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充电产品强制认证制度
单纯对样品进行检测,不能保证批产产品性能、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强制认证制度能够确保建设、生产、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全链条的安全性规范。
强制认证制度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是认证实验标准的修订,第二是认证组织机构的构建,第三是产品一致性的审查,类似于汽车产品的生产认证制度。充电产品的强制认证制度能够保证批产产品性能、质量的稳定性、一致性,保证车和桩之间的完全兼容,从而保证安全性。
(三)加强充电设施的系统安全管控
在电动汽车电气火灾的预防上,要改变重电池单体预防,轻系统整体预防的观念,建立整车——电池包——模组——单体的预防思路。加强对电池组以及整车预防措施的管控,标准要更明确、更具体。
(四)限定家用充电桩额定电流
按照国家标准,充电插头电流大于16安培的时候,需要安装温度传感器,10安培以下的不需要使用温度传感器。为方便用户能够在任何家用插座上给车充电,车厂应该给电动汽车用户配备一个家用插座,并将插头、插座电流都限制到10安培以内。
(五)立体车库和地下车库应重视消防
立体车库和地下车库的充电设施改造,应从设计、产品制造、现场施工、安装、日常运营多方面着手。建立消防救援机制,一旦事故发生,能够有效、快速处置。
(六)充电设施支付互联互通
充分借助市场的力量,借鉴银联卡的经验,实现充电设施使用支付的互联互通,让用户使用一张卡就可解决充电问题。
(七)建立计量计费检测制度
充电设施充电计量准不准、计费准不准,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既要建立检测标准和定期检测制度,还要确定由谁负责检测,目前比较公允的做法是由技术监督部门负责。
(八)充电设施建设补贴转为运营补贴
充电设施的运营主体应该是运营商,但目前安全责任划分还不明确,有汽车生产厂负责的,有充电设备生产厂负责的,也有运营商负责的。如果将充电设施的安全责任明确给运营商,并将充电设施建设阶段的补贴转移为运营阶段的补贴,将设备的可靠性、服务能力、安全与营收相关联,能够促使运营商按照全生命周期把设备运营好,而不是简简单单以最快速度建成最便宜的充电桩,然后去拿国家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