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二 明确特高压等跨省输送线路成本
我国东西部资源不平横,存在大量跨省送电。跨省送电的成本不但决定了西部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也决定了东部地区现存装机的电价水平。还原市场真实使用成本才能使跨省输送在合理的水平内进行。否则将严重损害东西部发电侧利益,导致市场建设的败笔。
建议三 交叉补贴政府化
交叉补贴在所有发达国家广泛存在。补贴属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范畴,也是政府职能之一。将大量隐形的交叉补贴抽离于输配电价中,而由政府直接建立补助基金来实施补贴职能是解决补贴问题的有效经验。这也有利于电改与民生关系协调统一。
建议四 完善监管职能,实现有效监管
与欧美国家相比,我们的电网仍然处于建设高峰,之前的建设思路,认为电网建设都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当开始算账时,会发现这有可能不断地推高输配电价成本,因此实现投资与效益的平衡,避免全民的无辜买单也是摆在监管者面前的当务之急。监管工作的步伐已不允许慢于改革速度。电价公式的各参数的制定,电网运行信息的披露,输配电价的分离,监管人员的专业化,事前监管与事后调整等等都是国外监管实践中的有效方法。
输配电价改革,这场我国已经跑了12年的马拉松,快到终点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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