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当前电改全面落地开花,各试点的方案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大致相同,但在参数核定、机制设计等一些有所不同,有关各方博弈重重。《河北省售电侧改革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于历史形成的,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和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以外的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存量配电资产,可视同为增量配电业务。而四川的售电侧专项改革试点方案则提出,在试点范围内新成立的售电公司如已有配电网,应上报物价部门核定配套电价。对此,电网公司提出反对,认为增量配电业务范围仅限于新建配电网络,而且输配电价应该按省核定。
问题并不止于此。作为国网辖区内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获批的第一个省份,宁夏自治区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处处长覃红伟表示,国网公司加大投资可以提高输配电的输配成本,但这又与社会的承载力和使用需求不匹配。而且,不断推高的输配电价最终还会体现在电价上,下一个监管期就可能面临涨价,相当于“羊毛出在羊身上”,建议政府及电网企业结合电量增速考虑新增投资,综合考虑社会发展水平和电价承受能力。
同时,宁夏物价部门反映,宁夏电力公司目前尚未对各电压等级的电量单独计量,并按相应口径进行成本核算,目前很难算清各电压等级及各类用户间的交叉补贴。希望电网企业能按要求进行成本归集,并进一步细化到各电压等级。此外,业内人士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制定平衡账户管理办法,同时,还应统一制定常态化的监管办法,对电网企业的投资、收入、成本、价格等信息实行定期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