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微网与外部电网的经济关系及可选业务
2.1经济关系
从经济角度看,微网的收益是通过整合经济高效的分布式发电资源以实现微网内部用户和发电主体的直接购售电交易,即“就地生产、就地消纳”的购售电模式来实现的,微网的收益来源于系统内外部电价的差额,见图1。

由图1可看出,集中式电源生产的电力在电力批发市场的价格为0.12~0.18元/(kW˙h),而当电力到达终端用户时零售电价达0.48~0.72元/(kW˙h),电价提升的原因在于电力从生产到消耗过程中增加了输电和配电成本(包括升压/降压过程的设备运行成本、系统安全运营的相关成本等)。在图1所示情境下,若采用微网“就地生产、就地消纳”模式,则可省去输配电环节的成本,从而减少终端用户的电费支出,在电力市场环境下还可降低峰荷时段输配电环节的电网阻塞成本、辅助服务成本等。随微网内部交易的增加,微网从外部电网购入的电量就会减少,对外部配电网的使用率也会降低,由此配电公司的配电服务费就可能减少。但在实际运行中,配电公司的这种潜在损失可通过微网为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进行补偿。这种潜在的技术服务包括稳定电压、减少线路损耗及保证供电质量等,可由微网中不同类型的机组承担(表1),同时这种技术服务既可在一种强制性协议的基础上建立,也可在一定区域内的技术服务市场中交易获得(需在市场化的环境下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