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会现场,风能协会聘请的法律专家李洪楠指出,某些地方部门出台的文件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9年修订)、《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人调配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7)4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电监会2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而风能协会将视情况采取包括申请信息公开、向国家主管部门举报、申请行政复议以及法律诉讼等在内的多种法律手段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秦海岩透露,截至目前,协会已经完成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依法举报,并视事态发展情况采取进一步行动。
协会目前已经向甘肃、新疆、云南三个地方政府的部门,包括发改委、工信委,还有电力公司申请信息公开,这是第一步。秦海岩表示,“通过信息公开希望他们能给我们提供一些具体的背景资料,我们根据这些背景资料可以走下一步的程序,比如申请行政复议,甚至可以到诉讼阶段。当然如果不给答复,我们直接可以行政诉讼,因为大家有信息公开法,如果不答复就违法,直接可以行政诉讼,要求他必须答复。现在我们已经递过去,他们都收到了,正在处理中,因为有时限,目前还没有到时限,我们等时限到了之后,看看答复的情况。”如果法定时限内没有回复,不排除相关主体提起行政、民事诉讼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