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原先谈到风电消纳的问题,除了电网配套,主要是风电等新能源波动性对电网冲击的问题,如今这方面似乎已经淡化了,原因是什么呢?
曾鸣:现在智能电网的一些技术、平台使用了以后,风电等新能源的波动对电网的冲击小了一些,电网的柔性、弹性大了,这主要是智能电网技术和平台的功劳。那么,今后需要继续增大电网调峰的弹性,以使得更多的可再生能源并网,使得他们的波动性不会过分冲击电网,这是今后电网,乃至能源互联网发展的方向。
记者:您认为《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两个文件的发布,会对解决改善弃风问题有怎样的帮助?
曾鸣:这两个文件对将来促进以风光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大规模经济有效上网当然是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因为这两个文件一个从规划的角度,一个从运行的角度来规范风光机组上网之后要采取的调度原则、调度规则、市场交易规则,以至如何消纳、政策如何支撑等等都做了规定,是有促进作用的。
记者:我国缺乏哪些风电竞争上网的条件呢?中国式配额制作为一个过渡,会为今后风电竞争性市场的建立创造那些条件呢?
曾鸣:我国目前风光竞价上网不具备条件主要是因为这个市场的结构和模式都还不能适应,最主要的是需要辅助服务市场的建立,因为有了辅助服务市场,通过竞价,我们的风和光的价值才能得到体现。同时,为他们调峰的化石能源的调峰价值才能得到体现。只有这些都配套了,才能构建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 各种类型的能源才能体现各自的价值,才能实现多能互补。
我提出的中国式配额制只能作为一个过渡的方案,那么最终还是要通过辅助服务市场的建立,使得风电光电这些清洁能源和传统的化石能源共同参与电力市场的竞争。
记者:《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首次提出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的划分,为什么要安排市场电量交易呢?风电度电成本要比常规火电高不少,那么参与市场竞争的部分如何能获得盈利呢?
曾鸣:我前面说了,可再生能源还要一步一步走向市场,保障性收购这部分是属于配额的,需要按照法律来保证,多余的部分需要通过市场竞争,将来随着市场条件的逐步完善,保障性收购的部分会越来越少,风光发电都要进入市场。
至于说现在风光电的成本高,确实如此,但只要辅助服务市场建立之后,碳交易市场得到配套,那么风电光电和其他化石能源就有可比性了,就可以竞价上网了。
记者:新电改文件已经出台,电改方向已经确定,那么简单来说下一步的电改又会对风电产生哪些利好?
曾鸣:所谓电改就是市场化改革,只要市场是能够充分竞争,是完善的,市场结构合理,包括辅助服务市场、碳交易市场和主电能市场得到配套,形成现在一些欧盟国家那样的市场,那么风光电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就能够进入市场进行公平竞争,这就是对风电市场利好的表现。
记者:国外是不是也存在弃风问题呢,他们是采用何种制度解决的呢?和我们在环境和制度上有怎样的区别?我国是不是可以加以借鉴呢?
曾鸣:国外也存在弃风,但是由于国外市场机制比较完善,所以弃或者不弃,主要是由市场主体,即风电商或者光伏发电商自己来决定,因为市场平台已经给他们搭建好了,主要是根据厂商自己的竞争能力,盈利能力自己决定,所以国外的风力发电企业弃风或者不弃风主要是由市场来决定的。
当然现在国外的风光电也不是完全走向市场,配额制还在起一定的作用,但是大方向或者大趋势是越来越走向市场,参与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