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的配额指标与非化石能源占比目标相适应
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量占比达到15%,是“十三五”期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约束性目标。
在非化石能源发电中,由于建设工期的因素,到2020年可投产的水电、核电项目及可能发电量基本是确定的。 “十三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初步确定的目标折算为2020年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总计约6800~7000亿千瓦时。再考虑2020年的与燃煤发电量约4.4~4.8万亿千瓦时,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约占燃煤发电量的15%。换言之,如果燃煤发电企业实现了配额指标要求,2020年国家确定的非化石能源占比目标相应也就可以实现。
绿色证书交易 促进可再生能源融入电力市场
在目标引导制度和发电配额考核制度中,建立绿色证书交易机制是符合市场化改革方向的一个亮点和核心。如果没有绿色证书交易机制,无论对电网企业提出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要求,还是对发电企业提出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要求,都不可避免带上行政计划色彩。燃煤发电企业可通过自建非水可再生能源项目或购买可再生能源绿色证书的方式,完成发电配额考核指标要求,即通过绿色证书交易机制,以市场化方式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机制的实施和促进可再生能源逐步融入电力市场。
绿色证书交易机制与可再生能源电价和补贴政策之间有直接关联,应与电价和补贴机制改革相辅相成,协同推进。考虑到电力体制改革提出要放开输配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发用电计划也将有序放开,新增火电原则上都要参与市场,这样未来燃煤发电标杆电价存在的意义就会逐渐失去,这也意味着依托燃煤标杆电价的可再生能源价格及补贴机制要做重大调整。未来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电价形成机制可能需要由分资源区标杆电价逐步调整为电力市场中的批发电价加上定额电价补贴两部分组成,即由现有的差价补贴向定额补贴转变。因此,实施绿色证书交易机制,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收益就将来自于电力市场上网价格、定额补贴和绿色证书收益三个方面,将会降低对政府财政补贴的需求;并且随着可再生能源成本下降、绿色证书机制完善,逐步提升绿色证书价格和收益,可加快可再生能源发电差价或定额补贴降低的步伐,尽快实现平价上网,使可再生能源发电完全参与电力市场。
另外,到2015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累计资金缺口约400亿元,补贴资金拖欠问题已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全产业链造成影响,如果政策不做调整,“十三五”期间补贴缺口仍将存在并将逐年扩大。据初步测算,如考虑绿色证书交易实施起步阶段的几年内,一个绿色证书(一兆瓦时)价格约100元,则现有可再生能源基金规模基本可满足电价补贴需要。
(作者系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