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中,银星能源预计归属上市公司母公司的净利润亏损7000万到8500万之间,而上年同期亏损仅为542万。“主要因所属风力发电企业遭受区域性整体限电所致”,银星能源解释道。
拟更改补偿方案
由于弃风限电引发的连锁反应,控股股东宁夏能源此前注入的风电厂资产盈利不及预期。而根据当时的利润补偿协议,在这种情况下,银星能源可以以总价1元的价格回购宁夏能源所持有的相应数量的股份。
2014年银星能源向宁夏能源集团增发股份购买风电业务类相关资产及负债,总交易金额为12.81亿元,发行股份1.94亿股。同时宁夏能源承诺注入资产在2014年、2015年、2016年实现的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615万元、5459万元和6358万元。
而根据2015年年报显示,注入资产在当期实现2373万净利润,仅完成了盈利预测总额的43.46%。根据此前的有关利润补偿协议,银星能源可以以总价1元回购宁夏能源集团持有的银星能源2927.41万股。
而按照4月13日银星能源的收盘价6.81元/股计算,这2927.41万股对应的市值将达到1.98亿元。
宁夏能源方却在此时选择了“食言”,其日前正式提请上市公司董事更改有关利润补偿方案。
宁夏能源认为,标的资产在2015年盈利不达预期属于“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情形,因此提请董事会以现金补偿净利润差额的方式替换股份回购的方式。
按宁夏能源提交的利润补偿更改方案,其拟以现金2694.4万元向银星能源补偿2015年未完成的利润差额。
目前,该方案已经通过董事会决议,即将于4月18日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表决,届时宁夏能源将作为关联方回避。
不过按照程序,原方案中“一元回购”的2927万股已经被转移至董事会所设立的专门账户中,不再拥有表决权。
银星能源董秘杨建峰告诉记者,公司将新能源发电作为主业去经营,现在经济下滑,企业发展遇到困难。但从上市公司层面讲,一直在跟政府做工作,争取不限电。
“另外,从宏观层面看,近期,发改委、能源局发了数个文件,对弃风限电的问题很重视。3月28日,发改委还出了全额收购新能源电量的管理办法,明确了责任主体。公司也会开辟新的售电渠道,找到新的销售出口。”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