方还要在实施过程中发挥不同的作用,有效建立“政府主导、电网推动、社会参与”的推进机制。
“只有政府部门、电网企业和市场三者协同发展,才能最终实现多方共赢的局面,使电能替代工程真正成为一项利国利民的举措。”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牛东晓如是认为。
浙江宁波舟山港岸电项目的改建成功,为多方合作,共同推动,树立了典型;而四川攀枝花自备电厂的水火置换,充分利用电力交易市场,引入了不同的发电企业,不仅成功实施了电能替代改造,还极大地化解了清洁水电消纳难题。
由此可见,只有多方参与,理清各方职责权益,建立科学、合理的协作机制,才能推动电能替代的实施,才能营造良好的清洁能源消费氛围,从而逐步实现能源消费领域的变革,共同成为大气污染治理的受益者、能源结构转型的受惠者。这其中,作为配网支持方和供电服务者的电网企业,积极配合,充分发挥推动作用,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主动作为全力推进
2013年8月15日,国家电网公司印发电能替代实施方案,在国家电网经营区域内全面启动电能替代工作。方案要求其所属各单位面向终端能源消费市场,积极倡导“以电代煤、以电代油、电从远方来,来的是清洁电”的能源消费新模式。
方案确定了实施电能替代的方式、目标及领域。提出要以当前经济性好、应用便捷、社会易接受的替代技术为切入点,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出台鼓励电能替代的环保、补贴等支持政策,在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全面实施电能替代,力争到2015年累计实现替代电量1000亿千瓦时。随着支持政策逐步到位,到2020年,累计替代电量将达到10000亿千瓦时,最终实现城市雾霾明显改善,能源开发和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特别是要在城市集中供暖、工商业等重点领域大力实施大型以电代煤(气)项目;积极推动电动汽车和轨道交通发展;在居民生活领域积极推广“家庭电气化”。
国家电网公司提出的电能替代实施方案,可以说是在应对气候变化、推动能源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利益相关方对社会责任的主动承担和庄严承诺。
正是有了这份主动,才有了一个个成功的电能替代范本——北京市全面实施的居民“电采暖”项目,天津天一阀门厂实施的电窑炉替代焦炭冲天炉项目,在天津港、宁波港、连云港推广的港口岸电项目,福建厦门国际航空港机场廊桥改造项目……这些都充分显示了电网企业在电能替代过程中的推动作用。
《意见》发布后,国家电网公司提出,将大力实施燃煤纯发电自备电厂清洁替代,以降低煤炭使用强度、减轻企业用能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同时,发挥电网资源优化配置的平台作用,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发电、高效机组与企业燃煤自备电厂的清洁替代,努力实现能源生产与消费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按计划,国家电网公司2016年将实施年替代电量153亿度,2018年完成燃煤纯发电自备电厂30万千瓦以下机组替代,实施年替代电量达到230亿度以上。到“十三五”末,通过加大政府主导,健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进一步扩大替代范围和规模,力争实现经营区内具有替代潜力的燃煤自备电厂全部替代。
截至2016年6月,国家电网公司已累计在全国各地推广各类重点电能替代项目1.7万个,完成替代电量565亿千瓦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
实施电能替代,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只有政府、企业、社会主动承担责任,共同推进,《意见》中减排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约30万吨、210万吨、70万吨的目标任务才能顺利完成,我国能源清洁化发展的目标才能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