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与电力行业有关的其他法规,国务院也做了安排。
观茶君梳理后发现,在《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中,《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核电管理条例》被列为“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需要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成为“预备项目”;广受瞩目的《能源法》被列为“实施国家安全战略,维护国家安全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和需要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也成为“预备项目”;而《能源监管条例》则仅仅成为“研究项目”,排位在“预备项目”之后,想必会令小伙伴们对能源监管无法可依的担忧加剧了。
四、全国人大常委关于“做好改革试点授权决定相关工作”的表述令人期待。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明确,“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对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依法及时作出授权决定。”对于这一点,观茶君深感欣慰。15年8月份,观茶君曾写过一篇《电力法修改难产,换个改法试试?》的旧文发表在电力法律观察里,提出:在修改《电力法》的条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可以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做出决定,暂停《电力法》某些条款的执行;或者,授权国务院做出调整,为电力体制改革扫清法律障碍;同时,如果有其他影响电力体制改革的法律障碍,也应按照该原则一并处理。
就目前情况看,观茶君依然觉得,由全国人大授权或许是解决电改无法可依难题的最佳途径。因此,全国人大的表态令人期待。
电改非易事,且行且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