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金昌模式”化解新能源消纳矛盾
即使是在经济增速放缓、需求减弱的大背景下,面对严峻的弃风弃光现状,为解决新能源“窝电”问题,2014年以来,甘肃省政府和国网甘肃电力公司积极探索市场手段就地消纳新能源。在多方努力下,探索实践出了点对点消纳、直接消纳和发电权置换“三步走”的新能源就地消纳模式。
2014年12月,金昌新能源就地消纳开始试点,金昌市政府为电锅炉、电采暖等电能替代项目搭建了供需平台,选择全省最大的光伏电厂金川集团甘肃金泰电力有限公司和5家电锅炉企业及电采暖小区用户建立了点对点消纳模式,为新能源消纳找到了一个出口。在参与新能源就地消纳点对点模式后,金泰电力有限公司增发电量628万千瓦时。
直接消纳则是为大用户提供直购电交易,其核心是以优惠的补贴来吸引用电量大的企业、工业使用新能源,交易价格、交易量由双方协商确定。大用户直购电的电力消纳量更大、市场更稳定。
2015年6月,金昌市新能源企业替代金川公司自备电厂发电模式签约,金川公司自备电厂腾出1.8亿千瓦时的发电权,由17家光伏发电企业分摊供电。2015年,金昌通过新能源就地消纳共签订合同电量4.2亿千瓦时。截至2015年10月31日,光电就地消纳合同电量完成率达91%。此模式大幅度提高了当地新能源企业的发电量。
新能源就地消纳的“金昌模式”,解决了一部分新能源“窝电”的困境,实现了清洁能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依托这一手段,2015年,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通过发电权置换和就地消纳合同,促进消纳合计电量20.25亿千瓦时。
“金昌模式”在2014年开始试点实施算是“吃螃蟹”,但事实证明这是个非常有益的尝试。201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鼓励清洁能源企业优先与电力大用户直接交易,并通过替代发电(发电权交易)、辅助服务等市场机制,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2015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的意见》,鼓励甘肃、内蒙古地区大胆探索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为其他地区积累经验。这些政策的出台从国家层面肯定了这种方式的可行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