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政府主导、行业参与、市场补充、有机分合的管理制度
1、完善政府主导体制
建设智慧城市是人类城市发展史上的一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革命。未来数十年,将是智慧地球、智慧国家、智慧城市崛起的战略机遇期。建设智慧城市,就是打造城市的智能大脑,使城市由各自为政转向系统协同、由被动承载转向主动服务、由程式化运转转向灵动化应对;建设智慧城市将涉及城市的所有领域、所有阶层、所有地域,将引发现代城市运行形式、管理模式、生产和生活方式的根本变革。对于这样一种革命性的城市建设的投入,将成为整体降温、局部低迷的全球房地产投资热之后的、服务于世界各国发展转型的新的投资热点,她对城市、国家和世界的经济拉动将是巨大和长期的。这样的城市发展的革命,理应由作为城市守夜人、服务商、规范者的政府来主导,因为她更能够带领市民、企业、社会掌控城市发展的方向、把握城市发展的脉搏、决定城市运行的效能。
我国试点的“智慧城市”建设城市,已经作了比较科学的顶层设计,但是尚缺乏推进、驾驭智慧城市建设的实体化的顶层机构,建议城市政府成立具有行政职能的“智慧城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下辖信息产业局(主管信息产业设备、产品制造和技术进步)、信息建设局(主管智慧化城市硬件规划与建设、软件编制与提升)、信息安全局(主管全市智慧化发展的软硬件综合安全保障),并设立市级“信息数据管理中心(负责全市智慧化数据的集成、分享、编研、利用)”。委员会主任由市级领导兼任,全面负责全市信息化、数字化、智慧化建设、管理工作。
2、建构行业参与平台
小政府大社会是世界各级政府行政方式改革的趋势,我国也不例外。广东省委领导前不久曾指出,小政府必然伴随大社会。其含义不外乎大政府可以靠小社会体制来维持,但小政府如果没有大社会体制的支撑,城市或国家的管理就会出现盲区、漏洞和局部的失灵,这是不应该也是不许可的。伴随城市的智慧化,也是城市走向小政府大社会的过程,繁复、严谨、高难度的智慧化城市建设与管理,没有全社会各行业的参与是难以想象的。
我国城市的智慧化建设虽然可能具有良好的行业和现代企业的技术与应用支撑,但尚缺乏联动协调的整合平台,建议城市政府构建“智慧化建设行业联盟”(归口市智建管委),协调智慧城市建设管理的行业自律、企业协同、技术攻坚、学术探究。
3、优化市场补充机制
鉴于智慧化发展将使城市政府更加紧凑,所以在有限的公共投入的基础上,依托市场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的投融资将会成为一种常态。目前我国智慧城市建设除了三大电信运营商出于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和市场竞争的缘故而有较大的硬件建设投入外,一般企业除内部智能建设有所投入外,参与智慧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的投入尚嫌不足,相关基金、金融衍生品更是少见。
为此,建议城市政府考虑建构地方性智慧城市建设市场化投入回报机制,包括设立“地方智慧城市建设附加税”、“地方智慧城市建设基金”、“地方智慧城市建设补偿奖励基金”等。
4、实行有机分合管理
智慧城市建设关系长远、涉及整体,必须总体掌控、分工负责,建议城市政府:统筹规划,并做到高起点、广覆盖、可衔接、分步走、能持续;统一管控,包括一个网络大平台、一个公共资源库、一种实施严标准。同时,根据实际,实行信息的分别采集、分类管理、分级共享;实行硬件建设的分项推进、逐步到位、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