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智能化将进一步加速
早前,在《意见》讨论阶段,对于能源互联网的定义集中在电力领域,认为能源互联网是以电力为基础的互联互通。而正式出台的《意见》则弱化了某个领域在能源互联网中的作用,强调互联网与能源生产、传输、存储、消费以及能源市场深度融合后产生的能源产业发展新形态。
不过,在具体建设中,电力网络依然是基础。《意见》提出建设以智能电网为基础,与热力管网、天然气管网、交通网络等多种类型网络互联互通,多种能源形态协同转化、集中式与分布式能源协调运行的综合能源网络。
同时,还要推动能源与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深度融合。能源互联网就是能量流、信息流的整合,这是大势所趋。能源互联网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互联网技术,对能源产业进行互联网化,将能源赋予新的数据属性。
可以预见,在这样的背景下,传统软件公司、硬件企业、合同能源管理公司都将在行业内布局。具体推动措施中,对可再生能源发展颇有助力。
此外,《意见》还提出,生产端应鼓励建设智能风电场、智能光伏电站等设施及基于互联网的智慧运行云平台,实现可再生能源的智能化生产。并应建设可再生能源参与市场的计量、交易、结算等接入设施与支持系统。总之,按照《意见》规划,到2025年我国将初步建成“互联网+”智慧能源产业体系。