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电改转型综合能源服务商
不断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只是各发电集团发展战略的第一步,在电力过剩、电改逐步推进的大背景下,他们正谋划从传统的能源生产企业走向综合型的能源服务商。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被誉为“啃硬骨头的改革”正式拉开帷幕。作为新一轮电改中最大亮点,配售侧放开受到能源企业和各路资金的热捧。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注册成立的售电公司364家,发电企业背景的售电公司约占总数的五分之一。
“分布式电站电费回收有委托电网代收和自行回收两种模式,目前国家还没有统一规定。过去我们作为生产企业都不和客户打交道,此次长兴光伏项目尝试自己回收电费,2015年电费回收率实现100%,通过电力增值服务等直接面对客户积累经验,培训相关的人才,为我们下一步成立售电公司做准备。”华能浙江分公司党组书记金华表示。
沈琦则进一步指出,综合性能源服务商并不只包括售电,还可延伸至供热供冷供气,以及新增配网、充电、储能等建设方面,形成能源开发、生产、运营到客户的整个服务链条。
值得注意的是,与西部集中式电站不同,中东部地区可再生能源以分布式居多。相比传统央企与国企,民营企业在前期对该市场以及售电市场的争夺中显得更为主动与积极。要做好综合能源服务商,对于以往项目动辄投资上几十亿且不需“跑市场”的五大发电集团而言,或许更考验其资源市场化配置的能力。
“除了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我们还需要有共赢的开发思路,将来要与民企寻找利益共同点。在一些项目上,我们会从整个战略来考虑,不会一定要求控股。同时,和电力设计单位、生产厂家也可以有一些合作。当然这还需要配套政策的支持,对于国企而言,要明确选择什么样的民企去合作,做好风险的控制。”沈琦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