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推广煤电一体化之外,国家发改委还提出要建立煤电长期战略合作机制。发挥煤炭交易平台功能和市场配置资源作用,以煤炭交易价格指数为依据,促进供需协作,积极推动电力企业与煤炭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形成煤电价格联动、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
助力煤电行业脱困
我国煤电联营的历史,始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煤炭建设项目中配套安排了一些小型煤炭坑口电厂。七十年代,煤炭行业中开始形成以煤矿为基地,煤、电、路综合开发的发展思路,出现了大屯煤电公司的开发经营模式。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政策鼓励下,不少老矿区为了扭亏为盈,先后办起了一批小电厂。1989年3月,国务院批准推行由能源部提出的煤电联营方案,并指出特别支持和推进对低热值的煤炭资源实行煤电联营。
公开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煤电一体化进程明显加快。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煤炭企业参股、控股燃煤电厂总装机达到1.4亿千瓦,占全国煤电总装机的17%左右。与此同时,中央五大发电集团参股、控股煤炭总产能3.2亿吨/年,年产量2.6亿吨左右,占五大发电集团电煤消费量的20%。形成了以伊敏为代表的煤电一体化和以淮南为代表的大比例交叉持股等多种发展模式。
理论上,对于中国的能源资源禀赋而言,煤电联营的确有其好处。对于电企来说,有利于节约燃料运输成本;对煤企来讲,有助于防止产能过剩或供不应求。历史上,煤电联营曾受到双方热捧:在煤炭黄金时代,以五大电力集团为代表的电企曾一窝蜂上马煤电联营项目,此后形势逆转,神华等实力雄厚的大型煤企频频参股控股煤电资产,使其在煤市不景气情况下,依然可以靠煤电联营自产自销实现盈利。
国家发改委表示,发展煤电联营,有利于形成煤矿与电站定点、定量、定煤种的稳定供应模式,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有利于构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煤电合作机制,缓解煤电矛盾;有利于实现煤矿疏干水、煤泥、煤矸石和坑口电站。
但是,眼下煤炭价格依旧低迷,火电产能过剩压力剧增,煤、电日子都不好过,即使联营作用也很有限。
安迅思煤炭行业分析师邓舜指出,从企业本身来看,对一体化意愿并不大,最后可能还是得靠国家层面去引导。“煤已经不好几年了,亏得比较严重,电企前几年利润非常好,但从今年开始陆续有电厂出现亏损。煤亏得太厉害,让电厂去和煤做一体化,肯定不愿意。现在火电过剩的情况可能比煤炭过剩更严重,煤企也没太大动力。”
“随着煤炭企业亏损面不断扩大,火电产能过剩压力剧增,而煤电联营企业因拥有丰富的煤矿资源,可有效控制燃料成本以及运输成本。但是如何做好煤电联营之后的融合问题,还需要考虑,现在煤炭和电力的日子都不好过,处理不好反而成为彼此的包袱。”一发电企业人士认为。
“煤电联营只能是将来的理想状态,即煤电产能匹配都不过剩,但若作为现行阶段救治煤炭行业的办法,从宏观来看还欠妥。”一位从事煤炭行业多年的从业者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告诉记者,煤电联营有可能在短期内给煤企打开一定的销路,但是并不是解决煤炭行业困难的长久办法,它只是将外部矛盾内部化了。从历史上看,煤电联营确实有其好处,但在目前的背景下,恐怕效用有限,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当煤炭与煤电只有其一不景气时,鼓励煤电联营确有意义,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挥效用,提高煤企或电企的业绩,但现在两个都不好,再去弄联营,有点迟了。”
“从目前来看,煤电联营一定要实现两个项目的真正融合,并且要经营好管理好,否则反而会成为包袱。在煤炭行业景气较好时,很多发电企业都高价买了很多煤矿搞煤电联营,其实是煤矿和电力项目独立经营,但是现在煤价暴跌,反而受到巨大影响,只有真正做好纵向发展的煤电联营才是真正的双赢。”中国能建华东装备镇江设备公司项目经理聂光辉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道。
林伯强认为,煤价再往下跌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但(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继续下滑的空间依然很大。旧的产能消化不掉,新的再进来,过剩会越来越大,下跌可能性很大。企业推行煤电一体化存在不小的风险。煤电联营无法使煤炭行业脱困,火电过剩情况下的一体化,反而有继续加剧过剩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