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巴黎气候大会上,我国提出到2030年中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到2020年将达到15%。为兑现承诺,在‘十三五’期间,我国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至少应达到2.5亿千瓦。”秦海岩认为,目前我国风电行业都已经从单纯追求量向追求质量和效益转变。虽然近几年我国风电保持了相对较高的增速,但如要兑现承诺,在“十三五”时期仍要加快步伐,承担更多责任,而解决行业顽疾仍为重中之重。
稳步突破行业顽疾
2015年,我国第二产业用电量出现了40年来的首次负增长,而全社会用电量仅增长了0.5%,是1974年以来的最低水平,不难看出随着当前我国电力需求持续下降,电源增速已经明显大于全社会用电量的增速,电力行业面临供过于求的局面。
尽管国家政策红利不断向新能源倾斜,但2015年我国弃风电量已经超过400亿千瓦时,其中新疆、甘肃、吉林等省(区)弃风率飙升至40%。不仅造成可再生能源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持续威胁着风电产业积极健康发展。
解决弃风限电问题无疑是“十三五”期间风电行业的关键任务,也是风电产业未来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一环。
所幸的是,2015年以来,我国能源主管部门数项政策破冰领航并不断摸索,剑指弃风限电、并网难的风电顽疾,多次与相关地方政府、电力规划设计单位以及电网公司等研究协调,采取有效措施。
在优化风电基地布局方面,拟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管理制度,结合当地风能资源分布和电力消纳能力,合理安排各地风电中长期指标,对于弃风情况较为严重的地区予以一定的发展指标约束,反之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全盘统筹,控制风电基地建设总体节奏。
针对“三北”地区风电资源富集但本地消纳能力有限的地区,积极协调电网公司加大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实现风电跨省跨区消纳,同时引导风电投资转向中东部低风速风场和大力发展“十二五”时期发展相对缓慢的海上风电的建设。在完善体制机制上,结合电力体制改革,深入挖掘现有电力系统消纳风电潜力,积极推动落实清洁能源优先发电制度,在发电计划和调度中优先安排风电。
随着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的日益成熟,建立适应新能源消纳的电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将在有关地区开展试点工作,摸索方法,积累经验,行业顽疾在未来将有望得到妥善解决。
种种迹象已表明,“十三五”规划较之以往风电规划面临更为复杂的形势,正如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处长李鹏所言,弃风限电是制约风电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十三五”规划重点不单只是一味着眼于装机目标和布局上,而是政策的落实和调整上,如果不能有效解决这个问题,整个行业发展便失去了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