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煤电联营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让企业同时经营发电和煤炭采掘。挖出的煤可以直接卖到发电厂,从而减少中间环节,同时也能够稳定煤炭企业的销路,减轻发电企业的成本。
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关于发展煤电联营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明确着重推广坑口煤电一体化、在中东部优化推进煤电联营、科学推进存量煤电联营、继续发展低热值煤发电一体化以及建立煤电长期战略合作机制等五大重点发展方向。
煤电联营五大新政
与此同时,发改委提出五大政策支持。其中,在制定煤炭和电力发展规划时,除必要的生产接续煤矿项目和城市热电联产、电网安全需要建设的电源项目外,要优先规划:
①符合重点方向的煤电联营项目
②将相关煤矿和电源纳入煤炭和电力发展规划。
同时,对符合重点方向的煤电一体化项目,各相关单位要:
③加大协调力度、优化核准等相关程序,力争实现配套煤矿和电站同步规划、同步核准、同步建设。
此外,在同等排放和能耗条件下:
④电网调度优先安排煤电一体化及其他煤电联营项目电量上网。
⑤支持煤电一体化项目优先参与跨区、跨省等电力市场交易。
《指导意见》提出,未来要科学推进西部地区锡盟、鄂尔多斯、晋北、晋中、晋东、陕北、宁东、哈密、淮东等大型煤电基地开发,在落实电力消纳市场的前提下,有序扩大西部煤电东送规模。大型煤电基地坑口电站建设时,要着力推广煤电一体化发展。不具备条件的,原则上应发展煤电双方大比例交叉持股模式。优先利用在运及在建煤矿的富余产能发展煤电联营。而在中东部地区,则推进电煤供销关系长期稳定且科学合理的相关煤炭、电力企业开展跨区域联营,增强负荷中心供应保障能力。
煤电联营,是一同陷入泥潭,还是共同走出困境?
从理论上来说,对于电企,有利于节约燃料运输成本;对煤企,有助于防止产能过剩或供不应求。
历史上,煤电联营曾受到双方热捧:在煤炭黄金时代,以五大电力集团为代表的电企曾一窝蜂上马煤电联营项目,此后形势逆转,神华等实力雄厚的大型煤企频频参股控股煤电资产,使其在煤市不景气情况下,依然可以靠煤电联营自产自销实现盈利。
然而今时不同往日,眼下煤炭价格依旧低迷,火电产能过剩压力剧增,煤、电日子都不好过,即使联营作用也很有限。
“这份文件的意思就是解决内部矛盾、自动消化问题。从历史上看,煤电联营确实有其好处,但在目前的背景下,恐怕效用有限,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称。
当煤炭与煤电只有其一不景气时,鼓励煤电联营确有意义,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挥效用,提高煤企或电企的业绩,“但现在两个都不好,再去弄联营,有点迟了。”
中电联4月27日发布的《2016年一季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预测报告》显示,一季度火电新增装机1746万千瓦(其中煤电1363万千瓦),创近年同期新高。而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火电装机容量为9.9亿千瓦,这意味着目前火电装机已突破10亿千瓦。
矛盾的是,近两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速不断下滑,2015年仅为0.5%,为1974年以来年度最低水平。2016年一季度回升至3.2%,但仍处于低位。据中电联规划与统计信息部规划一处副处长张卫东判断,整个“十三五”期间电力需求也许只有2%至3%的增长速度,以此计算,届时火电装机容量也许会过剩3亿千瓦以上。
煤价再往下跌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但(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继续下滑的空间依然很大。老的消化不掉,新的再进来,过剩会越来越大,下跌可能性很大。企业做煤电一体化存在不小的风险。
煤电联营无法使煤炭行业脱困,火电过剩情况下的一体化,反而有继续加剧过剩之虞。
“确实有大企业在考虑一体化,但业内对此也比较谨慎,不会抱太大希望。”安迅思煤炭行业分析师邓舜称,从企业本身来看对一体化意愿并不大,最后可能还是得靠国家层面去引导。“煤已经不好了几年了,亏得比较严重,电企前几年利润非常好,但从今年开始陆续有电厂出现亏损。煤亏得太厉害,让电厂去和煤做一体化,肯定不愿意。现在火电过剩可能比煤炭过剩更严重,煤企也没太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