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施子海指出,输配电价格改革,打破了电网在“买电”和“卖电”两头的“双重垄断”,为电力价格市场化奠定基础。
“简单地说,过去电网企业主要通过收取‘卖电’和‘买电’的‘差价’获取利润,改革后将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收取‘过网费’。”他在3月29日的新闻会上说。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改革可以使用电企业可以和发电企业直接谈购电价格,而输电可以通过电网来进行,这就增加了企业选择买电的市场选择性。
另外,国家关注输配电价格,做好成本监管,可以避免电网公司一些不必要的成本。
以最先试点的深圳为例。2015-2017年,深圳市电网输配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143元左右,比2014年每千瓦时0.1558元约下降1.23分。消息显示,传导至销售电价端,深圳商业电价平均降价幅度为每度(每千瓦时)8.43分,相当于电价下降10%左右。
目前,在另外几个省市区进行试点的情况也取得了类似的成果。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透露,始于2014年深圳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2015年在蒙西电网输配电价“起步”,然后又在湖北、宁夏、安徽、云南、贵州五个省(区)“扩围”,这项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取得了大量的成果。
比如上述试点“约束了电网企业的成本”。2015年组织开展交叉监审,之后用四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监审工作,剔除或核减了与电网输配电无关的资产和不合理的成本,约160亿。在五个省区来算,核减的比例平均约16.3%。
另外,“核定了输配电价的价格”。在按照“准许成本加上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了相关电网输配电总收入和输配电价水平。再综合电网在三年监管周期中的新增投资因素,五个省区降价空间达55.6亿元。
“输配电价核定之后,电网企业可以无障碍、无歧视地向全社会开放,有利于电力市场的运行建设和交易,为更大范围由市场形成电价创造条件,也有利于促进电力供应和需求在总量上的平衡和结构性优化。”他说。
交叉补贴仍待研究
不过,上述输配电改革,使得原先的工业用电对农业和居民用电等交叉补贴的问题浮出水面,下一步需要加快解决。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指出,下一步将研究解决输配电价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包括如何控制电网企业过度投资、一些偏远省份输配电成本高而电价承受能力低、输配电价监管过程中信息不对称、如何将输配电价分摊到不同电价等级、不同用户的问题等等。
其中,妥善处理对居民、农业用电的交叉补贴,是一个重点。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居民用电和农业用电相对偏低。一般火电企业上网电价为每度4毛多,输配电价格为每度1毛多。考虑到每度5毛左右的居民电价和最低每度只有1毛多的农业电价,价格明显较低。
因此,在未实施输配电价格改革时,一般是以高的工业电价等补贴居民用电和农业用电。但是实施输配电价格改革后,工业企业可以直接和发电企业商定电价,国家不再规定销售给工业企业的电价,这样工业用电补贴农业、居民用电的可能性降低。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未来输配电改革全国铺开后,对于居民和农业用电的补贴可以从输配电改革节省下来的成本中来。此前,深圳的改革使得最终电价每度下降了8分钱,而云南的改革使得最终电价每度下降了1毛多。
也有专家则认为,输配电改革全国铺开后,居民电价和农业电价如果太低(仍由政府定价),这时发电企业肯定不愿意供电,如果补贴不能到位,可能需要通过提高电价来解决。
郭继先指出,交叉补贴的处理,在下一步深化改革当中是有难度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妥善寻找各种渠道消化交叉补贴的问题,使输配电价的核减更加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