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配电价应区别电网使用者的并网位置
目前已经批复的数个省份的输配电价改革方案,各电压等级输配电价由该电压等级回收的总准许收入除以该级电网总输送电量确定,其中该电压等级总准许收入为本电压等级的准许收入和上级电网向本级电网传递的准许收入之和。同一电压等级上的各类用户所面临的输配电价相同,体现了普遍服务的共同负担原则。但从英国、瑞典、智利、巴西等国的经验来看,输配电价还应当区别电网使用者的并网位置。
输电电价的设定应考虑发电厂并网位置的不同。对于发电侧而言,发电装机在不同的位置并网,给电网运行带来的影响以及可能需要的电网新增投资会有很大的区别。例如,靠近负荷中心的发电厂对电网投资运行成本的影响较小,而远离负荷中心的发电厂则需要更多的电网投资或消耗更多的运维力量。通过输电电价给发电企业提供一个区分并网位置的价格信号,可以减少不同发电企业之间的交叉补贴,激励发电新增装机合理布局,减少不必要的或延缓过于超前的电网投资。
配电电价的设定应考虑用户所处位置的不同。对于用电侧而言,向散落分布的偏远山村和整体开发的城市住宅供电,电网企业提供同等水平的电力服务,所需的电网投资与运维投入不尽相同。如不考虑普遍服务的社会效益,向偏远山村供电的难度大、效益低,而向城市住宅供电的投资省、效益高。因此,向用户征收的配电电价还应与用户所处位置有关。配电电价的精细化制定,可以消除不同用户间模糊的交叉补贴,推动交叉补贴的显性化,即政府可以通过向电网企业拨款削减贫困边远地区的输配电费,或者将补贴直接发放给用户。
不同类型用户应面临有差别的输配电价
目前部分省份已经批复的输配电价改革方案,遵循公平负担原则,明确提出“输配电价应该逐步反映各类用户、各电压等级输配电成本”,各类用户承担或享受的交叉补贴将逐步取消。如何理解发电侧与用电侧不同类型用户的区别呢?
输电电价应区分不同类型的发电技术。对于发电侧而言,即使是在同一并网位置、相同电压等级,采用不同发电技术的发电厂给电网投资与运行成本的影响也不尽相同。例如,火力发电外送所需的输电通道容量相对明确、固定,其出力的可控性使电网运行压力相对较小;风力发电则不同,其外送输电通道容量过大容易导致投资效率低下、过小则造成严重弃风,其出力的波动性给电网运行带来很大压力。在这方面,国外已经尝试区分发电技术设定不同水平的输电电价。例如英国经过新一轮输电定价方法改革,在常规发电技术与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共享输电通道的地区,不同发电技术的输电电价依据近五年平均容量系数进行折算。
配电电价应区分不同类型的电力用户。对于用户侧而言,即使在同一电压等级、相同并网位置,工业与商业、公用设施与居民生活的负荷曲线差别很大,最高负荷的出现时间不尽相同,因此对电网投资与运行的影响存在较大差异。用电高峰与本地区总负荷用电高峰接近的用户,将推动电网投资更早或更多进行;而与本地总负荷用电高峰错开的用户,将延缓或减少未来电网投资。正因如此,配电电价应借鉴当前分门别类的销售电价,细化区分不同行业、产业,也可设计成为分时电价,使之成为真实有效反映成本驱动因素的经济信号。
(作者供职于国网能源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